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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按照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保障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障中央财政资金安全。2013年全国专员办系统共受理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3677.2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8216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440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2128.95亿元,挽回损失264.94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49名,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服务大局,着力保障财政政策落实
(一)围绕财税改革,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12个专员办就地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采取动态跟踪方式,深入试点地区的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试点情况和缴库动态,累计动态跟踪试点企业1192户,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完成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处理工作,向12个省(市、区)政府通报了62个国家...
2013年,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紧紧围绕服务财政改革与发展,按照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各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积极推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保障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障中央财政资金安全。2013年全国专员办系统共受理审核审批事项涉及金额3677.2亿元,受理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年检账户78216个,征收、监缴中央非税收入2440亿元,共查出各种违规违纪资金2128.95亿元,挽回损失264.94亿元,建议追究责任人49名,提出了大量有价值的政策建议,较好地促进了财政改革的深入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服务大局,着力保障财政政策落实
(一)围绕财税改革,抓好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管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12个专员办就地开展了“营改增”试点政策执行情况专项调查,采取动态跟踪方式,深入试点地区的财政、国税、地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以及试点企业,调查试点情况和缴库动态,累计动态跟踪试点企业1192户,根据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和调查发现的有关问题,积极提出政策完善建议。完成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处理工作,向12个省(市、区)政府通报了62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及税收征管质量专项检查情况。开展了对部分省市地方自行制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渡期即征即退审核工作,维护了国家财税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督促有关方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处理决定,并对检查查处的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督促整改,其中: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93户,暂缓资格32户,整改并重新认定合格420户,税收征管不规范移交税务机关处理8户;撤销具有高新专项审计资格的中介机构16家,并责令6家限期整改。
(二)围绕保障民生,抓好民生项目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监管工作。重点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支农等事关民生领域支出,切实提高民生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保障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10个专员办就地对10省(市)、23个县(区)2010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教育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查处纠正了虚报冒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进展缓慢、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等问题,并重点调研集中连片贫困县区地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为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决策参考。5个专员办就地对2012年中央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清算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规范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计提和管理工作。对中储粮总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了中央政策性粮油财政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查处纠正了中央政策性粮食轮换、收储、保管等政策执行方面存在违规操作问题,确保国家粮食政策落实到位。开展了家电下乡补贴清算及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核查,检查发现部分地区的销售网点存在虚报冒领、骗取补贴以及部分基层主管部门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等问题,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并追缴或扣减有关资金。22个专员办对辖区内中央及中央下放政策性关闭破产企业移交地方中小学退休教师的情况进行了审核,涉及破产企业339户、退休教师26263人,保障了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推动了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各专员办认真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方财政补助资金、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专项补助资金、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审核工作。
(三)围绕促进发展,抓好重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管。完成了地方政府性债务专项检查的后续处理工作,对地方政府性债务在“借用管还”及融资平台公司清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关注财政对外借款清查工作和财政专户管理情况,开展了地方财政对外借款和财政专户检查。针对申请提高地方津贴补贴水平的省份,对5省市的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开展了检查。对14个地区取消政府收费还贷二级公路债务余额和里程数据以及新增债务余额和里程数据开展了专项核查,及时反映和纠正政策执行中的违规问题。对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涉农资金整合及监督开展专题调研,确保重大改革顺利推进。为积极落实国务院发展核电的规划部署,组织部分专员办对核工业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对国家核电布局规划的贯彻落实以及相关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二、把握重点,着力整顿市场经济秩序
(一)加强会计监督。各专员办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紧密结合,以总部总所检查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集团作战优势,切实加大关系国计民生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力度,共检查95户企业和44家事务所,发现违规问题金额1733亿元,财政资金违规金额56亿元,少缴税款金额10.5亿元,在服务宏观调控、推动财政改革、规范企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财政部采取逐办逐户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披露专员办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处罚情况,对会计造假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二)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取得新突破。根据相关监管合作协议和香港方面的核查请求,10个专员办参与了对包括国际“四大”(普华永道、毕马威、德勤、安永)在内的5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在港上市公司的执业质量核查,并延伸检查了5家H股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为跨境审计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这是内地首次与香港开展审计监管合作,也是国际上第一个在互相依赖的机制框架下开展的监管合作案例,对于深化内地香港交流合作、推进跨境监管谈判具有重要意义和示范作用。
(三)加强财政金融监管。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各专员办集中力量对部分金融企业201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会计核算不实185亿元;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12亿元;薪酬管理不规范问题15亿元;贷款管理不规范问题391亿元;违规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问题33亿元;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问题190亿元等。检查发现的一些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已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组织开展外国政府贷款在建项目检查,确保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认真做好小额担保贷款、涉农贷款增量、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核审批和事后抽查工作,并结合专项检查和核查积极开展呆账核销、抵债资产、表外息减免等金融监管业务。
三、融入管理,着力做好预算日常监管
(一)稳步推进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综合财政监管。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方式,进一步突出和强化过程控制,及时纠正和处理了多项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被追责。认真开展“一行三局”(一行指中国人民银行,三局分别指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预算审核、“三局”决算审核,确保审核时效和审核质量。组织专员办就地对部分高校预算资产财务进行检查,查处了预算资产财务管理薄弱、预算不完整不真实、收支核算不实、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二)强化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4家预算单位和14家中央企业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合计抽查了102家单位的173个预算支出项目,涉及预算支出资金83亿元。查处纠正了部分企业在国有资本收益申报缴纳、支出项目申报和实施、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三)认真做好日常审核审批工作。较好完成国家储备商品费用利息补贴、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中央政策性粮食跨省移库费用等补助资金的日常审核工作,认真做好一般增值税退税、2012年度津贴补贴调节基金、国库集中支付和其他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工作,日常审核审批剔除金额65.28亿元。加强国有资本收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彩票公益金等中央非税收入征收、监缴工作,入库额比上年同期增长17.66%。顺利完成一年一度的中央基层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共对22099户中央基层预算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年检,审核账户78216个,参检账户合格率达到98.68%。
(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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