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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积极应对内外部风险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应对各种复杂形势对就业的影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将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放在首位,下大力气调整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狠抓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至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总量达7.76亿人,而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3.8%、4.9%,均为近年同期低点,全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提升资金预算幅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资金预算安排。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477.3亿元,较2017年增加30亿元,增幅6.7%,用于支持各地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还下达其他促进就业资金近3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地推动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落实。
(二)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评价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评价,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对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排名靠前的5个省份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中央...
积极应对内外部风险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应对各种复杂形势对就业的影响,加大资金投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将就业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就业工作放在首位,下大力气调整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狠抓政策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2018年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至2018年末,全国就业人员总量达7.76亿人,而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和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3.8%、4.9%,均为近年同期低点,全国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提升资金预算幅度,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资金预算安排。2018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就业补助资金预算477.3亿元,较2017年增加30亿元,增幅6.7%,用于支持各地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还下达其他促进就业资金近300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各地推动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措施落实。
(二)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评价工作。按照国务院部署,组织开展2017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地区激励评价,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对促进就业工作综合排名靠前的5个省份进行通报表扬,在安排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时,对受表扬的就业工作先进地区予以倾斜支持,加大对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工作任务完成较好地区的激励支持,督促地方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更好促进各类人员就业创业。
二、支持增强经济发展,提升创造就业岗位能力
(一)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一是鼓励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企业的新购进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以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并对符合条件资金账簿减半征收或免征印花税。二是加大创业创新支持力度。将创新改革试验地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政策扩大至全国,统一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取消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符合条件机构和学校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三是培育创业创新平台。对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四是支持重点
群体创业就业。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以及符合条件企业招用失业人员的,继续按规定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等税费。五是降低收费基金负担。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六是持续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5—2018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下,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多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全国五项社会保险总费率水平从41%降至36.95%。
(二)积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持力度,对创业担保贷款的对象范围、申请条件、担保和贴息要求等方面均做了优化调整,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对优秀创业人员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二是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监测分析工作。强化创业担保贷款精准化管理水平要求,督促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在现有贷款管理系统中细分贷款品种和借款人类别,并建立健全征信数据报送机制,对经办银行数据信息报送要求进行了原则性规定。同时,明确要求建立各相关部门间的数据信息定期共享机制,推动创业担保贷款效率与质量的进一步提升。2018年中央财政审核拨付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亿元,其中,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及奖补资金71亿元。
(三)支持打造“双创”特色载体。在总结“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2018年起,分三批支持引导200个优质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打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型、科技资源支撑型、专业资本集聚型、高端人才引领型等不同类型的双创特色载体,为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精准提供优质资源与专业服务,在细分行业领域培育孵化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专项资金25亿元,启动支持100个开发区开展相关工作。
三、聚焦各类重点群体,分类施策促进就业
(一)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是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中央有关决策部署,2018年中央财政继续支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引导和鼓励符合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统筹考虑在岗教师人数,201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资金70.5亿元,招聘教师9万人,比2017年增加1万人。二是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自2008年起,中组部牵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基层就业创业,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2018年大学生村官选聘规模为8.46万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2亿元。三是推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自2003年起,团中央牵头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每年选派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支医、支教、支农等志愿服务。2018年西部计划实施规模为1.8万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5亿元。四是进一步推动“三支一扶”(大学生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
国家财政工作概况
教、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要求各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需求,不断提升“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18年将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助名额从2017年的2.5万名增加到2.6万名,增加名额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地区及工作成效突出地区,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共计10亿元。
(二)稳妥推进去产能职工安置相关工作。一是针对去产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政策调整建议并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管等内容,解决地方关于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内部轮岗问题的诉求。二是及时拨付专项奖补资金。2016年以来,根据去产能进展,中央财政共拨付专项奖补资金579亿元,其中,2018年拨付专项奖补资金50亿元,有效支持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职工安置工作。三是综合考虑各地区去产能实际完成情况、职工安置情况、工作积极主动性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确定2017年钢铁煤炭去产能激励省份报送国务院办公厅,并对受国务院表扬的地区予以激励奖励。
(三)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为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中央财政安排资金专项用于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经费20亿元,比2017年增长33.3%。
(四)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安置。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一系列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政策,旨在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安置质量,增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尽快适应社会,适应新的工作岗位。同时,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此外,通过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地区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2018年中央财政下达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3.9亿元(不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由各地统筹用于包括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在内的相关残疾人事业支出。通过合理安排中国残联部门预算,支持搭建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开展盲人按摩培训等,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四、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通过发放稳岗补贴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措施,支持企业改革发展,支持脱贫攻坚,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稳定职工队伍、预防失业、扩大就业,维护社会稳定,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日益增强。一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二是实施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展翅行动”,助力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各地积极主动、全面规范地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都能享受到技能提升补贴,从源头上减少失业,增强就业稳定性。三是支持脱贫攻坚,进一步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党中央、国
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高深度贫困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企业稳岗补贴标准,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四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有关要求,为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就业稳定,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8年失业保险基金全年收入1171.2亿元,支出915.3亿元,当年结余255.9亿元,滚存结余5817.5亿元。其中,用于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补贴等促进就业、稳定岗位等政策的支出约为274.5亿元。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供稿,侯媛媛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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