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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财政大事记
1月4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监管局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提出持续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要求,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监管工作。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5日 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
1月7日 财政部修订公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9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
1月14日 财政部修订公布《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4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后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和支付行为。
1月14日 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立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填补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制度空白,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9日 财政部印发...
2022年财政大事记
1月4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监管局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提出持续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要求,研究部署2022年财政监管工作。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月5日 财政部修订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等11项准则。
1月7日 财政部修订公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9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率。
1月14日 财政部修订公布《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财政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4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资金支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后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优化和规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和支付行为。
1月14日 财政部公布《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确立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填补多频次、小额度采购制度空白,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9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整顿行业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健康发展”做好2022年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2022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的工作主线和重点任务。
1月21日 财政部修订印发《财政部法律风险内部控制办法(2021年版)》等9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推动财政内控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升财政内控管理水平。
1月24日 财政部部史部风展馆举行开馆仪式,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与吴波老部长家属代表吴勤共同揭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余蔚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欧文汉出席开馆仪式。
1月26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专项债券支出进度通报预警机制的通知》,通过对支出进度通报预警,切实加快债券资金拨付使用。
1月28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1月28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优化调整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增加部分消费需求旺盛商品,并调整部分商品税则号列等。
1月28日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银行函证试点工作的通知》,从推进银行函证业务规范化、集约化、数字化等方面,对试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和银行函证第三方数字平台提出要求。
1月28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选取7类电子凭证,组织相关试点单位,启动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试点工作。
1月28日 财政部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局党建工作的意见》,指导全面提高监管局党的建设质量。
1月29日 财政部部长刘昆视频会见厄瓜多尔经济财政部长奎瓦,双方就中厄双边关系、中厄财金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
2月7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优化支出方向,整合设立“租赁住房保障”支出方向,重点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
2月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执行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2月10日 财政部部长刘昆视频会见新加坡财政部部长黄循财,双方就两国宏观经济形势、中新在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金渠道下的合作等交换意见。
2月11日 国家宗教事务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
2月11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布置2022年财政纪检监察工作。
2月14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扩大“零关税”生产设备范围,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2月15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3月18日起,对原产于马来西亚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2月16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财政部行政执法管理,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2月16日 财政部召开全球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工作专题会,通报新评估体系工作进展,研究部署新评估体系磋商和年度评估工作。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2月17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系统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2月17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任务。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理事长刘伟主持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提出工作要求。
2月17—18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第一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和卫生、国际金融架构、金融部门监管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2月2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2月23日 财政部印发《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直派财务负责人管理办法》,建立境外投资财务负责人直派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向境外机构和重大项目直派财务负责人,强化境外财务风险管控,加大境外财务监督力度,预防国有企业境外腐败。
2月24日 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启动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支持地方消除农村地区较大面积黑臭水体。
2月24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2月28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陆路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实施。
3月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施行。
3月1日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的通知》,重点筛选医改任务重、工作基础扎实、改革积极性高、改革与发展好的地市实施示范项目,着力提升市县级公立医院诊疗能力,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月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对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月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有关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3月3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的通知》,启动新一轮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
3月5日 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
3月11日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200亿元,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稳定农民收入。
3月1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施行。
3月16日 财政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部署2022年财政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财政部部长、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组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3月16日 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四十一号)》,公开2021年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情况以及检查发现的第一批五个典型案例。
3月19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3月20日 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荣获第六届“法治政府奖”。
3月2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将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
3月2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3月24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3月29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对部分国债券种实施到期日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对记账式附息国债实施国债到期日管理有关安排。
3月29日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引导各地进一步发挥县城枢纽和乡镇节点作用,完善县域商业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流通,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3月30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留抵退税资金保障的通知》,将增值税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财政直达资金范围,实行单独调拨,并建立资金预拨机制,切实保障退税资金需求。
3月31日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中国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曲线”,按工作日展示各期限地方政府债券收益率情况。
