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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主要观点综述
2022年,全国财政理论研究战线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创新思路、拿出方法,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服务国家宏观调控,支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中国共产党的理财思想和人民财政观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财政理论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创新各项财政政策,服务经济总体回稳向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持。主要研究成果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财政改革发展。杨灿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财政使命》中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的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财政使命也统一在这一目标上面。吕炜、靳继东在《从财政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提出,以财政为视角理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独特内涵,应在财政、国家治理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逻辑关...
全国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主要观点综述
2022年,全国财政理论研究战线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财政基础理论研究,创新思路、拿出方法,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服务国家宏观调控,支持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一、中国共产党的理财思想和人民财政观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财政理论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主动创新各项财政政策,服务经济总体回稳向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持。主要研究成果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财政改革发展。杨灿明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财政使命》中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的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财政使命也统一在这一目标上面。吕炜、靳继东在《从财政视角看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提出,以财政为视角理解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独特内涵,应在财政、国家治理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逻辑关系的基础上,通过“财政与改革”和“财政与发展”两条关键线索,探讨财政对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形成的独特作用。何代欣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财政政策》中认为,站在“党的二十大”召开这一历史关键点,中国的积极财政政策不断提升效能,对稳定经济社会运行、助力经济增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党的财政思想和人民财政观。傅志华、李成威在《百年大党人民财政观的形成与现代意蕴》中提出,紧紧抓住财政权力,高度重视财政制度建设,科学解决财政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经验。在不同历史时期,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式并不相同,针对具体的发展环境和经济形势,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具有针对性的财政方针和政策,为经济发展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丛树海在《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改革的十大进展》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持续、高质量发展,在十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即:完成预算法修订,为财政法治奠定坚实基础;重构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调整税制体系,优化税制结构;实施“营改增”,推动“供给侧”改革;调整个人所得税制,推进公平分配;明确央地支出责任,规范转移支付;实行债务余额管理,探索地方政府发债机制;改革税收征管体制,构建高效统一的征管体系;全面推行绩效管理,建立“三全”绩效管理体系;建立派驻监管局,改进和强化财政监督。
(三)国家治理中的财政定位和角色。刘昆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新成效推动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党组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为更好发挥财政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职能作用提供坚强保证。财政工作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定坚决践行“两个维护”,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刘尚希、傅志华等在《全面认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问题的重要论述》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中国财税改革和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重要思想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的论述从多个角度诠释了社会主义财政“人民性”和“国家性”之间的内在联系,阐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政“为人民理财”和“管理国家风险”的本质。刘晓路在《国家治理视角下的新中国财政制度变迁》中认为,在各个时期,财政制度的具体内容与形式虽然有所差别,但满足该阶段国家治理的需要都是其变化的内在驱动力,突出表现为财政的经济治理职能、社会治理职能和政府治理职能相继成为财政制度建设的重点。
二、做好财政宏观调控研究,应对经济超预期下行
2022年,我国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成果丰硕,改革开放全面深化,就业物价基本平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保持了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与宏观经济运行形势相呼应,财政宏观调控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也取得了新的突破,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宏观经济运行与分析。杨祥雪、常非凡在《土地价格和供需变动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理论研究——基于NK-DSGE模型的分析》中认为,土地价格和土地供需变动会影响居民收入配置和政府财政收支,财政支出、税率和利率变动则激发了土地供需活力,从而实现积极效果的叠加。崔连标、翁世梅在《国际禁运联盟、供应链中断风险与我国宏观经济易损性——以芯片为例》中认为,美国主导的对华芯片禁运联盟对联盟内外的经济影响具有显著的异质性,即联盟内部将会受损,联盟外部将会受益;中国对芯片产业的补贴政策有助于减轻美国芯片禁运对国内经济造成的负面影响。
