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财政这十年 | 稳住农业基本盘 夯实“三农”压舱石 在乡村全面振兴道路上奋力扛起财政使命担当

作者: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来源:原载于《中国财政》2022年第21期 2022/11/09

稳住农业基本盘 夯实“三农”压舱石

在乡村全面振兴道路上奋力扛起财政使命担当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优先保障领域,不断完善支农政策体系,积极创新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有力支持“三农”压舱石、基本盘、战略后院作用充分发挥,为稳住经济大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支撑。


坚持“重中之重”,坚决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把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首要任务,聚焦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强化政策供给和资金保障,确保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在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下,我国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持续增强,粮食产量连续七年超过1.3万亿斤,粮食安全基础持续稳固,实现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一是改革实施农业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支持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设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2016年以来,累计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8433.95亿元,补贴资金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农民直接受益,更好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为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种粮增支的影响,2021年以来,分四批累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600亿元,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有效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是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巩固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及保护性耕作,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积极推进种业振兴,支持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动将优质水稻、优质小麦等核心种源纳入“十四五”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任务。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提升科技服务农业能力和水平。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不断推动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


三是坚持防抗救结合,支持农业防灾救灾减灾。按照“防灾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粮”的思路,大力支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汛抗旱等工作,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减少农民群众因灾损失。2022年,针对小麦晚播、苗情复杂的情况,安排资金开展“一喷三防”,确保冬小麦促弱转壮,助力夏粮小麦丰收到手;通过动用预备费100亿元支持抗旱救灾,有效应对长江流域遭遇61年最严重干旱对农业生产的影响,保障秋粮丰收。


四是统筹保障其他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支持开展粮豆轮作、冬闲田种油菜和花生生产,启动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试点,提升大豆油料供应能力。大力支持畜牧业发展,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建立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实施肉牛肉羊增量提质行动、奶业振兴行动,多策并举支持“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



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成就,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组织实施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力度最强、惠及人口最多的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持续加大财政资金保障脱贫攻坚力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过渡期内,及时调整工作机制和举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支持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投入和政策保障,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真金白银保障脱贫攻坚“粮草军需”。构建多渠道财政脱贫攻坚投入保障体系,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主渠道作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从2012年的326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1461亿元,年均增长20.6%。其中,2016—2020年连续五年每年新增200亿元。保持扶贫资金监管高压态势,强化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推进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公示,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供给,提升财政脱贫攻坚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给贫困县更多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的自主权”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赋予处于脱贫攻坚一线的贫困县自主权,支持根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需要,按规定统筹整合使用相关涉农资金,自主确定和实施脱贫攻坚重点项目。2016—2020年,全国832个贫困县累计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超1.5万亿元,县年均整合资金规模超过3.7亿元。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宁肯少上几个大项目,也优先保障脱贫攻坚资金投入。8年来,中央、省、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累计投入近1.6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累计投入6601亿元。”“我们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强化扶贫资金监管,确保把钱用到刀刃上。真金白银的投入,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大资金保障”。


(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财政部积极推动工作机制、政策供给、考核评价等有效有序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财政支持巩固衔接工作实现良好开局。


一是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财政支持巩固衔接投入保障坚决有力。2021年,及时将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2021年、2022年分别安排衔接资金1565.24亿元、1650亿元,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特别是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二是及时调整优化政策,各项工作实现平稳有序衔接。出台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内容、负面清单和管理要求。聚焦过渡期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明确资金使用重点。将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推动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精准发挥作用。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分类开展绩效评价,压实行业部门和地方的资金管理责任。延续优化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



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创新优化财政支持政策,不断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在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下,乡村产业蓬勃发展,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完善,农业资源利用强度明显下降,农业高质量发展态势初步显现。


一是支持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2017年以来,以农业产业载体为抓手,统筹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点线面”结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解决鲜活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先一公里”问题。支持实施新一轮渔业发展政策,构建与渔业资源养护和产业结构调整相协调的支持政策体系,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支持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与管理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鼓励、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带动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致富。围绕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和当地特色主导产业,支持集中连片开展社会化服务,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支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经营者、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等培养计划。支持成立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本金注入、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解决新型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支持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生态可持续。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支持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模式和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机制。支持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全国畜牧养殖大县全覆盖。持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启动实施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扩大政策实施范围。支持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将治理范围逐步扩大到河北、山东、山西、河南、天津、内蒙古六地。



统筹支持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推进农村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乡村建设发展短板弱项,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在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下,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改善,农民生活品质逐步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实,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是支持加快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建设,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范围,支持工程长期稳定运行,积极支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向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提档升级,让农民喝上“放心水”。支持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开展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建设及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解决水利防汛抗旱薄弱环节,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2022年,启动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能力提升试点,充分运用高科技技术及产品应用,有效提升小型水库安全监测水平。


二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制定出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以奖励和补助方式,支持引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以来,累计安排266.32亿元,支持因地制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改厕,加快补上农村厕所这块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会同中央组织部支持建设1000个红色美丽村庄,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和生态振兴双促进、双提升。2020年启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至今已连续实施三个批次、127个试点县,支持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美乡村。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推动农民民主决策与政府奖补的有机结合,支持村内道路、小型水利、村容村貌等农村公益事业发展。支持约10万个村因地制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入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和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探索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推动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将村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两项合计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村每年不低于11万元,激励广大村干部担当作为,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描绘了一幅新的蓝图。财政部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政策供给和投入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