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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
2018年,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221.98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961.95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4237.94亿元,增长6.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1.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8.8%。在现代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0090.59亿元,增长7.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6564.83亿元,增长1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6131.20亿元,增长13.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9568元,增长3.2%,按2018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8647美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8.87亿元,增长7.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5424.38亿元,增长7.4%;餐饮收入额744.49亿元,增长8.4%。货物进出口总额29983.74亿元,增长7.0%。其中,出口总额16274.69亿元,下降1.6%;进口总额13709.05亿元,增长19.4%。出口总额连续二十六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3.60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535.02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恩格尔系数为29.2%。
2018年,深圳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2.4亿元,增长...
深圳市
2018年,深圳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221.98亿元,比上年增长7.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09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9961.95亿元,增长9.3%;第三产业增加值14237.94亿元,增长6.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0.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1.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8.8%。在现代产业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10090.59亿元,增长7.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6564.83亿元,增长12.0%;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6131.20亿元,增长13.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89568元,增长3.2%,按2018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8647美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68.87亿元,增长7.6%。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5424.38亿元,增长7.4%;餐饮收入额744.49亿元,增长8.4%。货物进出口总额29983.74亿元,增长7.0%。其中,出口总额16274.69亿元,下降1.6%;进口总额13709.05亿元,增长19.4%。出口总额连续二十六年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7543.60元,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7%。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0535.02元,增长5.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9%。恩格尔系数为29.2%。
2018年,深圳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02.4亿元,增长5.5%,平均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4.6亿元。与辖区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收实现5878亿元,增长7.6%,增速与GDP基本保持同步。中央级收入5564亿元,增长5.1%,地方级收入3538.4亿元,增长6.2%。地方级收入中税收收入2899.6亿元,占比达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82.5亿元。在早编细编实编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各区各部门加快年初预算资金支出进度。完善支出预算量化目标管理机制,按时序进度细化分解支出任务。继续抓好政府投资、专项资金等重点支出进度,建立支出进度双周通报制度。主动谋划重大支出。通过年度预算调整、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及时盘活支出进度慢的资金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领域。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企业降成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全年为全市企业降成本1418亿元,促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增值税降税率、留抵退税、提高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和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扩围提标等政策,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推出深圳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措施,在落实国家降电价的政策基础上,对工商业平均用电成本再降10%、规模以上高端制造业再降20%。
多措并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首先,健全政府采购风险防控。重新梳理采购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范围,发挥听证作用,形成有效制约。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重建深
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打破行业垄断。增强采购人主体职责,采购人自主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取消第一批11项政府采购审批审核事项。其次,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对深圳市12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6项政府性基金清单目录,全部实行网上常态化公开和动态管理。
二、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成立深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健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工作机制,全口径监测深圳市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严格防范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跟踪分析深圳市国库定期存款及社保基金定期存款质押品风险情况,动态提出优化建议。成功发行8期地方政府债券共计52.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亿元,专项债券39.4亿元,债券认购倍数分别高达24倍和26倍,创历史新高。债券品种取得突破,专项债全部为财政部推广的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债券,有效引入社会资本,拓宽政府融资渠道。4支债券全国首创专项债分期还本机制,节省融资成本,防范地方债兑付风险。二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保障对口支援新疆、西藏以及广西的百色、河池等扶贫协作,同时做好广东省内河源、汕尾的帮扶工作。增加对省贡献20亿元,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制定《深圳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密切配合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方案实施。支持水污染治理提速。