(二)积极财政政策与宏观调控创新。刘昆在《不断提升积极财政政策的效能》中指出,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必须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跨周期调节。杨志勇在《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有效》中提出,在我国经济承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背景下,要进一步做好减税降费工作,更加注重政策的优化;进一步做好政府债券管理工作;要打通堵点,更加灵活地统筹专项债资金,使其形成有效投资;此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影响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需要从根本上消除风险,为经济安全提供保障。赵福昌在《以有效治理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中认为,我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而积极财政政策已连续实施多年,政策边际效能减小,债务安全约束日益凸显,化解矛盾亟待提升积极财政政策效能。
(三)加强政策协调配合,提升宏观调控效力效果。这一领域的研究大致划分为三个部分,即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财政与就业促进政策协调配合、财政与其他调控政策配合等。具体有:
第一,财政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王立勇在《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中提出,加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是今后中国完善宏观调控机制和健全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任务,是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也是着力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的重要基础。许安拓、李雅洁在《需求侧管理下财政货币政策调整的困境与新思路》中认为,应建立以财政政策为主的财政货币政策协调联动框架,紧扣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跨周期与逆周期政策并重;形成政策合力,切实提高居民消费能力与中小微企业投融资能力;降低公共投资成本,减轻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压力;财政货币政策保持灵活取向,根据新冠疫情发展动态调整。邓创、王一森在《中国金融经济周期波动与财政货币政策协同调控效应分析》中认为,实现经济与金融的双重稳定和协调发展是新时期宏观政策调控的重要任务。中国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之间存在复杂的交互影响关系,金融波动对经济波动的溢出影响较强,而经济波动对金融波动的定向影响则相对较弱。平抑经济与金融波动有必要建立健全财政政策短期功效与货币政策长期功效之间的协调机制,并进一步强化价格型货币政策的预调微调机制。
第二,财政与就业政策协调配合。桑海云在《财政转移支付、就业机会与相对贫困缓解》中认为,财政转移支付对相对贫困缓解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专项财政转移支付的促进作用优于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会通过增加就业机会缓解相对贫困,即就业机会在财政转移支付与相对贫困缓解之间发挥中介作用。应当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减贫长效机制,提升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比重。王镓利在《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的财政政策探讨——以浙江为例》中认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充分发挥其在推动实现高质量就业中的作用,将有效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缩小收入差距,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姜扬在《政府民生性财政支出的就业效应研究》中认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市场机制的推动,也需要政府财政政策的引导和扶持,财政政策应更加注重对经济社会绩效的追求。
第三,财政与其他政策协调配合。林峰、曾毅等在《中国财政支出的贸易收支效应悖论及其解释——基于贸易条件视角的形成机制分析》中认为,中国将会经历“双重发散”和“双重赤字”交替出现的时变过程,原因主要在于2012年开始中国的贸易条件恶化效应不断减弱,财政支出冲击对国内投资的影响经历了“由负到正”的逆向波动,从而导致贸易收支效应呈现出先改善后恶化的时变特征。任爱华、刘洁等在《京津冀财政税收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非线性”影响研究》中认为,区域结构非线性,河北产业结构是京津冀财政税收的最强受益者,北京产业结构是最弱受益者,天津产业结构受益程度适中;时间维度非线性,北京的财政税收对区域内产业结构溢出效应在时间上呈正态分布形态,天津和河北的财政税收对区域内产业结构溢出效应在时间上呈现卡方分布形态。崔惠玉、徐颖等在《税收优惠、产业结构与地方财政可持续性》中认为,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显著提高了地方财政可持续性,而且这种促进作用在东部地区和一二线城市中更为明显;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对地方财政可持续性的影响存在明显的行业异质性。因此,必须兼顾区域差异和行业差异,进一步优化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三、财政基础理论创新研究
为推进财政基础理论创新,中国财政学会、教育部财政学教指委联合推进财政基础理论创新和新文科学科建设活动,取得一系列突破。刘尚希在《关于空间财政的几点理论思考》中提出,随着我国的发展进入一个新阶段,空间属性进一步凸显,迫切需要引入空间思维和空间视角,并从空间财政的定义,空间财政与空间效率、空间公平,空间财政与风险分布的非均质性,辖区风险外溢与辖区财政责任纵向次序这四个角度进行理论探讨;在《构建适应数字文明时代的新财政理论》中提出,财政理论创新和财政学科建设紧密关联,涉及财政学科定位问题,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借鉴世界财政研究成果,将财政理论创新置于数字文明、生态文明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之中。吕炜、刘新琦在《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研究——历史形成、理论框架与现实困境》中提出,不同时期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运作方式因时而异,它以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为根本依据,以政策和项目为载体,通过财政计划、预算管理和税制改革等作用机制扩大财源、优化支出和提高财力使用效率,最终实现以有限财政资源落实国家重大战略目标的政策效果。齐守印在《再论中国特色财政学的基础理论》中认为,中国特色财政学的基础理论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体系,其首层为研究阐述的基本立场、世界观、方法论,次之为处于一级学科层面的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再次才是属于二级学科层面的直接基础理论。应根据构建中国特色财政学的内在需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去伪存真、弃粗取精,区分主次、兼容并包。
