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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文化工作
2018年,财政文化工作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党和国家文化领域决策部署,推动文化领域改革创新
(一)参与制定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政策。参与修订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延续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规划部署,提出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等任务要求。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完善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改革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会同中央宣传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和投入方式进行了改革,大幅度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除继续保留少量资金用于提高文化自信...
财政文化工作
2018年,财政文化工作积极参与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发展,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落实党和国家文化领域决策部署,推动文化领域改革创新
(一)参与制定文化体制机制改革重大政策。参与修订完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延续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继续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总体规划部署,提出完善文物保护投入机制等任务要求。推进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试点工作,推动我国文化消费总体规模持续增长。完善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推动文化与金融合作的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
(二)改革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会同中央宣传部对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模式和投入方式进行了改革,大幅度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除继续保留少量资金用于提高文化自信、保证国家文化安全,以及文化服务出口后奖励等重大项目,其余资金改为市场化方式,注入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引导和撬动各方资本投向文化产业领域,扩大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规模,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成为扶持和引导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平台,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改革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行模式。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要求,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模式改革为契机,会同中央宣传部对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和运行模式进行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设立方案》,并报国务院批准。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是文化领域国家层面的政府投资基金,是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举措。改革
后的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以母基金参股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将更好发挥基金引领作用,强化战略协同,实现基金战略目标。
(四)推动公司制改制和“党建入章程”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把落实改革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提高认识,主动作为,逐条逐项明确公司制改制推进方案和工作计划,对重难点问题提前做好预案。二是强化统筹协调。联合中央宣传部文化体制改革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体制改革办公室、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改革办公室、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册局等组成改制工作小组,研究简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办理时间。三是强化督促指导。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推进会,参与起草并印发相关督导通知、通报,对工作进展较慢的多户企业进行上门调研、约谈。截至2018年底,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和“党建入章程”任务,向建立完善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迈出关键一步。
(五)结合文化领域特点积极支持脱贫攻坚。继续通过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专门支持精准实施戏曲进乡村、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备购置、县级应急广播体系设备购置等项目,推动增加贫困地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继续将旅游发展基金纳入试点贫困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其中涉及贫困县的相关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由试点贫困县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安排使用。印发《关于加强文化领域相关转移支付扶贫资金管理的通知》,指导地方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会同财政部机关党委协调相关部门将财政部定点帮扶县湖南省平江县和云南省永胜县纳入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脱贫攻坚战——星光帮扶行动”帮扶对象名单,提高有关产品知名度。配合民进中央围绕教育扶贫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联合调研。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庆、山西等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
二、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文化事业和产业蓬勃发展
(一)支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联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推动地方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开展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及第三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工作。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208亿元,持续推进全国5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引导和支持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推动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和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加快推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通过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在全国新建1300所乡村学校少年宫。
(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支持加强文化遗产
保护利用。配合国家文物局等部门研究并报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0年)的意见》,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配合有关方面研究起草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相关政策,加强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会同国家文物局修订《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强化绩效导向。通过转移支付安排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0.5亿元,支持实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和可移动文物保护等项目2251个,支持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00个,支持103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2579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以及对21个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给予补助等。支持实施中华传统文化百部经典、戏曲像音像等中华文化传承发展重点项目。支持实施“不忘初心继续前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创作工程”和“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主题美术创作展览”,集中宣传展示中国共产党光辉历程和不朽功勋以及马克思伟大的思想和实践成就。支持实施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全面启动传统民间文学资源的普查和整理工作。
(三)支持文化艺术繁荣发展。一是支持影视发展。完善投入机制,优化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和分配方式。会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研究起草《电视剧引导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引导鼓励创作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电视剧作品。二是支持艺术创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资助项目申报指南》《国家艺术基金年度一般(地区)项目资助办法(试行)》,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安排国家艺术基金8.32亿元,推动舞台艺术、摄影、美术等艺术作品“出精品,出高峰”。支持中直院团(文化部直属院团)改革发展,加大对中央芭蕾舞团等重点院团支持力度,着力打造优秀剧目,加强艺术创作生产。三是支持公益出版和“扫黄打非”。通过国家出版基金资助优秀出版项目,进一步完善国家出版基金管理方式。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修订《“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规范奖励范围及条件,加大扫黄打非工作支持力度。四是支持中央宣传部牵头举办“伟大的变革——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型展览”。
(四)支持对外文化交流和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一是支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二是支持开展政府间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强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发展,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三是支持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继续支持中国出版集团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编纂,提高出版数字化网络化水平。
(五)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指导意见》,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会同发展改革委印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旅游基础设施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推动深度贫困地区旅游业发展。研究有关地区项目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意见并上
报国务院。安排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14.8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开展“厕所革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旅游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支持全域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示范省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打造全域旅游发展典型。
(六)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和足球改革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彩票公益金)等相关转移支付,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支持地方做好全民健身工作。二是推动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安排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9.3亿元,用于支持体育部门所属1277个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更好地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的同时,促进提高场馆利用率和运营活力,实现自身良性发展。三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支持足球改革发展。
(七)支持做好冬奥会筹办及东京奥运会和北京冬奥会备战工作。一是支持做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筹办工作。按照中央领导批示精神,会同河北省对冬奥会张家口赛区项目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测算。二是支持国家体育总局积极备战2020年东京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奥会。加大对国家体育总局备战相关经费的保障力度;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建立国家队训练津贴的建议方案并报经国务院批准;配合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优秀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奖励办法》。
三、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快完善中央文资监管体系
(一)聚焦中央文化企业改革重难点问题,研究探索前瞻性课题。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这是对现行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同时也给中央文化企业国资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结合中央文化企业特点,系统梳理现行政策法规,对比借鉴美国、德国、法国等国家企业治理模式,形成《关于中央文化企业监事会设置有关问题的政策建议》《完善中央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研究报告》,为推进完善中央文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供了重要思路和参考。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有关要求,研究形成《2018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配合财政部资产管理司高质量地完成了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
(二)优化资金分配方式,提高国资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资金分配方面,2018年国资预算共支持50户中央文化企业15亿元,同比增长25%。在支出安排上,主要围绕“落实国家重点文化发展战略、推进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文化领域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三大方面,重点向兼并重组、组建集团等方向倾斜;在支出结构上,重点投向集团公司、大型骨干企业,适当兼顾中小企业发展需要。二是绩效管理方面,推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并下达中央文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化企业2018年度国资预算绩效目标,督促企业对照落实,逐步实现国资预算“支持有重点、编制有规划、执行有监督、绩效有反馈”的闭环式管理要求。三是国有资本收益方面,组织中央文化企业开展2017年国资收益申缴工作,通过联合集中会审,合计收取84户企业国资收益3.64亿元,同比增长8.19%。
(三)扎实做好出资人管理各项工作,助力中央文化企业改革发展。一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按照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指导中央文化企业全面学习和落实相关制度,督促企业制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内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加强企业负责人管理工作。批复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妇女出版社等12户企业负责人任免事项。三是做好重大事项管理工作。推进中央文化企业兼并重组、组建集团,支持并批复中国大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组建集团,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四是做好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指导中国出版集团等多家企业完成资产交易相关工作。推动中央文化企业进一步健全财务集中监管机制,完善财务决算评价工作,不断提高企业财务决算编报质量。组织撰写《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报告(2018)》。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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