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500.71亿元,比上年增长3.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43.30亿元,增长5.8%;第二产业增加值1393.27亿元,增长2.3%;第三产业增加值1364.13亿元,增长1.9%。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3%,其中国有控股投资增长13.0%。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5.39亿元,下降8.8%。兵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自然口径计算增长10.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21.4%。其中,税收收入增长9.2%,非税收入增长12.9%。
一、开源节流,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落实国家减税降费退税缓税缓费政策,对小微企业和交通运输业、制造业、批零、住宿餐饮等13个行业,按照政策要求全额退还企业留抵税额,减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兵团本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以上,持续强化“三公”经费管理,预算比上年下降17.6%,盘活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支持亟需资金领域支出。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对使用方向相同或接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本级设立专项54项,比上年减少47%。
二、完善机制,兜住基层“三保”底线
制定“三保”保障清单,明确保障范围和标准。加大兵团财力下沉力度,结合近年“三保”增支事项等,安排师市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21.9%。及时分配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足额保障各级人员工资、正常运转支出,支持师市弥补政策性减收、保障重点民生政策支出。一般公共预算的80%以上用于民生支出。统筹安排疫情防控补助资金,坚持保重点、保必要、不重复建设,没有形成浪费,也没有形成欠账,保障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三、精准施策,助力高质量发展展现新作为
全面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接续政策。实施再担保风险补偿和融资担保降费补助政策,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推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和电子保函业务,缓解企业资金压力。2022年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占比86%。落实扩围延期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为受疫情影响的经营困难企业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落实稳岗就业政策,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2亿余元,减免房屋租金2亿余元,惠及2万多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支持国资国企改革。为兵团再担保公司、中新建物流集团、兵团电力集团注入资本金,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指导兵团再担保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完成再担保业务2236笔、2.5亿元。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用。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年保费规模23.28亿元,分散兵团农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参保职工收益。确定第八师141团和143团为“棉花价格保险+期货”试点团场,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棉农的新型补贴方式。支持推动开发区经济发展。落实支持开发区建设各项财政政策,给予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提速增效做好财政保障。聚焦兵团特色领域产业创新发展。通过纺织服装产业专项资金引导,鼓励纺织服装企业进一步调整产业发展结构,延伸产业链。落实好棉花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建立健全棉花种植源头到棉花销售环节的提质增效补贴机制,促进提升兵团棉花产业发展。
四、当好生态卫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按照兵团“乌-昌-石”“奎-独-乌”大气联防联治工作要求,组织申报中央财政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推动师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现向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转型。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建立和改善西北边境地区绿色生态安全屏障,提升林草碳汇增长潜力,组织申报的九师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安排环保节能专项,保障污染防治重点任务落实。全年本级财政统筹财力,首次安排印染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补贴,奖励4家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企业,促进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五、积极稳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
发挥债券资金稳投资扩内需促发展作用。及时完成一般债券80亿元、专项债券60亿元的发行工作,支持442个项目建设,促进兵团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发展,全面提升债券项目储备谋划水平,按期向财政部申报2023年债券需求,为2023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奠定基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工作,稳妥有序缓解债务风险。加大隐性债务监督检查力度,准确排查隐性债务风险隐患,做到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遏制发生隐性债务。定期组织开展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测算和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提高处置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突发事件工作能力。加大清理各类政府拖欠账款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部署要求,压实师市清偿主体责任,统筹资金全面清偿欠款,出现一例解决一例。
六、科学规范,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强化国库管理。科学调度国库资金,财政专户按财政部规定开设,预算单位规范开立基本账户和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办理。加大预算支出执行督促力度。按月调度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执行,督促师市及时落实预算执行进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率和专项债券支出率均达到100%。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度,完善绩效评价管理方式,在全面开展自评的基础上,由第三方对危房改造补贴和车购税补贴两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八五”普法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全程监控,全年财政部下达兵团直达资金执行进度95%,惠企利民效果显著。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将地方财政分析评价系统、预算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等7个应用软件整合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动态反映兵团各级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建立全覆盖、全链条的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机制。规范全民所有制连队财务管理。制定《兵团全民所有制连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全民所有制连队对国有资产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连队资产使用收入归连队所有,处置收入由团场安排预算时以一定比例补助连队,由连队自主用于发展经济、兴办公益事业、连务运转和帮扶困难群众等,调动连队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积极性。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