四、现代财税体制改革与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现代财税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一)现代财政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冯俏彬在《全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中提出,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撑。余丽生在《加快现代财政制度构建的实践与思考——以浙江省长兴县为例》中认为,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必须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加大政府财力的统筹,增强财政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债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以构建安全、健康、平稳的现代财政制度,确保财政职能的实现。文峰在《以人民为中心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中认为,强化改革和创新意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在要求,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和实行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投资等财政举措既是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发挥财政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也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财政体制改革总体研究。马骁、王荣等在《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就与基本经验》中认为,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就集中表现为改革理论实现新飞跃,改革目标实现新转换,改革协同联动开新篇,央地关系呈现新格局和新气象。新时代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经验为党的全面领导是根本,财政理论创新是先导,坚持系统观念是核心,全面从严治党是保证,立足国情是基础。汪德华在《整体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中认为,《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较好地处理了统一规范和因地制宜之间的关系,在一些重点领域提出了明确的统一规范的改革方向,也在很多领域留白,留待各省自己决定。郑涌在《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正当时》中认为,此次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所涉财政资源规模更大,情况更加复杂,更具挑战性,建议在改革过程中,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遵循“先评估、后改革”的原则,规划好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通过对地方财政绩效管理工作的考核,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完成。
(三)现代税收制度改革总体研究。杨志勇在《面向共同富裕的中国税制改革》中提出,要正确认识促进共同富裕的税收力量;明确不同发展阶段促进财富创造的税制改革任务;区分税制改革的短期和中长期任务;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需要结合税负归宿来研究推进;税制改革并不是万能的,需要有超越税制改革的补救思路。李华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税制改革的历程与主要经验》中认为,新时代税制改革应聚焦于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共同富裕、护航生态保护、完善地方税体系、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共建国际税收治理体系等方面。谷成、史心旭在《应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税制改革取向》中认为,要准确界定数字经济活动纳税主体、明确数字经济业务课税对象及税目税率、合理划分数字经济下征税主体间税收管辖权、根据税源的变动情况完善主要税种、适时考虑征收新型税种、提升税收制度的公平性等,以期更好地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五、提升资金效益和政策效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财政理论研究学界坚决落实二十大报告的精神,做好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任务研究工作,服务于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和强大物质基础的研究目标。
(一)财政预算公开研究。林子秋、张弛在《财政压力、预算公开与城市协调发展——基于2013—2019年我国265个城市的实证分析》中认为,要重视财政压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向冲击,同时加快实现预算公开与国家治理水平的“正向循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重视制度环境建设,推动实现城市协调发展。李学在《公务消费预算信息公开能否有效助力支出增长控制?——基于地方政府公开数据的经验研究》中认为,公务消费信息公开制度有助于控制公务消费支出增长;公众的知情权意识和官员的晋升激励可以有效助力公务消费预算信息公开的治理绩效。吕亚霓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认为,我国在政府财政预算公开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应从完善预算公开的法律体系、创新政府财政预算公开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政府财政预算公开的研究。
(二)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研究。马海涛在《以完善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为抓手 推进中央与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作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率先启动、率先突破,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决算公开、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等方面,密集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基本确立了现代预算制度的主体框架。温来成、王若讷在《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监管问题研究》中认为,随着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建设的推进,其监管要求也进一步提高,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监管制度体系不完善、监控系统有待优化、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完善、信息公开透明度有待提高等方面。刘愈泽在《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的几点做法》中认为,当前阶段来看,财政直达资金起到了“快、准、严”的效果,实现了管理效能和资金效益的双提升。
(三)预算绩效管理研究。马蔡琛、赵笛在《基于政府财务报告信息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研究》中认为,可以进一步运用政府财务报告信息来编制预算绩效指标,通过政府财务报告来展示绩效结果信息,推动政府财务报告和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衔接,为数据驱动的科学化、信息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奠定基础。李佳鹏、王红梅在《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影响因素和路径选择——基于31个省级政府的定性比较分析》中认为,提升地方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成效需兼备理念认同和能力经验,并且存在水平合作模式和权威引领模式两种路径。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组态效应与发展环境对地方官员和预算单位行为选择的非线性影响有关。何文盛、何忍星在《“制度—资源”互动:西北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关键因素与影响机理》中认为,西北地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影响因素由制度压力、组织资源、组织行为、组织能力和组织文化五个关键因素构成;制度压力和资源基础是影响改革绩效的核心因素,具体通过“制度—(文化—)行为—绩效”和“资源—能力(文化)—绩效”两条路径分别或相互作用影响改革绩效。
