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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
2018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25.8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3.6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4453.5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18888.7亿元,增长9.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949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8.5∶39.7∶51.8,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0%、40.9%和55.1%。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4.1亿元,比上年增长6.05%,同口径增长8.18%,其中,地方收入2860.8亿元,增长3.74%,考虑到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因素,同口径增长7.3%;上划中央收入1982.3亿元,增长9.58%。总收入中,税收收入3941.9亿元,增长10.48%;非税收入901.1亿元,下降9.76%,占地方收入比重31.5%,较2017年下降4.7个百分点,较2016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9.6亿元,增长8.8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财税改革
(一)一批重大改革走在前列。深化预决算公开,将乡镇、街道、开发区纳入公开范围,在财政部预决算公开评比中,湖南省高居榜首。对省级所有专项资...
湖南省
2018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425.8亿元,比上年增长7.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83.6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4453.5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18888.7亿元,增长9.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2949元,增长7.2%。三次产业结构为8.5∶39.7∶51.8,第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4.0%、40.9%和55.1%。其中,工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6.3%,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19.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34.1亿元,比上年增长6.05%,同口径增长8.18%,其中,地方收入2860.8亿元,增长3.74%,考虑到规范非税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因素,同口径增长7.3%;上划中央收入1982.3亿元,增长9.58%。总收入中,税收收入3941.9亿元,增长10.48%;非税收入901.1亿元,下降9.76%,占地方收入比重31.5%,较2017年下降4.7个百分点,较2016年下降11个百分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79.6亿元,增长8.8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一、财税改革
(一)一批重大改革走在前列。深化预决算公开,将乡镇、街道、开发区纳入公开范围,在财政部预决算公开评比中,湖南省高居榜首。对省级所有专项资金开展三年整体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项存设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绩效管理工作连续五年获评全国一等奖。推动出台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实施意见,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分别获全国第一名、第二名,获中央奖励资金1.6亿元。农村综合性改革和田园综合体建设“两项试点”工作,获中央奖励资金1亿元。在省直部门率先完成“三供一业”改革,督促推动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完成改革。
(二)一批重大改革不断深化。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超过其当年收入30%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保持在30%以上。取消教育、科技、文化、农业、
卫生等领域重点支出挂钩事项。推动专项资金深度整合,省级专项压减至75项,扩大市县自主分配权。全面推进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省级统管,强化制度建设和标准化管理,确保改革平稳高效运行。支持财信金控推进管控体系、薪酬制度、选人用人等一系列结构性改革。
(三)一批重大改革启动实施。拟订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财政共同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开展国有金融资本大清查,推动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本级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开征环境保护税,科学调整砂石资源税率。制定政府会计改革“1+X”系统方案(“1”为《湖南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及具体要求。“X”分别为《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实施专家咨询工作方案》《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工作方案》《湖南省政府会计改革宣传方案》《湖南省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先行实施软件服务方案》等系统化、全方位推进改革的措施与方案),启动会计服务行业证照分离改革。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推动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落地见效。推动出台财政贯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20条政策,促进经济增效、财政增收。增加科技投入,省级科技投入达到36.18亿元,增长84.87%。出台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办法,健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制度。推动出台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的16条措施,全面实施外贸“财银保”,统筹安排资金15.52亿元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成功承办第四届对非投资论坛。
(二)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和实体经济发展。省财政统筹资金6.62亿元,转贷市县新增专项债券12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带动“五个100”项目完成投资逾1300亿元。全面落实新一轮减税降费,减免各项税费900多亿元,其中,新增减税约120亿元,省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零”。安排园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融资贴息4亿元。安排制造强省专项资金13.78亿元,支持发展20条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创新推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财银保、惠农担等政策工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支持财信金控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新兴产业基金作用。安排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1亿元,支持军民融合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三)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安排预算内基建资金221亿元,支持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筹集资金24.34亿元,实施农村“百千万”工程,支持推进“六大强农行动”(品牌强农、特色强农、质量强农、产业融合强农、科技强农、开放强农),夯实乡村振兴基础。设立农业产业兴旺发展基金。推出扶贫惠农补贴“两卡两折”,全年共发放补贴297.5亿元。强化村级运转保障,村均运转经费超过11万元。
