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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甘肃省
2018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8246.1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1.3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2794.7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4530.1亿元,增长8.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31336元,比上年增长5.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3.9%。全年进出口总额394.6亿元,增长21.2%。其中,出口145.8亿元,增长26.8%;进口248.8亿元,增长18.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4%。其中,城镇增长7.6%,乡村增长6.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7.0元,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22606.0元,增长9.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4.1元,增长9.0%;人均消费支出9064.6元,增长12.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7%。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8亿元,为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8.3%。加上中央补助2501.2亿元、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72.7亿元、调入资金等209.8亿元,使用上年结转结余75.5亿元,收入总量为40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10.4亿元,增长13.6%;非税收入260.4亿元,下降2.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1%,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改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
甘肃省
2018年,甘肃省实现生产总值8246.1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21.3亿元,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2794.7亿元,增长3.8%;第三产业增加值4530.1亿元,增长8.4%。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生产总值31336元,比上年增长5.8%。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下降3.9%。全年进出口总额394.6亿元,增长21.2%。其中,出口145.8亿元,增长26.8%;进口248.8亿元,增长18.1%。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4%。其中,城镇增长7.6%,乡村增长6.6%。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7.0元,增长7.9%;人均消费支出22606.0元,增长9.4%;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04.1元,增长9.0%;人均消费支出9064.6元,增长12.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29.7%。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0.8亿元,为预算的102.4%,比上年增长8.3%。加上中央补助2501.2亿元、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72.7亿元、调入资金等209.8亿元,使用上年结转结余75.5亿元,收入总量为403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610.4亿元,增长13.6%;非税收入260.4亿元,下降2.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70.1%,比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明显改善。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4.1亿元,完成预算的97.6%,增长14.2%。加上政府债券还本142.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8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9亿元,支出总量为3995.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4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99.2亿元,为预算的112.9%,下降3.5%,主要是二级公路停止收费后车辆通行费收入减少。加上中央补助16.6亿元、上年结余70.1亿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231.5亿元,收入总量为717.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550.8亿元,完成预算的88.5%,增长10.1%。加上政府债券还本支出27.5亿元、调出资金70.8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649.1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8.3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6亿元,为预算的136%,下降3.3%,主要是上年收入中含清缴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加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39
上中央转移支付7.4亿元、上年结余2.7亿元,收入总量为21.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亿元,完成预算的94.9%,下降22.2%,主要是中央政策性补助减少。加上调出资金4.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9.6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40.5亿元,为预算的118.2%,增长45%,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增加,以及当年清算以前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后收入增加。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7.5亿元,完成预算的112%,增长53.8%,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提高,以及新增上解中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支出。当年结余63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82.5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1亿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8.9%。加上中央补助2501.2亿元、政府一般债券收入372.7亿元、调入资金93.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95.4亿元,使用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9.1亿元,收入总量为3323.9亿元。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174.9亿元,增长12.9%;非税收入67.2亿元,下降0.3%。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5.7亿元,完成预算的98.1%,增长21.2%。加上政府债券还本85.3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43亿元(含税收返还)、债务转贷支出196.3亿元,支出总量为3314.3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9.6亿元。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中,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296.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46.9亿元,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占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量的60.5%。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4.5亿元,为预算的92.7%,下降14.4%,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中央补助16.6亿元、下级上解1.8亿元、上年结余8.9亿元、政府债券收入231.5亿元,收入总量353.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07.1亿元,完成预算的85.5%,下降12.1%,主要是车辆通行费减收后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政府债券转贷支出197.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2.9亿元、调出资金15.9亿元,支出总量343.4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9.9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下降24.9%,主要是上年收入中含清缴以前年度欠缴收入。加上中央转移支付7.4亿元、上年结余0.8亿元,收入总量14.3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3亿元,完成预算的99.2%,下降28.3%。加上调出资金1.5亿元,支出总量13.8亿元。收支总量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5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39.1亿元,为预算的103.9%,增长10.4%;支出304.1亿元,完成预算的95%,增长52.9%,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县支出调整为省级支出,新增上解中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当年结余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92.5亿元。
2018年全省发行政府债券604.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33.9亿元(不含中央转贷地方外债额度12.1亿元),置换债券170.3亿元。新增债券中,省级125.1亿元,市县308.8亿元;
置换债券中,省级85.3亿元,市县85亿元。当年全省偿还政府债务本金185.9亿元,其中:省级85.3亿元,市县100.6亿元;支付政府债务利息67亿元,其中:省级24.7亿元,市县42.3亿元。2018年全省政府债务余额2499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省级847.7亿元(一般债务783.7亿元,专项债务64亿元);市县1651.3亿元(一般债务841.7亿元,专项债务809.6亿元)。
一、争取中央支持
面对经济形势变化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对财政预算执行的影响,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千方百计抓收入,多措并举促支出,财政收支均超额完成年初预期目标。在加强财政收入征管的同时,继续把争取中央支持作为重中之重。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甘肃省一般公共预算补助2501.2亿元,增加322.3亿元,增长14.8%,其中: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1565.5亿元,增加151亿元,增长11.8%;专项转移支付935.7亿元,增加171.3亿元,增长22.4%。特别是中央在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车辆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以及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财政部核定甘肃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446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有力支持了甘肃省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甘肃省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二、支持脱贫攻坚
