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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十年•财政这十年 | 山东: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 推动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山东: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目标定位
推动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山东省财政厅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的目标定位,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各项财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全省财政收支运行平稳向好,反映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成果。
收入规模与质量“双提升”。收入规模不断扩大,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2年的4059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7284亿元,年均增长7.7%,规模居全国第5位。基层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全省136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中,收入规模过10亿元的县由2012年的89个增加到132个,占全省县级总数的97.1%;过100亿元的县由2012年的1个增加到12个,其中青岛黄岛区、崂山区超过200亿元。
支出结构与效益“双优化”。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2012年的5905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11713亿元,年均增长8.9%,规模居全国第3位。在支出安排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2021年全省“三公”经费较2012年下降71.4%,腾出资金集中保障中央重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其中,围绕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2016年以来, 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9亿元,落实行业扶贫资金457亿元;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2019—2021年,全省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621亿元;围绕支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2018—2021年,全省投入财政资金6414亿元;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201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20亿元的科技创新发展资金,2022年达到145.2亿元。
一是“放水养鱼”,发挥普惠效应。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在顶格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山东实际,推出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税负,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自选动作”,2012年以来,全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8400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对激发市场活力、保住市场主体、稳定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2012—2021年,全省新增市场主体1000万户。
二是“握指成拳”,发挥集成效应。聚焦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成出台稳增长20条、扩消费40条、推转型15条、降成本30条以及财政支持新旧动能转换“1+5”政策体系、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研究推出一系列财税政策措施纳入“六稳”“六保”、“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建立新旧动能转换成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工业强县和现代农业强县等“十强”县激励、生态文明建设奖补、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等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体制机制的引导作用,调动了各方面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
三是“财金联动”,发挥放大效应。灵活运用多元化、市场化政策工具,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经济发展。用好政府债券资金,自2015年启动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来,全省共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32万亿元,支持交通、棚改、农林水利、公共卫生等领域1万多个重大项目建设。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并不断完善基金投资运作机制,逐步实现“十强产业”全覆盖,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007个,投资金额1013亿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3047亿元。规范推广运用PPP模式,全省累计纳入财政部管理库PPP项目722个,投资额8409亿元。探索实施股权投资改革,省级从2020年起安排资金210余亿元,在基本建设、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等领域实行“拨改投”,实现财政资金的良性循环和效应放大。实施供应链金融财政支持政策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帮助企业增信融资,2021年以来,全省应收账款确权融资3582.5亿元、签发供应链票据248亿元,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93.45亿元。在全国率先开展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探索形成“按揭农业”“粮食商行”等6个缓解涉农融资难题的典型模式。初步搭建起省市县“三位一体”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全省纳入名单制管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达到71家,省级再担保业务累保规模突破千亿元。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保粮食安全、稳大宗农产品供给和农民收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12—2021年,共拨付省以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37亿元,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超5300亿元。
坚持把民生支出作为财政保障的优先选项,2012—2021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中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累计达到7万亿元,年均增长9.6%,民生支出占比稳定在80%左右,全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民生政策和重点民生实事落实落地。
就业方面,2012—2021年,全省实现财政就业支出280亿元,持续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力度,支持全省每年新增城镇就业110万人以上,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同时,通过贴息引导,2012—2021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75亿元,有力促进了创业就业。
教育方面,2012—2021年,全省实现财政教育支出1.8万亿元,教育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连续10年保持在20%以上,支持落实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等各项学生奖助政策,推动普通中小学56人及以上大班额动态清零,加快打造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有力促进了“双一流”、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等重点项目建设。
医疗卫生方面,2012—2021年,全省财政卫生健康支出7770亿元,支持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580元,居民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经费标准由25元提高到79元。足额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核酸检测、防控救治能力提升、物资储备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社会保障方面,2012—2021年,全省实现财政统筹安排支出3639亿元,支持将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150元,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0%左右,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标准提高120%以上,将社会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提高99%以上;2016—2021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75%以上。
住房保障方面,2012—2021年,全省实现财政住房保障支出2309亿元,支持开工棚户区改造373万套(户),老旧小区改造9786个、惠及居民318万户,农村危房改造53.5万户、改厕1097万户、清洁取暖改造718万户,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一是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13年,将省级251亿元税收下划市县管理,增强市县财力。2016年,根据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情况,及时出台省以下收入划分过渡办法。2019年,按照“先集中、后均衡、强激励、促发展”的思路,调整优化省以下财政体制,将省财政直管县(市)的范围调整扩大到41个,持续加大对基层特别是财政困难地区补助力度。相继推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9个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
