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2013年,财政综合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问题,积极开展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和专题研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着力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推动彩票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财税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做好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工作
(一)研究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及总体方案。深入分析财政改革发展现状特别是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改革方案,积极配合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宣传解释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改革措施等有关问题及建议。跟踪分析财政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每季度牵头撰写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
(二)做好财经形势预测分析。做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3部门宏观调控会商相关基础工作,编写《会商简报》。定期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赴江苏等多地开展财政经济形势专题调研,撰写系列分析...
2013年,财政综合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和全面深化改革有关问题,积极开展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和专题研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体系,着力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推动彩票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财政票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财税体制改革等重大问题研究,做好财政经济形势预测分析工作
(一)研究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基本思路及总体方案。深入分析财政改革发展现状特别是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提出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改革方案,积极配合做好财税体制改革宣传解释工作。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目标和改革措施等有关问题及建议。跟踪分析财政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年度重点工作,每季度牵头撰写贯彻落实情况及工作计划。
(二)做好财经形势预测分析。做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3部门宏观调控会商相关基础工作,编写《会商简报》。定期组织召开专家座谈会,赴江苏等多地开展财政经济形势专题调研,撰写系列分析报告。协调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磋商相关工作,为各种双边或多边会谈提供财经形势等参考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政府部门国民经济核算特别是资金流量表编制工作。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报送中国政府财政收支数据,开展财政部门“数据公布特殊标准”预评估及加入工作。跟踪分析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及成效,撰写一系列关于政策落实情况、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扩大消费需求的财政政策、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政策预案、2014年宏观调控预期目标及财政政策取向等研究报告。
(三)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特别是中长期问题研究。修改完善深入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报告,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形成中国—世行城镇化课题研究框架。分析测算2013-2020年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完成世行项目“中期预算管理”课题研究工作,开展财政“十二五”中期评估,研究城乡分治、收入分配、财政收支规模、宏观税负等重大财经专题。建立财政部与共建高校课题联合研究机制,组织完成14项课题研究任务,实现良好开局。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一)研究完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研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参与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参与研究适时调整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等政策,研究提出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实施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政策,参与研究确定县以下机关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方案及相关待遇政策。
(二)推进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切实加强对地方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的指导,有效调控不同地区公务员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三、适应转变政府职能要求,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研究拟定《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报请国务院审定并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赴上海、浙江、广东3省市调研,多次召开地方座谈会,印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和推动地方开展工作。推进中央部门试点。积极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措施。认真梳理地方和部门工作进展,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参与制定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指导目录,配合中央编办组织开展中央部门事业单位总体分类工作。
(三)严格落实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任务。按照中央关于“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研究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措施,提出有关建议并上报国务院。会同中央编办要求各地以2012年机构编制数为基数,暂时冻结事业编制总量。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协调配合机制。
四、坚持正税清费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健全非税收入管理体系
(一)全面清费减负。落实新一届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夯实非税收入管理基础。取消、减免和停征34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4项省级政府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14个部门共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标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推动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二)研究清理政府性基金。对现有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在认真研究并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建议。配合推进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研究取消涉及矿产资源的有关收费基金项目。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情况,研究提出建设期满后南水北调工程基金政策调整建议。
(三)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水土流失补偿费征收管理行为。落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相关配套政策,公布第二批和第三批定点处理企业名单。研究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标准。配合国家研究生培养制度改革,制定研究生收费管理办法。围绕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分配、服务业发展的正税清费方案、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等开展专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做好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工作,加快执行进度,大幅度减少基金结余结转规模,增强预算约束力。编制2014年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改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制度,分项列示基金结余情况,严格控制代编预算规模,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将基金支出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和项目,提高预算准确性。
(五)规范国土资源收支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落实好中央财政统筹部分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政策。研究土地储备融资政策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财税政策。开展铁路建设用地情况、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情况专题调研,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调整海域使用金免缴审批权限,简化审批程序,依法办理减免事项。
五、围绕“住有所居”目标,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参与制定城镇住房保障条例,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赴江西、湖北等地检查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参与制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完善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参与研究解决国有垦区特困职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加强我国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政策建议。
(二)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下达中央财政补助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督促各地加快执行进度。下达中央补助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住房保障资金。组织在山东、河北、湖南、湖北、四川5省13个市县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评价试点。
(三)研究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总结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关政策建议。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管理,进一步做好扩大试点范围工作。
(四)研究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研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提出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相关财税、金融、土地政策的建议。跟踪分析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研究完善相关调控政策。继续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做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决算工作。
六、加强彩票管理,促进彩票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稳步推进彩票市场发展。挖掘乐透数字型彩票市场潜力,完善游戏结构,批准部分省份上市销售高返奖快速开奖游戏,批准适度开展双色球、超级大乐透彩票游戏派奖活动,调整部分彩票游戏规则。优化即开型彩票游戏结构,积极发展竞猜型彩票。支持彩票发行销售渠道建设。
(二)完善彩票监督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彩票管理工作会商和形势分析会,建立彩票专家咨询和评审工作机制。推进彩票发行销售和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行为,及时报告彩票舆情。进一步规范彩票机构财务管理,认真做好彩票发行机构财务收支计划编报审核工作。研究制定彩票机构会计制度。做好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等宣传工作。
(三)发挥彩票公益金作用。做好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推动实施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江西、福建和广东3省原中央苏区等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事业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推进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项目。制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七、以电子化改革为抓手,提高财政票据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选取29家中央部门和单位启动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已有20家单位使用票据管理系统。举办中央高校财政票据使用管理培训班,召开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会议,加强用票单位能力建设。
(二)规范医疗收费票据管理。贯彻落实《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统一全国医疗收费票据种类、式样和规格,部署在京中央医疗机构启用中央医疗收费票据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
(三)加强财政票据日常管理及检查核销工作。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非国库集中支付来源的财政性资金,纳入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票据使用范围。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印制和领用管理程序。开展中央垂直管理单位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核销工作,组织销毁地方国税系统“两费”(税务登记证费、发票工本费)票据。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徐济旺、赵婧茹执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