六、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现代税制
作为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构成,现代税收制度既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要抓手,也是政府开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2022年的税制改革和现代税制建设的研究主要包括:
(一)税收体系与制度框架研究。蒋震在《税收制度与市场分工:理论视角与逻辑建构》中认为,我国总是可以根据市场分工的特征变化适时推动税制改革,每一次重大税制变革都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不断促进市场分工的深化。深化优化产业链分工和空间分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我国新发展阶段税制改革的核心导向。李林木、于海峰在《税收实体制度、程序制度与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协同》中认为,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实体制度和税收程序制度构成了税收制度体系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三者分别制约着税收的总量需求、结构安排和征收管理。应以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龙头,以优化税收实体制度为主体,以完善税收程序制度为保障,才能形成系统集成、高效运行的税收制度体系。高志鹏在《加快推进税制改革 完善现代税收制度》中认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现代税收制度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对现行税制中的既有税种改革与优化。2022年的研究工作主要集中在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的改革和优化上。主要成果和观点有:
第一,增值税制度研究。谢雁翔、覃家琦在《增值税税收中性与企业现金持有》中认为,留抵退税政策改善了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上的高额持现行为,且对于纳税信用等级更高的企业影响更为显著;留抵退税政策下企业现金持有调整显著提升了经营绩效并降低了业绩波动,且对资本密度高的企业影响更大。肖春明、岳树民在《增值税留抵退税、融资约束与企业研发投入——基于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中建议,应提高研发人员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幅度,激励企业加大对研发人员投入力度;加大特定企业留抵退税力度,充分发挥留抵退税的激励作用;地方政府应建立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与留抵退税形成合力,增强留抵退税对企业研发投入激励的持续性。耿纯、刘怡在《增值税收入归属、退税负担机制与消费地原则》中认为,在当前的税收征收体系下,应通过在税收申报时增加消费地信息以及建立增值税省际清算机制,改按消费地原则确定地方分成部分的增值税收入归属,解决增值税跨地区转移造成的扭曲,实现征税、分税、退税的协调统一,理顺地区之间的增值税收入分配关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消费税制度研究。崔惠玉、王宝珠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政策效应分析——基于三种收入分享方案的模拟》中认为,制定科学合理的消费税增量分享方案,可以有效缓解地方财力困境、提升地区间财力均衡水平,但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后移会使消费品生产大省利益受损,还会因税基的增加使消费者购买成本上升。张守文在《消费税制度改革的发展导向》中认为,基于发展导向,应明确消费税制度改革的多维目标定位,并由此确立消费税立法的基本原则,以及消费税的征收和分配等具体规则,确保上述原则和规则符合法治要求。唐明、凌惠馨在《消费税下划地方的财力分配效应与收入分享优化策略研究——基于数值模拟分析》中认为,征税环节后移下划地方将引发区域间财力横向分配,生产大省但不是消费大省在改革中将明显受损,消费大省整体受益但存在分化,均衡省份财政改善但仍与消费大省有较大差距。应充分预估改革中利益冲突,通过收入分享机制优化设计予以防范和化解。
第三,企业所得税制度研究。付文林、吕鑫在《区域一体化与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基于长三角一体化的准自然实验分析》中认为,长三角一体化显著提高了城市经济集聚租金和税收征管效率,企业分工与盈利水平的提升使得地方政府能在经济集聚中获得税收收益,进而形成促进地方政府推动区域一体化的内生动力机制。冯海波、楼清昊在《多重约束条件下的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中认为,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应采取统筹多重约束条件,理顺企业所得税改革路径;顺应数字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企业所得税分配机制;依据国际税收规则实施进度,适时调整大型跨国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收入占GDP的比重,促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提高企业所得税激励创新的精准性,推动企业进行实质性创新活动等措施。邓明在《劳动力成本上升是否引致了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的变动》中认为,《最低工资规定》实施带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确实引致了本地区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的降低,而且同一省份内其他地区的劳动力成本受到的冲击也会导致本地区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下降。
第四,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马洪范、毛劼在《共同富裕目标下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及征管配套措施探析》中认为,应优化综合所得要素,提高财产所得税负,完善扣除及优惠政策,与其他税种及政策密切配合,形成缩小收入差距合力。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全面推进征管数字化和智能化进程。施文泼在《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扩围问题分析及改革建议》中认为,当前可考虑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所得主要有经营所得和资本所得两种选择,近期可先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同时调整资本所得的税率结构和税收优惠政策,待时机成熟后再考虑将资本所得分类分步纳入综合所得范围。黄凤羽在《行为经济学视角下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研究》中认为,从行为经济学视角展开对个人所得税的研究,有助于突破传统经济学“理性人”研究范式,更好地发现税收制度对纳税人的心理和纳税行为的影响规律,进而以更优化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水平;而更高水平的纳税遵从和更科学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有助于实现更理想的收入再分配效果。
(三)对未来税制改革的研究与探索。从2022年的研究看,对未来税制改革的研究与探索总体包括数字税、房地产税和碳税等三个主要领域。
第一,数字税收相关研究。缪慧星、蔡可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口数字服务间接税制度比较与启示》中认为,我国应从确定目的地原则、明确进口数字服务征税范围、分类别建立高效遵从机制、给予小规模企业优惠待遇、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等方面不断完善我国进口数字服务增值税制度。薛榆淞在《论数字服务税确立为常设税种的正当性》中认为,由于数字经济在价值创造上的特殊性,故即使中美等在数字经济领域具有优势地位的国家,从完善一国税收体制的角度看仍不能忽视此种特殊价值。因此,很有必要引入“垄断租”范畴,破除仅以反避税或贸易保护措施理解这一税种的既有观念。