4月1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聚焦科技、文化、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组织对72项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4月2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4月7日起,对部分原产于新西兰的木材和纸制品实施协定税率。
4月7日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通知》,拟新增支持500家左右重点“小巨人”企业,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及专业化水平。
4月7日 中央第四巡视组巡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党组成员刘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8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推广实施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通知》,明确2022年在中央各部门和预算单位全面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2023年度中央预算编制和执行等业务全部通过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
4月8日 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重点聚焦解决城市防洪排涝难题,启动新一轮海绵城市示范工作。
4月8日 中国作为金砖国家主席国,主持召开2022年首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讨论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协调、新开发银行、基础设施投资、金砖财金智库网络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共同主持会议。
4月10日 财政部印发《中央对地方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办法》,补助范围除经国务院批准的资源枯竭城市、独立工矿区和采煤沉陷区外,还将秦岭、木里矿区等矿业权退出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地区纳入支持范围。
4月1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作出部署。
4月14日 财政部召开巡视工作(视频)会议暨2022年巡视动员部署会。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余蔚平主持会议并通报2021年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宣布本轮巡视组组长和任务分工。
4月1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明确加快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提前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4月20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与财政部建立共同富裕财税政策体系省部协同研究机制。
4月20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底前要在失业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经办服务管理等方面,做到全省规范和统一。
4月20日 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金等标准,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月20—21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华盛顿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第二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和风险、全球卫生、国际金融架构和可持续金融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4月22日 世界银行集团举行第105届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讨论数字化与发展、债务促进宏观经济稳定与发展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4月25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实施降费率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
4月26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施行。
4月27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缅甸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东盟成员国所适用的协定税率。
4月27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同部机关司局“一把手”和纪检委员监督谈话会,听取各司局“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汇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4月28日 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与巴西经济部副部长罗伯特·芬特以视频方式共同主持中巴财金分委会第九次会议,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基础设施投资及多双边财金合作等议题进行交流。
4月29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月29日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优化分级分类监管机制、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推动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
5月7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广西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助力增强广西糖业风险抵抗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国家食糖供应安全。
5月1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鼓励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5月10日 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支持有关地方统筹推进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聚焦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现代化水平。
5月12日 第二十五届东盟与中日韩(10+3)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第二十二次中日韩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举行,讨论全球和区域宏观经济形势、10+3区域财金合作等议题,发表10+3财长和央行行长联合声明、中日韩财长和央行行长联合声明。财政部部长刘昆主持会议。
5月12日 财政部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一体化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可衡量、可比较的一体化管理指标体系,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方面实行统一管理。
5月12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召开部分部属事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座谈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主持会议并讲话。
5月16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5月16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要求地方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等,撬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
5月1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明确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
5月19日 新开发银行举行第七届理事会年会视频会议,审议2021年运营情况和扩员进展,批准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第二个五年(2022—2026)总体战略,选举第八届理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并确定第八届理事会年会有关安排。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副部长余蔚平出席闭门会议并发言。
5月20日 财政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
5月24日 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的6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等财政政策。
5月24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在内蒙古、黑龙江部分县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稳定农户种豆收益,助力提升我国大豆油料自给率。
5月25日 财政部、中国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实施国内客运航班运行财政补贴的通知》,以保最低运行航班量和保安全飞行为目标,对国内运输航空公司经营的国内客运航班实施阶段性财政补贴。
5月25日 财政部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点方向和领域,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5月25日 财政部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5月26日 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免除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免息资金由财政承担,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不计罚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
5月27日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绩效管理。
5月29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调整机制、规范省以下财政管理等改革措施,为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动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规范统一奠定基调。
5月30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提出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5月3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
5月31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评估暂行办法》,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评估量化评分,推动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6月2日 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并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加强对未参加失业保险的无生活来源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
6月6日 中国作为金砖国家主席国,主持召开2022年第二次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视频会议,讨论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协调、新开发银行、基础设施投资、金砖财金智库网络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共同主持会议。
6月7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将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行业范围扩大至“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月8日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各地依托省域内高校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6月9日 财政部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财政部青年工作,加强青年队伍建设。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1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进一步明确印花税纳税人、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和减免税等政策执行口径。