二是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针对专项资金“小、散、乱”等问题,将省级专项资金由2013年的243项逐步压减到39项,并大力盘活存量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推动预算管理聚力提效。2019年实施以“两放权、两统筹、两转变、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省级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全口径、一体化”编制。2021年出台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创新提出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等“六个预算”改革方向,增强对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三是扎实推进税费制度改革。开展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环境保护费改税改革,完成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契税等地方立法,不断建立健全地方税体系;探索实施车船税收入分配改革、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改革、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全国率先“清零”。
四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意见和省级配套制度办法,搭建起“1+2+30”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扩大管理范围,拓展管理领域,省市两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创新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建立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制度,省级和15个市全面实施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初步建立部门整体绩效报告和公开制度,省、市两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全面推开。
五是启动实施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制定全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和省级实施方案,出台出资人职责规定、重大事项管理、绩效考核、工资总额、负责人薪酬等制度办法,常态化开展产权登记、绩效评价、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等工作,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出资人监管体系,推动市县理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将全部国有金融资产纳入统一管理。着力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一企一策”纵深推进8户省属骨干金融企业改革,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推动金融企业聚焦主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省属骨干金融企业经营业绩持续提升。2021年,8户企业净利润同比增长近三成。
六是稳步推进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出台省级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组建财欣公司作为省级资产统筹运营平台,建立省级和市级政府公物仓,推动行政事业资产市场化运营和共享共用。截至目前,省级单位闲置和出租的970余亩土地、近33万平方米办公用房划转省财欣公司统一运营。
七是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大力优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强化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落实采购各方主体责任,通过推行预采购、“互联网+”采购、批量集采、远程异地评审等措施,不断规范采购市场竞争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建立起以优质优价采购结果和用户反馈为导向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由2012年的1073亿元增加到2021年的2537亿元,年均增长10%,平均节约率达7.9%。
八是扎实推进会计管理改革。认真贯彻实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动政府会计改革落地。持续推进高层次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增设正高级会计师职称,开展社会化评审试点。指导推动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内部控制规范,2021年组织全省1.7万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内控报告编报。
着力建设“法治财政”。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全省财政系统权责清单,全力推进财政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持续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明显提升。
着力建设“安全财政”。建立财力保障、审查监控、库款调度、发展激励、应急处置、责任考核“六个机制”,设立财政困难县工资专户和基本民生专户,实施财政困难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制定“三保”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2021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达2530亿元,比2012年增加982亿元。通过加强预算源头管控、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建立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监督问责等措施,开前门、堵后门,构建起政府债务“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全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政府债务率处于合理区间。
着力建设“数字财政”。扎实推进“财政大数据”平台建设应用,成功实施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惠民补贴“一本通”管理等系统,并新建涉企资金“一码支付”平台、直达资金监控等系统,以“大数据”支撑“大管理”的格局初步形成。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应用,初步形成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的闭环管理机制,省市县三级全面通过一体化系统编制年度预算,有力提升了预算管理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着力建设“效能财政”。大力推进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领域流程再造,持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制度改革,下放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权,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代理记账机构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取消代理记账行政审批,疏通管理堵点,消除服务痛点。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2021年将27项中央资金、16项省级资金、20项市县资金直达基层,全省共分配落实直达资金1630亿元,超过1亿人次和5万户企业受益。
着力建设“透明财政”。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从2016年起,除涉密部门和信息外,省、市、县三级已全面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政府债务、专项资金管理等信息,实现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做好重大财政政策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传递权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政治建设统领全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砥砺初心使命,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
二是基层党建走深走实。全面实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广泛争创“过硬党支部”,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基层党的建设持续提升。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打造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的财政党建品牌和支部特色品牌。
三是人才培养多措并举。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强化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党建与业务同考核,定期考核、平时考核、绩效考核共推进的综合考核体系。突出正向激励,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8条举措和容错免责办法,及时推荐表彰先进典型。着力提升能力素质,制定人才工作规划,加强系统青年人才选拔培养,打造“财经讲坛”高端讲座,选派优秀干部到急难险重工作一线经风雨、长才干,锻造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四是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省委“严真细实快”要求,大力倡树勤于学习、开拓创新、实干高效、严谨细致、优质服务、团结和谐、清正廉洁等“七个好作风”,推动财政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狠抓财政反腐倡廉建设,严格内控制度执行,紧盯资金管理、评审考核、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防范各类业务和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