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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四川:用系统思维和创新办法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发展
用系统思维和创新办法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全面发展
四川省财政厅
近年来,财政部在全国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印发《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4号),推动财政票据管理步入了数字化、智能化新阶段。四川财政动态把握改革发展形势,坚持系统思维,坚定守正创新,从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统筹调度、改进运行模式三个方面入手,认真贯彻各项改革部署和管理规章,实现了全省财政票据改革、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全面发展。
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管理改革新思路
立足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发展形势,每年确立一个主题,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约访座谈等方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相关情况、总结经验做法、问诊矛盾问题、探究对策措施,形成推动工作的创新思路。
(一)开展电子票据改革专题调研。在对2018年以来全省改革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基础上,2020年,着眼研究规范票据管理系统实施行为,选择以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为主题,约访座谈省级部门和单位14个,问卷调查省级单位55个,实地调研6个市县级财政部门,全面收集推进改革的有效做法、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通过梳理研究,形成了以“整合相关系统、分类确定接口,县域一体组织、单位自主实施”为主要内容的一体化推进“财政票据+非税收缴”管理系统实施新模式,改变了此前系统项目实施分散采购、系统供应商到各单位“点对点”的服务模式,有效提高了改革质效和统筹水平,降低了改革成本费用。
(二)开展财政票据管理专题调研。为全面贯彻财政部新修改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2021年,确定以规范财政票据管理为主题,先后组织21个市(州)财政部门开展问卷调查,选择4个市级、7个县级财政部门实地调研,结合财政票据销毁现场监督工作,与3个省级部门、7个用票单位座谈交流,深入了解票据领用管理、信息共享运用、电子入账报销、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具体做法、矛盾问题及对策措施。通过全面调查和重点交流,在厘清管理职责、归并票种设置、优化业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形成加强管理的总体架构和基本路径,为修订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提供了重要参考。
(三)开展跨省报销工作专题调研。围绕落实全国财政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成都研讨会安排部署,2022年,选定群众需求大、使用范围广、涉及部门多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作为研究对象,以了解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财综〔2019〕2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由分管厅领导带队,深入3所省级、3所市级、1所县级公立医院开展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改革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地分析开展跨省报销工作的政策基础和技术适配条件,共同探讨实现财政电子票据跨省异地查验、互认、报销、入账、归档和入账反馈等目标的方法路径,为筹划开展跨省报销工作收集了第一手资料。
加强统筹调度,不断开创管理改革新局面
围绕贯彻落实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各项部署,通过印发年度工作要点、组织会议培训、动态跟踪交流、重点会商督导等方式,引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共同推动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创新发展。
(一)统一管理改革工作部署。2018年至2020年,先后举办全省视频会议和业务培训班,传达全国管理改革部署,交流各地亮点做法,学习有关业务操作,引导各级财政票据管理改革稳步向纵深推进。在深化改革方面,以一体化推进实施“财政票据+非税收缴”管理系统为牵引,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持续拓展改革覆盖范围,推动全省电子票据系统上线单位3.16万个、82.7%的机关事业单位实现群众办事缴费网上办理,2021年电子票据用量比上年提升237.85%、纸质票据用量同比下降11.4%。在规范管理方面,以推动落实计划控制、核销审核、销毁查验、监督检查“四项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电子票据从申领发放到核验归档、纸质票据从印制领用到核销销毁的全流程管理,实现了全省财政票据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监督有效。
(二)统一管理改革规章制度。着眼适应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和深化电子票据改革需要,2021年,以财政部新修改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为主要依据,充分汲取各地的经验做法,修订出台《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财政票据的种类与内容、计划与监(印)制、申领与发放、使用与保管、核销与销毁、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为新时期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一竿子插到底”的制度保障。围绕加强市县票据检查工作指导,2020年,财政厅印发关于规范省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年度工作要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参照省级做法,对电子票据实行在线动态监管,纸质票据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健全落实工作机制,全面提高监督检查质量和效能,推动实现了全省财政电子与纸质票据监督检查全覆盖。
(三)统一管理改革重点协同发展。为确保各项改革部署和管理规章全面落实到位,2020年以来,坚持每年印发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工作内容、落实措施及相关要求,以此明确工作导向、加强上下联动。2022年,聚焦实现全部用票单位和票据种类“双覆盖”改革目标,围绕全面落实财政部新出台的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确定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一体推进为工作总基调,以统筹电子与纸质两种形式的票据领用管理、推动线上与线下两种方式的监督互动为工作总要求,将研究推进电子票据跨省报销工作、探索构建“互联网+财政票据”监管模式、开展财政票据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等工作列为重点,明确目标任务12项,细化工作措施32条,为各级推动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
改进运行模式,持续构建管理改革新生态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管理改革目标定位,围绕方便群众办事缴费、单位领用票据,通过优化业务流程、简化证明事项、完善内控制度等方式,积极构建财政票据“一网、一门、一次”通办的服务环境。
(一)推行“票据窗口+服务”模式。为保障管理改革工作顺畅运行,在票据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办事窗口,实行票据申办事项和业务咨询“前台一人受理、后台分办联办、审批监管协同”模式,全面规范票据政务场所办事服务。顺应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健全票据申领便利服务规范,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在票据办理公共场所张贴财政票据申领流程图、申领资料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领用票据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推进财政票据“一件事一次办”。围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健全票据领用咨询服务规范,规定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办结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政务热线电话的有关政策咨询与业务诉求,扎扎实实为办事缴费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二)推行“票据管理+服务”模式。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规定票据管理遵循服务便捷的原则,切实为票据领用单位和办事缴费群众提供便利。紧跟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程,改进票据申领资料提供方式,将单位申领票据需提交的政府批复文件、资质许可文件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与申领票据种类相关的可核验信息,切实简化票据证明事项,减少重复提供材料。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票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规范,取消票据印制防伪专用品规定,将票据印制服务采购方式由涉密采购改为实施部门集中采购,并规定电子票据系统运维服务由财政厅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确定运维企业,系统运维服务费按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保障,有效减轻了基层财政负担。
(三)推行“票据改革+服务”模式。充分发挥票据系统的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功能,坚持线上线下协同联动,全面提升财政票据服务效能。顺应数字中国、数字政府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规定财政部门应当秉持现代财政管理理念,按照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票据,实现财政票据申领、发放、开具、签章、存储、传输、接收和核销等管理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并通过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真伪查验服务。结合电子票据的特征和系统功能,健全电子票据开具服务规范,规定单位开具财政电子票据,应当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电子票据专用APP等方式将票据信息实时发送交款人,为交款人获取票据、查验真伪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