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期刊内容推荐 > 正文
分享到:
【打印】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电话:010-88227114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广西: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 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作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来源:原载于《中国财政》2022年第17期 2022/09/15

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

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智慧政务、数字政府为长远目标,扎实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2018年,自治区财政厅启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目前已步入“全面铺开、纵深推进”阶段,实现了行政区划全覆盖和财政票据种类全覆盖。截至2022年5月底,广西财政电子票据出库量占财政票据出库总量比重由去年同期的88%提升到93%,累计开具财政电子票据5914.28万份,开票金额538.49亿元。


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


(一)立足实际情况,锚定改革方向。一是吃透政策,把准改革大方向。深入学习贯彻《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结合《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把准全国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大方向。二是立足实际情况,部署改革任务。牢牢立足自治区各市改革进度不均衡、改革理念存在差异的工作实际,调研掌握各市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行的重点难点,着眼全面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形势和任务需要,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三是注重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数据应用。充分运用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定期分行业分地区汇总分析各用票单位使用财政电子票据情况,为精准推动自治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分类指导行业科学管理使用财政票据提供数据支撑。


(二)激发基层活力,凝聚改革合力。一是增强基层推行改革参与感。在制定规划、制度、政策前充分征求市县财政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了解基层财政票据业务需求,让各地市财政部门深度参与到改革蓝图描绘的过程中,激发市县财政局推行改革的“主人翁意识”,变“被动埋单”为“主动请客”。二是联合多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基层难题。强化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沟通,组织召开系列工作会议,对各市县、各用票单位反馈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响应协调解决,打通改革推进过程中的堵点,协同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三是鼓励各市县、各单位探索改革实施模式,激发基层活力。通过自治区财政厅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对改革进度快、效果好的市县推行改革的亮点举措进行宣传,鼓励各市县、各用票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先行先试。如:南宁市由市卫健委牵头建设医疗机构电子票据平台,供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接入,将医疗机构接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成本降低了约60%;桂林市将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结合,建设非税收入收缴改革管理系统,实现资金电子化收缴、自动对账、自动开票;贵港市一手抓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的整合、对接和技术保障,一手抓财政票据的清理核销,确保纸质票据安全有序退出,实现电子票据与纸质票据的无缝衔接。


(三)抓住改革重点,持续精准发力。一是根据学校收费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针对学校收费时间段集中、用票量大的特点,开放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单位端批量开票功能,为学校开票提供便利,进一步提高教育领域改革覆盖率。二是针对医疗领域改革难点,组织召开由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参加的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座谈会,通报改革进展,研究探讨解决共性问题的对策,交流推进改革的经验,凝聚共识,促进改革持续深化。三是联合自治区财政厅信息管理中心到实施上线调试的用票单位现场调研,协调解决用票单位在系统对接过程中的困难,助力用票单位顺利实现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对接和信息共享。


(四)巩固改革成果,切实为群众解决难题。一是夯实技术支撑,持续优化系统。牵头组织财政厅信息管理中心、系统开发公司、系统实施公司,协调解决完善系统功能、加大系统接口对接的支持力度,同时严把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验收关,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向各市、县(市、区)财政票据管理机构征求验收意见、建议,并反馈给系统实施公司,督促系统实施公司持续为各级财政部门和用票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技术支持。二是针对商业医疗保险投保人使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报销时个人支付金额难确定、纸质佐证材料多的问题,主动对接有关商业保险公司了解情况,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部门明确医疗收费票据其他信息栏中“个人账户支付”项目填列要求,打通医疗收费电子票据在商业保险报销应用方面的堵点。三是规范医疗收费票据票面填开信息。为便于群众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异地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制定印发文件对票面需填列的关键信息提出规范性意见,并选择几家不同业务规模的医疗机构进行试点,持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社会化应用。四是增设渠道,满足群众快捷查票需求。在自治区财政厅微信公众号增设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入口,同时简化查验财政电子票据必填信息,满足大众快捷查询票据、核验票据真伪的需求,提升财政票据查验便捷度和公信力。


(五)宣传指导两手抓,全力助推改革。一是坚持畅通智能工作渠道,全力保障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以远程沟通为主、现场面谈和实地调研督导为辅,运用面谈、微信群、QQ群、视频会商系统等与相关单位密切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协调,充分了解改革实施一线的具体情况,确保做好改革业务指导、服务工作。二是采取多样化宣传手段。在自治区财政厅微信端等宣传阵地开展“口碑”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财政电子票据的好感度。同时,鼓励引导直接面向群众的用票单位在收费窗口等公共场所开展财政电子票据应用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电子票据的认知度。


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行政区划全覆盖。广西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已覆盖到自治区本级和市、县、乡镇、村五级。截至2022年5月底,全自治区14个市和106个县(市、区)实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市级改革面已达100%,县级改革面已达95.5%。其中部分地级市改革成效显著,如贺州市医疗行业已经实现电子票据全覆盖;贵港市上线运行电子票据系统用票的单位比例已超80%;北海市已经停止发放纸质财政票据,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


(二)财政票据种类全覆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已覆盖到全部财政票据种类,电子票据应用持续深化。2022年以来,除非税收入类票据、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医疗收费票据外,其余29种财政纸质票据出库量为零。


(三)用票单位改革覆盖率持续提升。截至2022年5月底,全区共8660家用票单位申领财政电子票据,其中453家为村级组织。用票单位改革覆盖率由2021年同期约30%提升到约58%,其中医疗机构改革覆盖率由2021年同期约20%提升至约40%。


(四)多领域改革实现突破。一是实现交通管理领域财政电子票据应用扩展。2021年7月,自治区开出首张交管业务财政电子票据。截至2022年5月底,交管业务财政电子票据累计开票46.69万份,票据金额累计9342.58万元。财政电子票据在交管领域的应用扩展打通了交管业务网上办理闭环,群众在家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补(换)领、缴费、领取财政电子票据等,实现了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交管业务。二是村级组织用票量实现零突破。2021年3月,村级组织用票量首次实现零突破,截至2022年5月底,累计开出村级组织专用电子票据1.74万份,票面金额23742.39万元。三是自治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21年2月,经过自治区财政、医疗保障部门的共同努力,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与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已实现互联互通,医疗保险报账信息可快速反馈给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可以及时便捷查验医疗收费票据报销信息,既可有效防范重复、虚假报账套取医保基金的情况发生,又极大提升了居民使用财政电子票据进行医保报销时效。四是与公安系统达成对接意向,在出入境、交通罚没等领域进一步扩大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覆盖范围。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