第二,房地产税相关研究。唐健飞、王乔在《中国房地产税立法权的配置模式及立法对策》中认为,中国房地产税进行统一立法,其立法权配置亟须由传统分权模式转换成一种“复合均衡”配置模式,不是简单地强调税收分权或权力下放,而是追求税权配置方式的复合性与均衡性。张学诞、李娜在《社会正义视角下的房地产税制度优化》中认为,在“结果与过程正义”和“专家与民间正义”改革取向下,房地产税制度优化应重点考虑税收公平、公开、受益和发声原则。赵艾凤、李云婷等在《房地产税征收方案设计:收入分配效应及福利效应》中认为,房地产税采用“面积+价值”综合免税方式的收入分配效应和福利效应较优。其中,减免面积标准须随税率提升而增加,福利效应受到免税方式、免税标准、税率及居民收入差距厌恶程度的综合影响。
第三,碳税相关研究。刘磊、张永强等在《政策协同视角下对我国征收碳税的政策建议》中认为,我国应完善顶层设计、明确碳税功能定位,以渐进式改革为原则、精细设计碳税制度要素,统筹协调现有税种、构建有利于促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税收制度。李桃在《我国碳税政策设计与实施的国际经验借鉴》中认为,我国应结合自身发展情况、生产方式与产业结构,选择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碳税计征方式、确定合理碳税税率,并坚持税收中性原则,充分发挥碳税开征对优化产业结构的引导作用,尽快实现碳中和目标。曹裕、易超群在《碳税政策下随机双渠道库存与协调研究》中认为,批发价合约和双向收入共享合约下,制造商分别通过调控批发价格和收入分享比例来调控双渠道的库存水平,其中网络渠道最优库存水平随着零售渠道单位碳排放量增加而增加,零售商的库存水平随着其单位碳排放量增加而减少。
七、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与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
研究主要集中在税收收入分享体制研究、转移支付体系研究、财政事权划分与财政管理研究、优化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等四个方面。具体有:
(一)税收收入分享体制改革研究。许宪春、许英杰在《政府税收与国民收入分配》中提出,中国税收构成仍然是增值税占比最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以及消费税等税种占比较低,不利于贫富差距的调节和消费的扩大。滕文标在《我国政府间横向税收分配制度的反思与完善》中认为,我国应将横向税收分配的对象限定于税收收益权,分离收益权与征管权,明确横向税收分配的内涵和原则;同时,确立混合治理模式,构建三类型规则与双层次协商的治理结构,完善人大监督和纳税人保护机制,实现横向税收分配制度的规范化。李悦、吴桐在《冲突、平衡与共生:地方政府分享税收经济利益的理念阐释与制度拓补——基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视阈》中认为,我国应调适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税收政策,提升区内各地产业结构与税收政策的契合度,促进经济区域内税收征管措施的协同,提高区域内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用,并完善区域内地方政府税收绩效评价机制,以此推动区域税收利益的持续增长与合理分享。
(二)转移支付体系改革研究。解垩、李敏在《内生动力与相对贫困治理——兼论公共转移支付的作用》中认为,从财政扶贫政策角度来看,无条件的公共转移支付会削弱内生动力在降低相对贫困发生概率中的作用;在相对贫困治理中,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提升脱贫户内生动力水平,防止福利依赖以实现长效脱贫。马光荣、孟源祎在《财政转移支付的资本化与福利分化效应》中认为,为了更好地发挥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应该同步加大住房供给,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减轻转移支付的资本化程度。同时,在区域导向的转移支付之外,完善以低收入人群为直接扶助对象的精准转移支付政策。储德银、孙梦在《财政纵向失衡、均衡性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税收努力》中认为,均衡性转移支付伴随财政纵向失衡程度的提升对地方政府税收努力呈现显著的非线性效应,即当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小于门槛值时,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税收努力存在显著的正效应;而当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处于两个门槛值之间时,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的影响由正显著转变为负向,且当财政纵向失衡程度大于第二个门槛值时,均衡性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的负向抑制效应进一步显著增加。
(三)财政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管理研究。马恩涛、杨璇在《财政压力、高能耗企业与碳排放——基于教育事权改革的准自然实验》中认为,教育事权改革目标所产生的财政压力显著增加了地方碳排放强度,这表明地方政府在感受到财政压力时,会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化解进而影响碳排放,如施政于高能耗企业,让其扩大产能,获得较多的税收等收入,这将导致大量碳排放。邓毅、王楠等在《国家公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研究》中认为,与国家公园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中央直管的国家公园主要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中央委托省管的国家公园主要为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葛灵志、翁燕珍在《公路水路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分析研究》中对专业领域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结合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间财政关系研究。李浩琛在《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相协调的问题研究》中认为,现代社会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首要任务是解决一个国家中央层级同地方层级以及地方政府间财政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旨在构建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状态,是市场经济体制中各国处理政府间财政关系问题、平衡各地财政状况的有力工具。林晓瑜、杨颖在《财政关系改革对地方政府规模的影响》中认为,税收分权、纵向财政平衡度和GDP增长率对地方政府规模有显著的负效应,在改革中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王永进、刘玉莹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调整》中认为,健全农业迁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新时期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关键,以构建户籍、人口流动、区域间贸易和集聚外部性的量化空间一般均衡模型为基础,探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最优转移支付和分成比例设计。
八、政府投融资与政府性债务改革研究
为应对2022年经济运行形势的超预期下行,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力增效,各项政策手段和措施靠前发力,政府融资及债务管理工作成为年度的研究重点。既要支持政府扩大融资、加强投资,确保对宏观经济的支撑力;又要防止累积过大的债务风险,避免债务的压力与冲击,做好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工作。主要研究有:
(一)政府非债务性投融资改革研究。这一领域的投融资主要包括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和政府性投资基金两个方面。主要研究成果包括:
