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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中国财政 | 从主体责任和违法成本方面完善制度保障马拉松等 赛事安全

作者: 费太安
来源:《中国财政》2021年第18期 2021/10/11

今年在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举行的黄河石林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中,包括超级马拉松亚洲排名第一、中国超马领军人梁晶等在内的21名参赛选手遇难,全国为之震惊。马拉松运动在增强人民体质、培育积极向上社会精神、增添经济发展新动能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笔者参加过多次马拉松及越野赛,切身感受到一些赛事安全隐患突出,规范化不够、应急预案缺失、安全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亟需完善。


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近年来,国内马拉松、越野跑运动获得快速发展。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路跑赛事从2014年的51场增长到2019年的2185场,5年时间数量增长超过40倍,规模赛事场均规模为3898人,认证赛事场均规模为11874人。

参与马拉松运动的人员从专业人士扩展到普通长跑爱好者,是马拉松从专业赛事走向普及的结果,也是马拉松赛事的产业化在我国已经初步成型的表现。这符合马拉松产业发展的经济规律,当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之后,即进入全民路跑的体育消费黄金周期。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也是中等收入群体初步成型、快速发育的标志,而马拉松产业的主要消费群体就是城市的中等收入群体。同时,举办马拉松赛事,可以带来比较可观的经济收益。赛事直接带来的现金收益,比如赞助商投资、报名费等收入;场馆租赁和酒店住宿等载体经济以及旅游收入等。媒体收益,比如出售赛事转播权。衍生收益,即运动器械、训练服务等收益,这个产业链条越长收益可能更大。

但是,马拉松赛事隐患日益突出。一是行业规范化程度不够。赛事数量井喷的同时,马拉松运营管理不规范,赛事组织乱象层出不穷。二是地方利益嵌入其中。由于马拉松赛事举办需要协调安保、交通、医疗等多方面的公共资源,地方利益机构承接赛事现象明显。一些没有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公司通过借壳、搭草班子等手段,取得承办资格,这为马拉松赛事埋下了巨大安全隐患。三是非正规比赛频现。一些赛事出于盈利目的,是在没有田协、登协、体育局等官方和专业组织认证的情况下举办的,处在“监管真空”下。四是组织保障不到位。医疗保障缺乏,特别是马拉松越野赛涉及路线长、地形复杂,医疗救助保障成本高,救助人员和设备配备不足。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不够,一些赛事安全防护没能实现闭环高效管理。


赛事安全规章制度没有全面落实的关键是责任主体缺失

(一)安全主体责任不明确。相关规章制度并没有明确赛事安全责任,特别是谁承担主体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马拉松赛事监督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对相应行政区域内的马拉松赛事实施监管。各级田径管理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和章程,对马拉松赛事进行管理。中国田径协会根据章程,对马拉松赛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制定不同等级马拉松赛事的办赛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关于马拉松赛事组织机构的职责,《意见》提出:马拉松赛事组织机构应当尊重和维护公共利益,依法保护赛事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承办方应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管理办法》规定,赛事组织委员会应有效履行竞赛组织、医疗救护(防疫)、安保交通等基本职能。

(二)惩罚力度不够。各项规章制度缺乏对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处罚条款,或处罚力度过小,不足以对赛事主办方构成约束。《意见》规定,赛事组织和举办过程中发生危害公共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的,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中国田径协会按照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追究赛事组织机构的相关责任,可处以禁止或限制举办马拉松赛事、取消其参与赛事组织水平评定资格等处罚。《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主办方或承办方违反本办法规定,如造成人身财产伤害事故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由地方体育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视情节处以30000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活动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管理办法》规定,当地赛事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运营单位等违反相关规定和赛事组织标准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处罚: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取消下一年度申请中国田径协会认证赛事资格;取消该赛事1—3年认证资格;1—3年内停止举办马拉松赛事活动。

(三)法律覆盖有缺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缺乏对赛事安全方面的要求及处罚。在第七章法律责任中,共列举了对6条事项的处罚,分别是:在竞技体育中从事弄虚作假;使用禁用的药物和方法;利用竞技体育从事赌博活动;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挪用克扣体育资金。但是,没有对赛事安全保障和违规处罚的条款。


相关政策建议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在新形势下,要从制度上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坚持两手抓来保障马拉松等赛事的高质量发展,一手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一手抓安全责任,织牢赛事安全网,守住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底线。

(一)梳理修订完善法律条款。抓紧研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加关于赛事安全条款的要求和法律责任。严格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梳理其他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条文,增加相关保障措施和追责条款。

(二)完善赛事审核监管机制。体育部门要将“放管服”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切实履行赛事审核和监管职能,将赛事合规性、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作为必审要件。

(三)明确赛事安全主体责任。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明确赛事主办组委会主要负责人为赛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四)划分赛事事故等级。借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伤亡人数将赛事事故分为以下等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针对不同事故等级,实行不同程度追责。

(五)加大赛事事故处罚力度。加大对赛事事故主办方、参与方、监管方,以及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等的责任追究力度,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为国家信息中心研究员)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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