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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筑基教育公平 培育边疆未来人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教育作为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准确把握教育强国建设的战略定位、使命任务、目标要求和科学规律,始终把教育作为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抓实,加快建设教育强区。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始终把教育摆在财政保障的优先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所急所盼,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教育经费支出稳定增长
自治区各级财政按照“两个只增不减”(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的要求,持续加大投入力度。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到1088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以上,较2023年增长4.2%,全区教育经费支出持续稳定增长。综合考虑人口数、学生数和GDP水平等因素,新疆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在全国位居前列。以2023年为例,新疆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排名全国第四,仅次于西藏、北京和上海。
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原则。从投入领域看,近年来,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50%以上用于义务教育;从投入地域看,50%以上用在南疆。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用于义务教育的支出达到55.7%,用于南疆的支出达到50.4%。同时,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把保障教师待遇作为教育财政投入的重点战略性支持领域,优先保障教师待遇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要求。此外,全区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教育经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中用于教育的经费等)占GDP的比重近年来始终稳定在5%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教育普及普惠有序推进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实施南疆四地州高中阶段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并逐步完善,即免学费、免教科书费、免住宿费、补助助学金。为落实免费教育政策,自治区财政按标准安排各项资助资金。其中,对普通高中学校按每生每年1200元安排免学费补助,按每生每年670元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并免收住宿费,按每生每年平均2300元安排助学金;对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按学费标准安排免学费补助,按每生每年300元安排免费教科书补助,按每生每年600元安排免住宿费补助,按每生每年平均2300元安排助学金。同时,从2016年开始,自治区继续推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教育,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2024年,自治区各级财政每年安排20多亿元,惠及全区约30多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南疆30多万名普通高中学生。
自2016年起,自治区全面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并逐步完善,即对全区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一是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按照小学生均每年720元、初中生均每年940元安排公用经费,并对寄宿制学校按生均每年300元增加公用经费,同时对所有学生按生均每年150元安排取暖费。二是为全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三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具体标准为:寄宿生小学每年1250元,初中每年1500元;非寄宿生小学每年625元,初中每年750元;特教每年1750元。2024年,自治区各级财政每年安排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保障经费60多亿元,惠及全区380多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自2017年起,自治区实施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并逐步完善。自治区财政对全区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和南疆四地州城市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给予经费保障,补助标准为年生均2800元,主要包括幼儿伙食费1450元、幼儿读本费130元、幼儿园保教费1100元、幼儿园采暖费120元。2024年,自治区各级财政每年安排约13亿元,惠及南疆四地州和南疆四地州以外农村地区40多万名学前幼儿学生。
教育普及普惠成效显著
通过逐步推进教育普及普惠,真正做到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同,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长效支撑。
一是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开好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深入实施青少年“筑基”工程,加强青少年现代文明教育和无神论教育。以“祖国情·中华行”活动为抓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近三年组织21万余名各族中小学生到北京和相关省市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二是坚持紧贴民生、凝聚人心,持续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十四五”期间,投入172.2亿元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对642.3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将187万余名学生的营养餐补助标准由5元提高至7元。2024年,全区学前教育毛入学率102.72%、义务教育巩固率大于9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7.74%,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新疆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提质扩容。“十四五”以来新设高校12所,2024年全区高校在校生达到66.3万人、较2021年增长20.5%。启动建设教育部新疆高等研究院,落地挂牌中国—中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普通本科、职业院校与自治区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相关专业布点分别达53.7%、75.4%。
四是坚持聚焦南疆“棋眼”,更好发挥教育破解南疆突出问题的作用。加快推进新(扩)建高校由“建”向“办”转变,自治区选配新(扩)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29人,南北疆高校互派264名思政教师、辅导员和管理干部挂职交流。稳步提升南疆基础教育质量,从北疆选调1000名教师充实南疆教师队伍。
五是坚持夯实教育强区根基,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教师思想引领和政治把关,优化师资配置和结构,“十四五”以来招聘基础教育教师3.95万名。拓宽教师补充渠道,目前,3715名援疆教师、1019名银龄教师、4200余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在岗奉献新疆教育事业。用好100亿元新疆人才发展基金,培养引进1128名高层次人才(团队)。
持续推动自治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拓宽教育经费筹资渠道。除义务教育和部分免费教育学段外,教育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鼓励多渠道筹措资金。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研究出台提高高校学费标准等相关政策,提高高校创收能力。
着力补足教育高质量发展短板。教育部门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研究优化现有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教育经费更多向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等发展相对薄弱的学段倾斜。职业教育方面,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通力协作,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建立达标工作奖补机制,确保职业学校2025年实现建筑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等监测指标达标。同时,完善职业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通过差异化生均拨款推进职业院校完善专业设置,增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匹配度,更好地服务贡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方面,多渠道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资金、发改委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资金、中央财政资金和援疆资金,统筹学校现有收入等多渠道逐步解决高等教育办学资源紧缺问题。同时,盘活高校现有资源,逐步优化高校多校区办学的现状,处置闲置校区资源获取收入,既节约了办学成本,又满足了高校经费需求。
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保障。通过督导、约谈、调整预算等多种手段,督促各地落实“两个只增不减”,加快教育经费预算执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确保依法依规使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