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落实。全省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3.3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86.6亿元,增长20.6%;省级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结构等措施,安排46.2亿元,增长145%,为中央补助资金的53.3%。全省投入深度贫困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6.9亿元,占61.7%;贫困县60%以上的新增一般债券用于脱贫攻坚。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全省整合涉农资金175.3亿元,集中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在完善投入保障体系的基础上,集中财力,精准施策,大力推动产业扶贫。支持完善贫困县贫困村生产组织、产销对接和风险防范体系,实现了贫困县贫困村至少2个以上农民合作社全覆盖;在有需求贫困村建成果蔬保鲜库701座;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新增省级补贴险种6个,实现农业保险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种养产业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两个风险的全覆盖。支持建立健全带贫减贫机制,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拓宽贫困户增收渠道。落实贫困地区选聘生态护林员和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政策,支持农村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提高贫困家庭收入水平。建立“周调度、旬报告、月通报”制度和约谈机制,督促部门和市县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全省扶贫支出318.6亿元,增长102.5%。建立扶贫资金总台账和监控平台,将中央42项、省级25项和市县安排的扶贫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实现扶贫资金监控到项目、到人到户、到企业。
三、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举债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全省各级各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含融资平台公司)政府隐性债务和相关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出台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督促部门和市县制定化债方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健全风险预警处置机制,根据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结果,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通报,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加大专项检查力度,从严整治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对个别市县违法违规举债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建立债券资金调度和拨付绿色通道,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按期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当年发行置换债券170.3亿元,累计发行置换债券1186亿元,每年可减轻各级政府债务利息约30亿元。
四、支持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
争取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57.5亿元,支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统筹省级财力、中央补助、政府债券资金49.6亿元,整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支持完成保护区内144宗矿业权分类退出任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项目,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投入4.6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监管监测。下达42.6亿元,加强天然林保护,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拨付8.9亿元,加强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筹措38.5亿元,支持村容村貌提升、垃圾污水治理等人居环境改善工程,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保障和改善民生
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类民生支出2983.8亿元,增长14.4%,占财政支出的79.1%。省级拨付资金119.5亿元,10件为民实事全部办结。民生支出中,教育支出592.6亿元,全面落实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发展,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实施深度贫困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和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支持省属高校化解存量债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2亿元,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办法,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平均提高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3元。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城乡低保省级指导标准分别提高7.6%、6.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7.6%。支持实施助残扶贫康复项目,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医疗卫生支出313.5亿元,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保险政策体系,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55元。住房保障支出158.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落实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22万套。采取差异化补助的方式,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对象及其他农户危房改造项目,完成改造7.9万户。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改造。
六、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开展“转变工作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突破年”活动,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285亿元。取消2项中央、3项省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重大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降低25%。延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19%和失业保险总缴费1%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分步有序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筹集330亿元,支持交通、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筹集20亿元,支持设立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基金,推动十大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军民融合、循环农业、通道物流、中医中药4支子基金注册投入运营。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注入甘肃金控集团资本金20亿元,支持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通过抵押、担保及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发放贷款382亿元,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纳入国家融担基金第二批合作签约范围。支持发展循环农业,推动戈壁农业、田园综合体试点等建设。
七、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涵盖政府和部门预算以及所有政策和项目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建立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结果应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省级将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置条件,实现所有经济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全覆盖,首次选取20个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向社会公开,对省级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组织省级部门对44个重点财政支出项目和13个二级预算单位的整体绩效开展自评,并引入第三方机构对20个社会关注度高、资金量大的环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开展绩效评审,及时将评审意见反馈部门整改完善。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对所有安排用于扶贫的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实施绩效管理,力促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八、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稳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了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养老等八类18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医疗卫生领域划分改革方案,明确了省与市县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赋予市州对部分项目资金的审核、分配权限,充分调动市(州)积极性,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进一步强化对省直管县资金监管和业务指导。清理盘活项目结转结余资金21.7亿元,可统筹使用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41
的资金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组织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准则,开展政府财务报告编制试点,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建立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专项报告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出台《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完善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机制。配合省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及时整改巡视、审计及各类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深入推进预决算、政府债务等信息公开,提高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甘肃省财政厅供稿,闫树北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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