三、加强财政管理
(一)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有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财政厅新设债务处,组建省债务办。推动出台严控债务增长、防
范债务风险、化解隐性债务、建立应急预警等制度办法,印发平台公司转型指导意见、预警地区制约措施。全面摸清债务底数,制定化债实施方案,开展风险预警。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全面实施“停缓调撤”,全省共压减政府投资项目3200多个,涉及金额约9100亿元;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清理PPP项目330个,清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规融资项目920个。整合规范政府融资平台,市县应压减的平台公司已有96.4%实质进入压减和转型程序。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每年节省利息约200亿元;发行新增政府债券834.2亿元,圆满完成全年发行任务
(二)支持精准脱贫。省财政安排扶贫资金38.1亿元,增长13%。51个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74亿元,支持扶贫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建设。支持2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乔迁新居,基本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安排国家和省级补助41.5亿元,完成农村四类困难人群危房改造17.7万户。全省投入89.8亿元,完成自然村通水泥路2.05万公里。全面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推进健康扶贫工程。建设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将中央42项、省级36项扶贫资金纳入监控范围。
(三)支持污染防治。国家和省级资金达到169.6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46.14亿元,增长22.9%。出台财政奖补方案,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推进湘江保护治理“一号重点工程”。安排资金10亿元,支持全省耕地普查和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湘资沅澧“四水”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大气生态补偿启动实施,南山国家公园生态补偿机制初步确立,与重庆签订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协议。成功入围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争取试点补助20亿元。对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支持解决洞庭湖区矮围清理等突出问题。发布第六批政府两型采购目录,两型产品销售额增长134%。
(四)优化收支结构。非税收入占比持续下降,收入质量稳步提升。支出结构更加合理,重点支出增长较快,民生支出保障有力,省级“三公”经费全年执行数5.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038.4亿元,增长10.8%,占转移支付的62.8%;专项转移支付1206.5亿元,下降1.8%。突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下达老少边穷转移支付108.8亿元,增长12.9%。
(五)加强运行管理。推动出台加强和规范县级财政管理20条意见,改设市县财政处,强化对县级财政运行的指导、监管与考核。建立库款管理预警机制,对“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缺口大、库款保障水平低、债务风险高的市县实行名录管理。严格清理暂存暂付款项,严控对外借款,严禁赤字挂账。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模式,增强困难地区“三保”能力。调整省直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修订省直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同时,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升财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在全省开展预算法巡讲,督促市县严肃财经纪律。
(六)夯实管理基础。加强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深化会计职称改革,强化会计行业监管。推动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全范围评审,全年审减金额14.6亿元,审减率9.65%。加快
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和电子票据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系统用户达到2126家。开展预算公开、财政运行、会计信息质量等财政监督工作,配合人大开展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完成“湖南电子财政”总体框架设计,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已接入49家单位。
四、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
全省民生支出达到5241.5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0.1%。
(一)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全省教育支出1186.7亿元,连续多年位列财政第一支出。投入89.7亿元,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安排省级奖补资金16亿元,推动完成化解义务教育超大班额任务。省级补助4.8亿元,支持启动27所芙蓉学校建设。安排“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15.8亿元,支持高等教育办出特色、争创一流。全省投入137亿元,支持883万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免学杂费、营养餐、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将建档立卡贫困生纳入重点资助范围。
(二)促进就业创业。省级投入3.5亿元,落实扶持政策,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打造一批实训基地和校企合作研修平台,推进技工大省建设。推动率先出台促进就业20条措施。
(三)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企业基本养老金“十四连调”,达到每人每月2395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3元。农村低保指导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200元。统一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达到每户每年1.2万元以上。建立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备用金制度,健全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长效机制。
(四)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5元。支持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偿实现全覆盖。
(五)推进文体事业发展。改变定额补助方式,按照实际绩效分配资金,支持公共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物及“非遗”保护利用。安排资金11.88亿元,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
(湖南省财政厅供稿,余立新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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