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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费太安:管好用好财政科研经费 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作者: 费太安
来源:《中国财政》2022年第08期 2022/04/20
编者按:
管好用好科研经费
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让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体制机制束缚中解放出来。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激发了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2021年,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科技支出,仅中央财政就安排预算3227亿元,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随着财政科技经费的快速增长,如何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愈发重要。特别是《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出台,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等方面,明确了改革政策,精准发力,进一步为科研经费“松绑”,为科研人员“减负”,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管好用好财政科研经费  促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  费太安

图片


构建新发展格局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形成强大的科技实力,既是关键之举,也是决胜之要。中央财政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财政科研经费对科技创新发展具有基础性、引导性和全局性支撑作用。管好用好科研经费,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科技事业发展,愈发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优化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文件和改革措施,有力地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促进了科技事业发展。去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从7方面提出25条“硬核”举措,为科研经费“松绑”,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贯彻落实《意见》,管好用好科研经费,需要以构建良好的科研生态为目标,重点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

首先,要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处理好财政与市场、社会资金的关系。在对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创新投入方式,激发市场活力,撬动社会资金,加强导向作用。一是围绕国家整体科研布局,做好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经费安排。二是拓宽研究经费投入领域和渠道。发挥财政经费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吸引民间资本支持科技创新,促进基础研究与需求导向良性互动。三是创新财政经费投入方式,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施研发活动后补助、服务运行后补助。

其次,要充分发挥财政引领激励作用,处理好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者与使用者的关系。减负放权,松绑激励,探索更为宽松和柔性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方式,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一是推动项目管理部门提升科技管理能力,对项目能实现有效遴选甄别,选出好项目,给出恰当合理的经费额度。二是项目承担人是项目与经费的承担主体、责任主体,在符合科研项目管理意见等规章制度下,应该在项目预算编制以及经费使用上拥有一定自主权。三是平衡好项目承担单位管理要求与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避免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经费管理中“一管就死、一放就乱”,推动单位内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实现科研经费管理的刚柔并济。

第三,要加强制度保障,处理好政策制定与有效落实的关系。一是在政策制定时更加注重统筹与科学。充分统筹吸纳财政部门、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审计监督部门,特别是科研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制定出符合科研事业规律且具有前瞻性的政策。二是探索科研经费管理的负面清单制度,明确科研经费执行中的“禁区”和“红线”,在清单以外,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三是更加注重配套制度的合理全面。要从更高层级上理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与财政预算、科技与教育政策、审计规章制度等的关系,形成政策合力,最大限度为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消除经费管理责任的不确定性。四是构建制度的容错和自我纠错机制。在创新探索中出现的问题,要在下一轮政策执行评估过程中,弥补漏洞、完善制度。

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及使用各相关方,要胸怀“国之大者”,真正务实担当,要以宽松适度、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制度为激励,以审计规范和绩效评价为约束,不断完善制度的激励相容和内在统一性,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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