6月13日 财政部部长刘昆视频会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双方就全球及中国经济形势、全球经济治理与多边主义、债务问题等交换意见。
6月14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减轻建筑企业负担,保障农民工权益。
6月14日 中国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以线上方式共同举办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IFAD总裁吉尔贝·洪博出席活动并致辞。
6月15日 中央财政下达资金,支持地方实施“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6月16日 中央统战部、财政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统战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行业统战工作责任机制,构建责任明晰、条块结合、上下衔接的行业大统战工作格局。
6月17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明确港口建设费取消后相关水运建设发展资金政策衔接方式,保持跨五年规划补助资金政策的连续性。
6月21日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作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6月21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巴厘岛主持召开2022年第一次G20财政和卫生部长联合会议,讨论建立全球疫情大流行防范、准备和应对(PPR)融资财政和卫生协调机制安排,以金融中介基金形式设立PPR基金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6月21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人才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2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预算执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组织中央部门分三批切换至中央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办理预算执行业务,为中央本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的全面推广实施奠定基础。
6月2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选、用、管、育、留”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
6月27日 财政部召开国有资产报告部际协调机制全体会议。财政部副部长夏先德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29日 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召开会议,通报2021年开展审计问题内控审核及内控考评情况,部署下一阶段财政内控工作。财政部部长、内控委主任刘昆出席会议并讲话。
6月30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的通知》,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促使综合货运枢纽在运能利用效率、运输服务质量、运营机制可持续等三方面明显提升。
6月30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6月30日 财政部举行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仪式。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出席仪式并讲话。
7月4日 财政部党校揭牌仪式暨第74期处级干部进修班开学典礼举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部党校校长刘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郭文奇为财政部党校揭牌。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部党校副校长朱忠明主持会议。
7月5日 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5元,达到每人每年84元。
7月6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主持召开监督谈话(视频)会,对财政部35家监管局、5家部属企事业单位、部主管6家基金公司“一把手”和纪检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
7月8日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财务管理,保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7月11日 财政部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年中会商会议,研究部署财政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参加会议。
7月12日 财政部同意北京证券交易所开展政府债券发行业务,进一步丰富政府债券发行场所。
7月13日 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7月15日 财政部召开2023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动员会,总结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效,提出部门预算改革重点任务,部署做好2023年中央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出席会议并讲话。
7月15—16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巴厘岛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第三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全球卫生议程、国际金融架构、可持续金融、基础设施、国际税收和金融部门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7月20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印发《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部、社保基金会各级党组织的政治监督。
8月2日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支持地方政府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监管水平。
8月8日 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放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2023年预算编制模块的通知》,中央部门正式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3年预算。
8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提升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服务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8月17日 财政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
8月19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继续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8月24日 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财税支持方案》,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引导,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8月25日 财政部印发《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明确财政支持举措,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
8月25日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召开年中会商会议,研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工作。财政部党组成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理事长刘伟主持会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参加会议。
8月26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的通知》,阶段性扩大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
8月26日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美国审计监管机构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出席线上签署仪式,代表财政部致辞并在协议上签字。
8月29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从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等方面支持养老托育服务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8月30日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9月2日 财政部修订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完善政府采购基础分类标准。
9月2日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视频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董事会主席葛士柏及董事会成员,双方就中美关系和中美经贸关系、中美宏观经济形势、金融业开放、政府采购等议题进行沟通。
9月5—9日 全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2022年省级行业党组织党务工作者、执业机构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在韶山举办。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全国行业党校校长朱忠明以视频方式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9月6日 财政部印发《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在8个试点省份推广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自202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预算指标核算管理。
9月8—9日 世界银行设立的疫情大流行防范、准备和应对基金召开首次理事会会议。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作为创始捐款方捐款5000万美元,中国获得基金理事会单一国家选区席位。
9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公园局)关于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意见的通知》,推动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财政保障制度。
9月12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各地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的通知》,允许地方动用5029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将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由9个扩大到11个、专项债券资金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范围由10个扩大到13个。
9月14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资源配置效率。
9月18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9月2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
9月24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做好“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管理。
9月2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广州南沙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实施。
9月26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自2022年11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市辖区)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
9月26日 为深入开展财政部“廉洁文化建设年”活动,财政部举办“崇清守廉——财政廉洁文化专题展”,展示新时代财政廉洁文化建设成就。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出席开幕式并为展览揭幕。
9月27日 财政部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经验交流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推进会精神,通报财政部被命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名单。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9月28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施行。