第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李晓斌、顾新等在《中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可融资性影响因素研究》中认为,公司融资能力相适性、项目可实现性和财务可持续性对PPP项目可融资性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财务可持续性分别在公司融资能力相适性、项目可实现性、政府履约保障可靠性、增信措施有效性与PPP项目可融资性之间具有中介作用,而在金融生态环境稳定性与PPP项目可融资性之间不具有中介作用。鲍曙光在《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否推动了县域农业经济发展?——基于多期倍差法的经验证据》中认为,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具有长期经济增长效应,主要通过增加农业投资和优化制度环境两个渠道促进县域农业经济发展。相较于发达地区、低财力地区、农村金融市场不完善地区,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在欠发达地区、高财力地区和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地区更显著。梅建明、邵鹏程在《政府参股与社会资本企业性质对PPP融资约束的影响研究》中认为,PPP模式下政府参股能够缓解项目融资约束,但这一作用是非线性的;民营企业主导PPP项目依然面临更大的融资约束,同时地方政府财政压力的增加会减弱政府参股对项目融资约束的缓解作用。
第二,政府投资基金发展与改革研究。郝项超、李宇辰在《政府产业基金吸引私人风险资本的政策效果与机制研究》中认为,政府产业基金主要通过信号揭示机制和产权保护替代机制吸引私人风险资本的投资,政府产业基金的进入可以视为揭示企业质量的信号,降低私人风险资本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张志明在《出资人视角下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认为,财政部门既是政府投资基金的出资人,也是政府投资基金的监管人,如何统筹和平衡两种角色助力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摆在财政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唐雨虹、张楠等在《基于演化博弈的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运行效率分析》中认为,应引入第三方机构对基金管理人进行考评和监督,综合构建弹性激励机制、长效监管问责机制、成本补偿机制,从而提升基金运行效率。
(二)政府债务性投融资改革研究。政府债务性投融资包括国债和地方债,地方债可以进一步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2022年的相关研究成果也是沿循这一框架而展开的。具体有:
第一,国债投融资改革研究。韩文琰、田静在《我国国债发行40年:演进历程、主要成就与发展建议》中认为,国债发行既要注意发行规模与发行频率,也要关注其利率结构与期限结构引致的风险防范。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一要树立辩证思维推动国债市场国际化,二要运用数字技术优化国债结构,三要坚持开创精神完善国债衍生工具市场。王国刚、项倚天在《完善拍卖机制 推进国债发行市场发展》中认为,中美国债拍卖方式有所不同以及中国国债拍卖的事后信息披露不足,应扩大能够参与记账式国债拍卖的投标者范围和数量,科学优化拍卖规则,以及进一步完善国债拍卖的事后信息披露机制。张向丽、杨瑞杰在《国债利率曲线形态与宏观经济走势关系的实证检验》中认为,利率曲线的水平因子对未来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差离值、生产者价格指数的差离值以及原材料、燃料和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差离值的负向影响显著,对未来宏观经济景气指数差离值、工业增加值差离值以及采购经理人指数差离值的负向影响也显著。
第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的改革研究。乔宝云、杨开宇在《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市场与基本公共服务》中认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与房地产销售规模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基本公共服务在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和房地产市场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中介效应,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更高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更高的地区,该效应更突出。吕鑫、付文林在《地方政府债务、行业关联与资源配置效率》中认为,地方政府债务显著降低了与基建关联度较高的制造业行业资源配置效率,这一方面是因为地方政府债务扩张带来的产品需求和投资更多地流向行业内生产率较低的企业,另一方面是因为资源错配降低了高生产率企业进入和低生产率企业退出市场的概率,且该效应在对国企依赖度高、官员晋升压力大的城市更为显著。郑金宇、钟玮在《地方政府债务对经济增长的非线性影响》中认为,地方政府债务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呈“倒U”型,存在使经济增长最大化的最优债务规模。若债务规模按最低增长率变动,将在2025年超过最优水平。
第三,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革研究。崔竹、姜江化在《稳经济大盘下地方政府专项债制度运行困境与路径选择》中提出,理顺专项债制度运行前端的立项审核、市场化融资和资金使用监管等机制,坚持资金要素跟着项目走,推动专项债政策尽快见效,发挥逆周期调节作用;同时要防控风险,完善专项债制度运行后端的权责管理、再融资和风险防控等机制,促进强化预算约束,保障还本付息,最终实现专项债高速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动态平衡。张贺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公共投资与经济增长》中认为,地方政府专项债与经济增长呈“U”型关系,即地方政府专项债水平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抑制作用,但当地方政府专项债水平超过一定值时,地方政府专项债水平的提高则对经济增长具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何代欣在《以专项债带动和扩大有效投资》中认为,地方政府专项债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在稳定宏观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形势下应充分发挥好专项债在扩大有效投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展与改革研究。毛捷、徐军伟在《以债引资:城投债与资金跨地区流动》中认为,城投债发挥了以债引资作用,显著降低了本地投资对本地储蓄的依赖,促进了资金跨地区流动;城投债的引资作用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地区更为突出;城投债发行规模一旦超过门槛值,以债引资作用将减弱。韩忠明、邢浩祯等在《基于复杂网络视角的城投债担保风险传导研究》中认为,城投债担保网络均呈现网络规模大、担保关系复杂、风险关联性强的特征,城投债发行担保关系易成为系统性风险隐患。邱志刚、王子悦在《地方政府债务置换与新增隐性债务——基于城投债发行规模与定价的分析》中认为,并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替代效应”,地方政府债务置换通过“隐性担保效应”降低了城投债的融资成本,主要体现在担保能力弱的地区,从而削弱了“替代效应”,甚至促进了该地区用于投资的城投债的发行,表明打开“前门”会促进“后门”融资。
九、财政支出管理与业务创新研究
财政支出总体上包括政府投资、财政补贴和政府采购等主要类别,在支出压力加大的情况下,2022年的财政支出研究在管理优化和业务创新上取得了新的突破。主要研究有:
