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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财务与会计 | 马丹丹:新时代推进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横向协同机制探讨

作者: 马丹丹,财政部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处副处长,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3年第20期 2024/02/06


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马丹丹.新时代推进构建“五位一体”财会监督横向协同机制探讨[J].财务与会计,2023,(20):50-51.





摘要本文基于问卷调查的结果,对目前财会监督面临的难点进行分析,就如何建立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提出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和横向协同、推进财会监督常态化具体化、建立多监督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五位一体”;财会监督;横向协同机制




新时代的财会监督是统筹财政、财务、会计三方面的全覆盖的监督模式。“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即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促进了“五位一体”财会监督体系的建设,加强了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一、相关调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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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以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企业、中介机构等行业部门为研究样本,针对这些行业部门的财会监督建设情况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回收有效问卷50份,回收有效率为91%。从调查结果来看,当前的财会监督基本上能够做到全覆盖,但仍有一些提升空间,同时在调研的相关单位中,财会部门对监督方面的认知不足,职责履行亦不充分,监督效果不显著等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对财会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制约监督作用发挥

调查的单位中,60%以上认为对财会监督的相关制度较为了解,38%认为对财会监督制度非常熟悉。但绝大多数单位的财务人员对财会监督制度作用的认识比较淡薄,总体上呈现重核算、轻监督的现象。监督链条建立情况方面,已经建立完整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链条的单位仅占14%,调查中发现很多单位的监督体系多侧重事后监督。在财务和会计岗位的职责设置中,监督职能并未得到充分凸显,缺乏相应的制度来指导财会监督在单位经济活动中的操作和作用发挥。

(二)财会监督履职不充分,限制了监督作用发挥

不同的单位对财会监督的侧重点各有不同,以会计监督为例,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中最直接、最主要的监督手段之一。但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对会计监督工作并不重视,使会计监督部门无法行使自主监督职权,导致无法发挥监督作用。而且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有4%的金融企业建立了完整的财务风险责任制度和问责制度,明确了相关人员的具体责任,并逐级签订财务风险责任状,严格执行问责基本规定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制度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与责任追究。同时,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督形势,部分人员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对于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缺乏敏感性。

(三)财会监督协作不紧密,削弱了监督作用发挥

各个部门单位接受监督的形式各有差异,可以从内外部进行划分,外部的财会监督多是来自税务和审计部门,内部监督多是来自该单位内部的纪检和财会部门,各个监督形式之间缺乏紧密的协作配合,使得监督行为的职责功能进一步弱化,进而使监督成效达不到预期。由于当前部分单位多重视事后监督,事前的决策内控以及事中执行控制环节较为薄弱,而且目前各种监管主体间的交流和联系机制还不完善,这就造成了在行使监督职能时多个部门之间的矛盾,导致一些部门被反复检查或是出现漏检现象。同时,各个部门的监督标准不一致,可能产生相互冲突的情况,降低了财会监督的效率和严肃性。

(四)财会监督的效果较差,监督权威有待提升

当前的财会监督由于受到人力、手段和时间等因素的制约,覆盖范围较小,威慑作用较弱。例如,传统的财会监督检查方式多以突击检查为主,具有时间上的不确定和临时突查等特点,这种检查方式不利于财会监督的持续开展,也不利于提高监督质量。因此,为更好地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需要采用更加科学、高效的检查方式,与此同时,监管方式的单一性使得一些漏洞风险较难检出,且会计违法的惩处力度也较低。

(五)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调查数据表明,56%的调研单位的信息化技术多体现在财务管理系统的建立上,且多是从财务数据处理的角度出发,从监督角度来看信息技术的运用程度较低,且部分调研单位的主要管理者认为,因为财务管理系统运行不稳定等因素所造成的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会监督效率。相较于其他企业而言,信息技术在金融企业中的运用范围较广,特别是在财务管理系统的构建以及财务人工智能化上。但有的单位在该方向的发展较为缓慢,如高校财务管理,伴随着高校的不断发展, 财务数据越来越多,财会监督工作也越来越复杂,对高校的财务管理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当前大多数高校的信息化建设仅停留在电算化阶段,不能完全适应学校复杂的财务管理,会计监督工作的有效性难以进一步提高。



二、基于“五位一体”的财会监督横向协同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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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财会监督顶层制度设计和横向协同

当前企业会计准则尚未明确区分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无法考虑到各行业的特殊性。要解决该问题,要进一步推进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推进适合新时代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的修订工作。此外,不同部门与不同管理单位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也不一致,在内容与职责上有较大差异,这也使财会数据信息不真实的风险加大。基于此,财会监督主体间应该加强顶层制度的设计和横向协同。

(二)推进财会监督常态化具体化

财会监督是一项长期的、持续性的工作,只有建立长期持续有效的机制才能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实现风险管控,这也是推进财会监督的主要目标和实践方向。同时,也要强化预警管理,建立财政风险事件紧急应对机制,建立健全跟踪和问责机制。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将“问责”和“追责”相结合,按照问题的性质、类型将其移交给相关部门,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从而发挥财会监督的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

(三)建立多监督主体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

强化财会监督横向协同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使得财会监督的深度、广度和复杂性也逐渐增加。同时受人员编制等因素的制约,监督部门经常会遇到监督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不能满足监督业务需求等问题。对于该项问题的解决应从两个方向着手:一是建立由多个有关部门共同组建的多监督主体的联席会议机制,再基于其建立财会监督横向协同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不同监督主体的工作。二是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公共机构、预算单位等进行审计鉴定,由政府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委托者、审计单位、审计机构三方相互独立,从而使政府公务活动更加专业化、透明化,有效提高监管水平和职责履行能力。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

应利用新型技术构建以大数据为基础的财会监督平台,实行标准集成的在线管控,进而实现全程跟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监管目标达成,并在财会监督平台上建立能够智能识别管理异常的信息系统,实现闭环管理,从而强化监督效果。




主要参考文献:

[1]卿文洁,张贻旺,祝子丽.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数字化协同机制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22,38(4):84-100.

[2]孙经沛.新时代财会、统计和审计监督协同机制的构建——基于国家治理视角[J].市场周刊,2023,36(6):101-104.

[3]周珩,石炳杰.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党委政法委员会协同监督机制研究[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3(6):72-79.

[4]朱建明.党建引领促业务 财会监督助发展[J].冶金财会,2023,42(6):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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