9月29日 亚洲开发银行第55届年会理事正式会议在马尼拉举行,本届年会主题为“为后疫情世界建立具有气候韧性的绿色经济”。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9月3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9月3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9月3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施行。
9月30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审计重点领域关注力度 控制审计风险 进一步有效识别财务舞弊的通知》,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高风险领域有针对性地强化审计程序。
10月2日 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
10月9日 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的会计处理。
10月10日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与沙特阿拉伯财政大臣助理哈勒夫以视频方式共同主持中沙财金分委会第二次会议,双方就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多双边财金合作、基础设施投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议题进行交流。
10月11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华盛顿主持召开G20财政和农业部长联合会议,讨论G20财政和农业部门协调及应对全球粮食安全风险相关倡议等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10月13—14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华盛顿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第四次会议,讨论全球经济、国际金融架构、可持续金融、基础设施投资、国际税收和金融部门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10月14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严格地方预算管理 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的通知》,要求地方足额编制、严格执行“三保”支出预算,充分保障“三保”支出库款需要。
10月14日 财政部部长刘昆视频会见斯里兰卡总统兼财长维克拉马辛哈,双方就斯里兰卡当前经济形势、斯里兰卡主权债务问题交换意见。
10月15日 世界银行集团在华盛顿举行第106次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讨论应对粮食与能源危机、实现气候与发展目标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10月18日 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
10月20日 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10月20日 第二十九届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财长会在曼谷举行,讨论全球和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可持续金融、经济数字化等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
10月25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
10月26—27日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第七届理事会年会视频会议举行,讨论基础设施对促进经济恢复、发展和互联互通作用等问题。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发言,副部长王东伟出席“面向互通世界的可持续基础设施”旗舰研讨会。
10月27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支持山东加快财政制度创新,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10月27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深圳探索更加灵活的财税政策体系和更加科学的财税管理体制,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保障。
10月28日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作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10月28日 财政部印发《“三保”支出预算管理一体化实施方案》,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审核、执行管理及监测预警等。
11月3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11月7日 财政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在上海共同举办2022年中国国际公共采购论坛。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出席论坛并致辞。
11月7—10日 2022年财政系统(社保基金会)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在厦门举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杨国中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11月10日 财政部召开全国财政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部署(视频)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财政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宣讲报告,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朱忠明主持会议。
11月10日 财政部党组印发《财政部党组与驻部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会商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会商形式、内容及相关程序。
11月12日 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在巴厘岛主持召开2022年第二次G20财政和卫生部长联合会议,讨论疫情大流行基金、G20财政和卫生协调安排等议题。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出席会议并发言。
11月15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2021年度资产评估机构联合检查情况的公告》,根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首次联合检查情况,对部分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作出处理处罚。
11月16日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会见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会长克雷格·艾伦,双方就中美关系和中美经贸关系、“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美工商界合作等议题进行沟通。
11月18日 财政部印发《财政总会计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11月21日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修订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及社会公众利益。
11月22日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会见中国美国商会主席华刚林及会员企业代表一行,双方就中美关系和中美经贸关系、美资企业在华经营关切等议题进行沟通。
11月24日 财政部公布《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月24日 中国作为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轮值主席国,举办CAREC第21次部长级视频会议,会议审议通过《CAREC绿色、可持续、包容疫后复苏框架》《CAREC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合作框架》《CAREC绿色能源联盟》,发表部长联合声明。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副部长夏先德与亚洲开发银行副行长陈诗新共同主持会议。
11月30日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范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1月30日 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中瑞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公告》,认可瑞士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与中方等效。此前,瑞士联邦委员会已发布公告,认可中国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与瑞方等效。至此,中瑞双方实现了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
12月2日 东盟与中日韩(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在新加坡举办首届10+3经济合作与金融稳定论坛。财政部部长刘昆、副部长王东伟以视频方式出席论坛并发言。
12月2日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与欧盟委员会经济与金融事务总司,金融稳定、金融服务与资本市场联盟总司负责人以视频方式共同主持第十四次中欧财金对话,双方就全球和中欧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多双边财金合作、金融业发展与金融市场监管合作等议题进行讨论。
12月9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黄山同主要国际经济机构负责人举行第七次“1+6”圆桌对话会,就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等议题深入交流。财政部部长刘昆、副部长王东伟陪同参加。
12月13日 联合国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第二阶段会议期间宣布,践行中国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的“中国山水工程”入选联合国首批十大“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
12月20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民用飞机增值税适用政策的公告》,明确纳税人生产销售空载重量大于25吨的民用喷气式飞机有关税收政策的执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施行。
12月22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完善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在2024年1月1日前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并实现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和待遇标准统一。
12月22日 财政部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审计》等2项审计准则,以及进行了一致性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23项准则。
12月26日 财政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财政监管业务闭环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监管局职能转型,推动监管局全面深度融入财政主体业务。
12月27—28日 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作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议案的说明、关于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12月28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关税调整方案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进行调整。
12月29日 全国财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总结2022年及党的十九大以来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财政工作。财政部部长刘昆作工作报告。
12月29日 财政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就签署基金会北京办公室谅解备忘录举行线上签约仪式。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基金会受托人主席埃尔基·利卡宁,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主席伊曼纽尔·法博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北京市常务副市长崔述强以视频方式致辞。
12月30日 《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聚焦资产基础属性,扩展资产类目,统一编码规则,规范拓展规则,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提供了基础支撑。
12月30日 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积极推进存量市政基础设施入账。
12月30日 全国会计管理工作会议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31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办公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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