(一)财政支出管理与业务创新研究。吴俊培、陈曾在《辖区内财政支出差异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极化效应”还是“扩散效应”——基于中国230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门槛效应模型分析》中认为,应引导地区财政支出增强公平价值偏好,缩小地区财政支出差异,使之保持在合理区间,进而建立均衡性财政支出体制,实现区域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白景明在《从政府职能转换和国情特征认识财政支出变动规律——改革开放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增长三大基本成因》中认为,高强度扩张支出是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主要特征之一,我们应更多从政府职能转换和国情特征两方面出发,认识财政支出变动规律。施文凯、朱坤在《中国医疗保障财政支出:现状、问题与对策》中认为,应完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优化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合理划分医疗救助央地支出责任,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商业健康保险税优调整机制和简化业务流程;完善医疗慈善捐赠税优政策和简化优化减免流程。
(二)政府购买服务与政府采购研究。韩剑、郑航在《区域深度贸易协定与跨境政府采购:协定条款异质性的视角》中认为,政府采购条款深度越高,缔约方制度保障体系越完善,越有利于跨境政府采购合作;政府货物采购在“硬性义务”模式下对条款深度的敏感程度较高,服务采购更易受“软性义务”模式的影响,陈虹睿、李苗苗在《CPTPP的政府采购制度:特点、挑战与中国因应》中认为,中国对标CPTPP面临国际化、现代化的双重挑战。前者要求开放采购市场,在市场准入阶段实施全面国民待遇,后者可在透明度、便利化、异议处理和救济机制、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李毅在《平台式购买: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新型策略——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中认为,平台式购买是政府与单个组织(平台组织)签订合约,由该组织建立平台以引入其他组织(入驻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协调,为居民提供多元服务的政府购买方式。平台式购买与分散式购买具有一致的政策目标和参与主体,差异在于结构安排、主体间关系、权力分配与角色分担。
(三)政府补贴贴息等相关研究。郭晓丹、邴昕煜在《需求侧财政补贴、市场增长与技术变迁——来自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证据》中认为,在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对需求侧补贴响应明显,补贴及其调整基本实现了推动市场规模扩张和倒逼技术升级的政策目标,显著地推动了产业调整升级。姚子健在《论财政补贴制度规范运行的三个立法层次》中认为,财政补贴制度的运行失范将动摇税权的统一性与稳定性,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诱发权力寻租与腐败并加剧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对此,需要从宪法、法律与地方性法规三个立法层次统一规制财政补贴。洪霞、梅德平在《财政补贴、产业结构高级化与民营高新技术产业的生产效率——基于动态空间杜宾模型的实证研究》中认为,财政补贴对民营高新技术产业的全要素生产率、技术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技术进步的影响不显著,且只对技术效率有显著为正的空间溢出效应。
十、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经济发展研究
2022年是新一轮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的收官之年,以管资本为主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的经营规范性显著提升,国有经济的研究工作取得了更加深入的进展。主要研究成果包括:
何德旭、曾敏在《国有资本参股如何影响民营企业?——基于债务融资视角的研究》中提出,国有资本参股通过提升民营企业的社会声誉、减轻民营企业面临的“统计偏见”、优化民营企业的信息质量以及降低民营企业的“股东—债权人”代理问题等渠道多管齐下地改善了其债务融资。刘丽华、孔东民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与企业并购决策:基于中央企业集团的证据》中认为,中央企业集团母公司上缴国有资本收益时,会抑制该母公司控制的集团内上市公司的并购行为,这种影响主要存在于企业融资约束较大、经营活动现金流净值较低和政府补助较低的公司中。褚剑在《政策协同视角下的中央企业重组与国有资本配置效率》中认为,中央企业重组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而非加剧市场垄断来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的,深化国企改革,尤其是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和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能够对中央企业重组起到政策协同效应。
十一、财政服务中心工作和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政策研究
2022年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相关部署,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财政政策研究也围绕着这一目标和主题展开,主要涉及财政政策与乡村振兴、绿色双碳、区域发展、产业创新、共同富裕等方面。主要研究成果有:
(一)乡村振兴与财政政策的研究。万厚利、于姝婷在《财政支持原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的政策建议》中认为,财政政策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促进原深度贫困地区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闫婷在《我国乡村振兴财政政策文本量化研究——基于政策工具和战略目标的二维分析框架》中认为,脱贫攻坚的如期完成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序推进是乡村振兴财政政策发挥成效的有力体现,乡村振兴财政政策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物质支撑。周晓燕在《乡村振兴战略下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研究——基于12个革命老区的经验数据》中认为,进一步完善央地关系,加大专项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绩效管理与体系建设,改善解决“三农”问题的外部环境因素是提升我国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助力革命老区和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二)绿色双碳与财政政策的研究。陈诗一、祁毓在《“双碳”目标约束下应对气候变化的中长期财政政策研究》中认为,进一步将气候变化或相关环境因素纳入财政政策框架中,瞄准“减缓”和“适应”两个关键环节,对现有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收入政策、财政投融资政策、政府预算制度、政府采购政策和生态补偿政策进行整体性、系统性和前瞻性改革,突出财政政策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治理”功能。张硕在《“双碳”目标下地方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资金的整合思路及具体措施——以河北省为例》中认为,当前还存在资金总量有待增加、结构有待优化,预算编制准确性不高、执行完整性不足、年度间均衡性不强,资金管理使用分散、绩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提升整合决策层级、扩大资金整合空间、系统制定整合方案、筑牢常态整合基础、增强整合内生动力、激发积极性创造力。
(三)区域协调发展与财政政策研究。吴江、吴涛在《财政透明度、地方政府治理能力与区域创新》中认为,财政透明度不仅能够直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还能通过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进而对区域创新产生促进作用,财政透明度对区域创新的作用在西部地区最大而在中部地区最小。范新号在《财政收支与区域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以成都市为例》中认为,成都市经济增长的变化前期主要来自自身冲击,后期主要受财政支出的冲击。黄立赫、石映昕在《财政分权、资本错配与区域创新效率》中认为,财政分权对创新效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主要是通过降低地区的资本错配程度,减缓因资本错配带来的创新效率损失,应进一步完善财政分权制度,优化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
