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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 | 王志刚 李小梦:数字财政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蓄力赋能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相应地,数字财政是建设数字政府、实现政府数字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数字财政通过数字技术与财政制度的深度融合,可以为各方参与国家治理提供有效的保障。在数字经济时代,财政必须要尽快适应并抓住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机遇,通过构筑数字财政体系来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从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数字财政的定义并未有统一的界定,我们认为数字财政是以财政大数据价值为基础、财政大数据应用为支撑,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实现优化收支结构、提高效率以及促进公平的政府收支活动。
从价值周期角度看,财政大数据价值包括数据采集、存储、挖掘、形成知识库并辅助决策的数据全生命周期,在这个全生命周期中完成价值发现、价值增长以及价值实现的过程;从价值关联方角度看,财政大数据价值体现为公众、企业、政府三方高效、便捷服务上,最终价值体现为各方的满意度上,是客观价值与主观价值的统一;从价值密度角度看,财政大数据价值体现为一种高数据密度、具有丰富的信息集,是有形与无形价值的汇聚。
财政大数据应用实际上是将大数据等相关数字技术广泛运用于财政业务的各个领域,在应用的过程中也实现了数据的价值。财政业务应用场景极为广泛,涉及到政府收支预算、政府采购、国库现金、政府债务、税收政策、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众多领域,这些应用场景对应不同的数字技术和模型算法。所有的技术、算法都是为了更好地履行财政职能,优化政府收支,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能,更好地促进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此外,数字财政具有跨部门、跨层级、网络化、智能化的特征,一个庞大的财政资金网络将政府、企业、个人等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数字技术的巧妙运用让财政资金运行更加有效和安全,有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
数字财政不是对传统财政理论的颠覆,而是对现有财政职能的强化和优化,可以让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收支管理、稳定和发展经济等财政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而数字财政可以作为治理工具,有效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先进数字技术的运用,可以更加精确评估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摸清各类财政资源配置扭曲的症结所在,精准地进行修正。全面完善的信息化平台可以更加精准刻画出各类税源状况,从而可以有效设计出更加公平合理的税收制度,强化财政再分配作用。数字财政还可以精准支持产业发展,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更好促进经济发展。总的来讲,建设数字财政是落实“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的题中之义,有助于更好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协同作用。
当前数字财政建设中,生产系统建设和大数据应用同步推进,前者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代表,后者主要以财政大数据应用为代表。2020年财政部相继出台了《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技术标准》),初步建立了各级预算管理统一的业务规范和系统建设标准。
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制度执行力和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的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推动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进程。预算管理一体化包括纵向上的全国政府预算管理一体化、横向上的各部门预算管理一体化(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和报告、采购、资产管理等预算全过程管理的一体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建立项目库为基础的跨年度预算管理)、全国预算数据管理的一体化(实现数据内部开放共享)等方面。在中央政策指引下,各级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果超出预期,一些地方例如广东、浙江、深圳、甘肃、山西等纷纷上线一体化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制度与技术基础。
财政大数据应用基于统一的财政大数据平台,实现从预算一体化系统、电子票据、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和外部互联网等数据中自动提取数据,形成一个完整的数据库平台。然后结合各级财政业务需求,对宏观经济、财政收支执行、国库现金、债务监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纳税信用评价等展开分析,以多维数据直观展示的形式,给出较为全面的财政画像。实践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开展了不同特色的财政大数据重点应用,不断释放财政数据资源价值,中央层面如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国县级财政库款监测机制、政府数字消费券等,地方层面如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云南省国库监测机制、福建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焦作市财经沙盘系统、鄂尔多斯市财经大数据平台、威海经济运行大数据平台等。未来财政大数据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组织管理和协同机制建设,提升财政大数据能力建设,将数据治理与财政治理有机地融合起来。
一是数字财政提高了公共服务供给与公共需求的匹配度。有了数字化手段,公众有了更加便捷的途径参与国家治理,政府比以往更懂企业和居民的需求,基于公共服务群体画像的公共服务供给与公共需求的匹配度更高,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二是数字财政为财政科学决策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持。数据信息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支持下,数字财政可以实现各渠道数据源的互联互通,将预算单位、企业及个人、互联网、税务及银行的数据汇聚到一起,通过对各类数据的处理得到决策所需的信息,强化形势预判和决策能力,减少决策失误带来的损失。
三是数字财政为财政开辟了新的收入渠道。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进入了财政部门的视野,数据的价值在交换、使用等过程中得以体现,通过政务大数据资源库(包括国家基础资源信息库、“金字工程”信息资源库、社会大数据资源库、行业领域信息资源库、互联网信息资源库)实现数据的统一开放与交换,不但降低了支出成本,而且还直接或间接产生商业价值,拓宽了财政收入渠道,可以为财政可持续提供盈余支持。
四是数字财政可以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在数字财政平台上,通过整合包含政府宏观数据在内的公共数据和获得授权使用的企业个人微观行为数据,可以发挥“财政管理乘数”效应,让财政管理更加智能化、人性化,进而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五是数字化可以促进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数字化程度的不断提升,政府可以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创新成果,以数字化手段深化改革、完善征管、优化服务,不断完善新时代税收治理体系,让税务执法更加规范、税费服务更加便捷、税务监管更加精准,从而打造出智慧税务新生态体系。
六是数字财政可以实现公共服务跟着人走的目标。数字财政通过“政策—项目—资金—服务对象(企业、预算单位、个人)”的四位一体,能够实现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人走的目标,可以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有助于促进全国要素市场一体化并提升我国城镇化水平。
数字财政建设是数字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数字财政建设必须要适应数字化发展的要求加速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构建数字财政管理体系,努力做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不断提高公共财政管理质量,实现“以数理财”“以数治税”,不断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数字化转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数字财政建设因其涵盖面较为广泛,并非可以一蹴而就,在未来数字财政建设过程中,应该做好如下四个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要树立数字化治理的理念。数字化时代的数字治理是一种先进的治理理念,财政业务数据化、数据财政业务化,数据价值在数字治理和财政业务融合中得到释放,数字技术让财政有了更加广阔的治理空间和更有效的治理手段。以区块链技术为例,它可以在电子票据管理、预算信息公开、国库集中支付、直达资金机制、对公钱包等诸多领域得以应用,将会大大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率。
二是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各地财政大数据平台建设及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为财政大数据应用推广夯实数据、技术等数字基础设施,建立数据共享交换的长效机制。
三是加快打造复合型数字化人才队伍。强化学习与培训,促进业务人才和数字技术人才的双向流动,为数字化红利转变为数字财政盈余创造各种有利条件。
四是加快完善数字财政治理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对话与交流,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数字资产评估、数字资产定价、数字经济统计、数字安全防护等基础性制度,加快完善已有的财税制度,把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结合起来,系统性推进数字财政建设进程,最终实现技术进步和制度优化的良性互动,让数字财政真正成为提升财政治理能力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