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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建言献策:浅谈国有金融机构红色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

作者: 中国工商银行 郑福清 刘雪飞 马健
来源:中国财政微信公众号 2022/02/22

红色金融史是百年党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中国共产党的奋斗轨迹。新时期做好国有金融机构红色历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市场相互协作、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坚持和加强党对红色历史资源保护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保护利用。加强红色历史文物保护利用,传承红色基因,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明晰各方权责。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产权法定、权属清晰、统一登记、权责明确、权能完整,为红色历史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奠定基础。出台国有金融机构红色历史资源保护利用指导意见或相关规定,厘清政府与企业的责任边界,并强化政策指导和专业培训,充分发挥国有金融机构在红色历史资源保护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正向激励作用。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于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建议出台财税激励政策,对于认真执行文物保护和管理规定的国有金融机构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对于国有金融机构因拥有文物类建筑而产生的房产税等相关税费按一定比例减免征收或征收后返还,减免或返还税收专项用于国有金融机构文物保护修缮工作。

强化国有金融机构对红色历史资源保护利用工作的职责,探索建立企业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和具体路径。一是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文物保护意识。红色历史资源承载民族记忆、传承革命精神、弘扬红色文化,是革命先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国有金融机构应坚定文化自信,以敬畏之心对待红色历史资源,以保障红色历史文物绝对安全为底线,持续提升红色历史资源保护意识,助力构建红色历史文物价值传播体系、红色精神谱系和中华民族文明标识体系。二是完善国有金融机构红色历史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在国家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基础上,建立符合国有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特点的红色历史资源保护管理办法。加强集团总部统筹管理,由总部建立红色历史资源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于受损红色历史文物修缮工作,确保各级机构红色历史文物都能得到及时维护和修缮。夯实分支机构主体责任,明确管理流程,加强日常监督,建立统一登记、专人负责、安全巡查、维护修缮等工作规程,确保制度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国有金融机构企业文化建设。国有金融机构要将红色历史文化资源作为企业文化建设、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红色基因代代传承。利用革命旧址,依托红色历史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党性教育基地,通过举办红色金融讲座、拍摄专题片等方式,做好红色金融文化宣传,将红色历史资源打造成为一张张亮丽的“金融名片”。

构建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红色历史资源保护格局,推动红色文物保护工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一是政府可与国有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相关公益活动,指导和支持国有金融机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鼓励国有金融机构与社会其他力量开展灵活多样的深层次多领域合作,在遵守文物保护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合作共建文物保护和利用新模式,有效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红色历史资源保护利用的积极性;加强对红色历史资源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发社会公众参与保护红色历史资源的热情。二是国有金融机构应以红色历史资源为载体,融合文化、历史、旅游等元素开展宣传活动,加强特色建筑保护与利用(如营业网点、展馆、活动中心等),通过构建文化传承纵向渗透与产品服务横向推广的立体传播网络,让红色历史资源“活起来”,既减轻文物保护财政投入压力,又有助于构建企业独特竞争优势,推动业务发展。


责任编辑:刘慧娴  陈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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