(四)产业技术创新与财政政策研究。仇童伟、张丹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何以影响县域产业经济?》中认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促进了县域经济增长,且以激励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增长为主,还有效改善了涉农资金使用效率。赵德昭在《地方财政治理、产业梯度转移与就地城镇化的大国雁阵模式》中认为,产业转移可以通过扩大税源税基、提高财政自给能力,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有效增强地方政府的财政治理能力,进而对就地城镇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赵向豪、胡蝶在《财政分权、产业结构与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基于2005—2019年京津冀13个城市数据的实证分析》中认为,财政分权显著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其作用机制在于财政自主度的提升促使地方政府合理配置资源,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最终提升绿色全要素生产率。
(五)共同富裕发展与财政政策研究。丛树海在《共同富裕目标下社会保障分配的财政定位——基于“公平公正共享”理念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认为,在实现全面小康、迈向现代化国家建设进程中,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着力建设高质量和可持续的社会保障,需要保持和加强国家财政的支持力度,国家财政有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支出水平的空间。伍文中、陈琼在《共同富裕目标下政府间财政合作的区域协调发展效应》中认为,应在大力推进政府间财政合作的同时,理顺政府间财政合作秩序、优化政府间财政合作运行机制,提高其运行绩效,并引导社会力量全方位参与共建共享。刘天琦在《财政政策视角下的新型城镇化助推共同富裕》中认为,要从明晰新型城镇化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动态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财政供给、促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融合、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挖掘市场主体供给公共服务能力等层面入手,破除财政政策支持新型城镇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十二、地方财政运行风险研究
2022年地方财政运行在保持平稳健康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风险累积,如债务压力、收益下滑等问题。主要研究成果包括:马恩涛、姜超在《基于AHP-TOPSIS法的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测度研究》中认为,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水平正逐年上升,风险高的地区集中在中部和西南部地区,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上升的主要原因在于地方财政压力的增大和显性债务风险的逐年提高,隐性债务风险也有加速增大的趋势。周世愚、周明生在《数字化发展与地方债务风险治理:理论机制与经验事实》中认为,数字化发展通过提升地方财政透明度、约束金融分权,降低了地方政府债务的增量风险。张甜、曹廷求在《地方财政风险金融化:来自国企债券信用利差的证据》中认为,在政府债务增速较快、偿债率较高的地区,国企债券信用利差显著扩大,表明地方财政风险推升当地国企债券信用风险,产生了向金融系统的风险传染。
十三、财政信息化与数字财政研究
相关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数字财政发展、财政信息化建设、数字财政覆盖等三个领域。
(一)财政信息化建设研究。刘晓东在《大数据对财政信息化的影响及对策探究》中认为,“大数据”技术在财政领域的推广和应用,体现了国家治理能力逐渐向现代化发展的趋势,我国在应用财政大数据的过程中,不仅提升了财政收入质量、更优化了国家治理能力。纪洁银在《“智慧财政”与内部控制信息化有机融合探究——以厦门市为例》中认为,在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打造“内部控制信息化”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有机融合的财政云平台,以大统一的信息化破解内部控制困局,提高基层单位内部控制水平,助力政府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数字财政发展的相关研究。杨志勇在《数字财政建设的意义、战略选择与未来发展建议》中认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在数字经济时代有了新的特点,那就是在一般的现代财税体制之上,必须充分考虑数字经济的因素,在一定意义上,现代财税体制所对应的财政必须是数字财政。李烝在《推进数字财政建设 提升政府治理能力》中认为,数字财政的实践发展已经起步,第十六届中国电子政务论坛暨首届数字政府建设峰会在广州成功举办是重要的标志。李玉华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数字财政建设》中认为,数字财政建设应着力于夯实数字财政理论基础、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构建财政数据保障体系、促进国际间数字财政合作五个方面。
(三)数字财政赋能国家治理现代化。刘尚希在《加强数字财政建设 为财政治理现代化赋能》中认为,随着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在数字革命的推动下,现代人类文明发展已经进入了数字文明的新阶段。数字化不只是一个概念,更重要的是一个趋势,这个趋势不是某一个阶段的趋势,而是与农业革命、工业革命同等重大的、标志着人类文明进一步跃迁的大趋势。王志刚、李小梦在《数字财政为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蓄力赋能》中认为,数字财政通过数字技术与财政制度的深度融合,可以为各方参与国家治理提供有效的保障。在数字经济时代,财政必须要尽快适应并抓住数字化浪潮带来的机遇,通过构筑数字财政体系来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从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十四、大国财政与财经外交研究
(一)大国财政与国际公共产品的相关研究。陈海曦在《“一带一路”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践与创新:以中欧班列为例》中认为,中欧班列探索出了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的创新之路:一是打破“霸权稳定论”逻辑,二是次国家行为体成为重要供给力量,三是中间层组织发挥关键作用。周波、张强等在《国际公共产品供给:历史演进、发展趋势及中国的策略选择》中认为,把握国际公共产品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规律,并科学确定中国国际公共产品供给策略,对于不断提升中国国际影响力以及为中国发展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国际财经与财经外交的相关研究。袁志刚在《全球化困境下的中美经济关系》中认为,从全球产业链安全运行和国际货币体系安全运行的角度看,中美之间的贸易关系和金融关系实际上又高度融合,密不可分,中美竞争的正和博弈(双赢)空间远远大于零和博弈空间,中美“脱钩”并不容易。李南在《中美相互加征进口关税对东盟的增加值效应——基于重构全球价值链关系的视角》中认为,中国应处理好国内价值链和区域价值链的关系,积极拓展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重视中国—东盟价值链关系,加强合作机制的建设。沈国兵在《美国拜登政府施政政策透视及中美关系走势》中认为,中国应直面美国挑起的摩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磋商和反遏制,提升中国经济汇聚力,以斗争促合作来共建中美“共生共赢”关系。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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