出台并实施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安排老旧高排汽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16亿元、公交运营定额补贴76.5亿元、传统泥头车提前淘汰奖励资金1亿元、纯电动出租车超额减排奖励资金13.9亿元,推动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三、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改革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从转变理财用财理念、巩固强化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健全预算监督管理体系和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五个方面,推动深圳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二是预决算公开排名全国领先。在财政部发布的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中,深圳市在全国36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中排名第二,是继2015年度排名第二和2016年度排名第三以来,唯一连续三年位列全国前三的地区。及早启动财政总决算工作,批复后的决算报表报送时间较往年提前5个月,2017年度财政总决算工作获得全省评比一等奖。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全覆盖。完成高水平大学建设等六个重点绩效评价报告。首次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快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形成4000多个指标、139个项目分类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加大人大绩效监督力度,编印预算绩效管理参阅材料。四是早编细编实编预算。部门预算项目库开库时间比往年大幅提前5个月,推动各类专项资金提前一年发布申报指南。部门预算“一上”时间提前到6月底,
比2018年再提前一个月。
四、完善调控政策,支持创新发展
一是支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科技重点领域发展,推动加快建设一批基础性、原创性科技重大项目,全市实现科学技术支出555亿元,增长57.7%。二是改革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等使用机制。形成事前资助、事后补贴、担保贷款等多元化支持方式,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三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统筹资金55亿元,提前将2019年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落实资金拨付到位,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从20亿元扩大到50亿元,融资担保基金到位资金从5亿元扩大到30亿元。四是加大天使投资扶持力度。深圳市政府出资组建的50亿元天使母基金正式启动运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助力深圳打造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
五、推动财政保障民生工作发展
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累计完成2772.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64.7%。一是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实现教育支出584.4亿元,增长14.8%。每年新增在校学生午餐午休管理财政专项经费6.1亿元。二是推进共建健康深圳。全年实现医疗卫生支出281.5亿元,增长15.3%。持续加大对食品安全重大民生工程投入力度,助力打造食品安全“深圳标准”。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每月2200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月1070元。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高至每月492元,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月420元。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四是支持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向人才安居集团再次注资100亿元,累计已完成人才安居集团1000亿元注册资本金注入,有效提升深圳市人才吸引力和竞争力。五是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继续提高公共文化财政支出水平,筹建深圳改革开放展览馆,推进新一批重大文体设施规划落地。
六、促进财政改革
一是谋划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激励到位、优化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营造良好环境,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二是按照“市场化、精准化、国际化、法治化”的原则,高标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清理整合专项资金,重点改革资金投入方式、项目审批方式、预算编制方式、资金绩效管理和资金监管方式,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参与业务的金融机构扩充至18家。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试点推行电商、竞价、家具三类政府采购项目标准合同文本,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四是推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221
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制定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往来票据和捐赠票据在线开票,扩大在线开票覆盖面。在各区财政部门推广应用财政票据管理系统。五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授权支付限额标准至500万元,调整政府采购资金提交纸质资料标准至500万元,实现大额资金支付凭证无纸化传递,大幅提升国库集中支付效率。
七、加强财政管理
一是强化财政法治建设。完成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配合做好全国人大预算工委和财政部税收立法调研工作,及时反映情况,争取合理利益。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研,送政策和服务上门。二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序推进深圳市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形成试编综合报告报送财政部。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制定出台《深圳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出租管理办法》。修订政府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规范罚没物资处置流程。三是提高财政资金保值增值效益。研究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分存评价激励体系,提高国库定期存款保值增值水平。通过利率报价激励机制及增加月度分存次数等手段,有效提高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收益水平。制定并实施深圳市欠薪保障金保值增值方案。四是推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实施。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核算体系。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加强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考核。五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首次覆盖全市。提前对标财政部要求,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10个区(新区)、599个部门共1388家基层预算单位,首次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六是抓好监督检查。部署开展全市各单位公务油卡使用和公车维修管理自查自纠和专项核查工作。对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七是推动会计行业发展。新设会计师事务所15家、资产评估机构28家,同比分别增长4倍和5倍。八是正式开展“智慧财政”建设。成立以“智慧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为核心的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两轮封闭培训开展规划设计,顺利完成项目招投标,全面铺开项目建设。上线“智慧财政”资产管理系统和大数据平台(一期),并在年终结算会议上进行展示。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陈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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