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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海省
2022年,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10.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0.1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585.69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4.20亿元,下降2.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0724元,增长2.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458.7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比下降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2.08亿元,下降11.2%。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3.0亿元,增长35.5%。其中:出口总额26.5亿元,增长55.5%;进口总额16.5亿元,增长12.3%。货物进出口顺差10.0亿元,增加7.7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总额15.0亿元,增长58.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30亿元,下降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10亿元,增长0.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19.7%;上划中央收入160.20亿元,下降15.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55.84亿元,增长9.0%。其中:增值税89.80亿元,下降9.8%;企业所得税54.75亿元,增长64.4%;资源税38.04亿元,增长68.1%;城市维护建设税17.65亿元,增长10.8%;耕地占用税11.96...
青海省
2022年,青海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10.0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0.18亿元,增长4.5%;第二产业增加值1585.69亿元,增长7.9%;第三产业增加值1644.20亿元,下降2.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0.5%,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0724元,增长2.1%。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458.7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比下降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42.08亿元,下降11.2%。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43.0亿元,增长35.5%。其中:出口总额26.5亿元,增长55.5%;进口总额16.5亿元,增长12.3%。货物进出口顺差10.0亿元,增加7.7亿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总额15.0亿元,增长58.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30亿元,下降5.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10亿元,增长0.1%,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比增长19.7%;上划中央收入160.20亿元,下降15.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255.84亿元,增长9.0%。其中:增值税89.80亿元,下降9.8%;企业所得税54.75亿元,增长64.4%;资源税38.04亿元,增长68.1%;城市维护建设税17.65亿元,增长10.8%;耕地占用税11.96亿元,增长85.7%;个人所得税9.12亿元,下降0.4%;房产税9.11亿元;印花税4.87亿元;城镇土地使用税4.51亿元;土地增值税4亿元;车船税4.51亿元;契税6.55亿元;环境保护税0.91亿元;其他税收收入0.0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5.10亿元,增长6.5%。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长28.4%,城乡社区支出增长27.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长24.8%,节能环保支出增长18.2%,农林水支出增长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6.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增长2.6%,卫生健康支出增长0.6%,教育支出下降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4.6%。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3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49.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2.9亿元、调入资金40.3亿元后,收入总量321.8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6.9亿元,调出资金2.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62.3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49.8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后,收入总量2.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0.7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下年支出1.2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3.3亿元,上年滚存结余344.8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4亿元,当年结余49.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94.1亿元。
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128亿元,增长8.4%。其中:返还性支出39.2亿元,与上年持平;一般性转移支付910.1亿元,增长16.8%;专项转移支付178.7亿元,下降19.6%。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稳经济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时出台42项财税政策措施。顶格出台减征“六税两费”政策,退减缓降各类税费218.1亿元。下达促消费和中小企业补助资金27.5亿元,打通“青信融”平台与“青海政府采购网”数据通道,参与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的中小微企业同比增长43%,全面助力市场回暖升温、释放活力。统筹各类资金渠道,下达资金395.2亿元,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建设,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领域。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必要支出纳入“三保”范围,新增下达疫情防控资金9.7亿元,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管理办法,压实各级经费保障责任。
二、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效益
一是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下达资金81.1亿元,统筹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国土绿化和国家公园建设等。报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制度体系,为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助力建设产业“四地”(世界级盐湖产业基地、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下达资金73.8亿元,围绕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壮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规模、优化生态旅游发展空间布局、集约发展清洁能源,支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下达财政支农资金160.9亿元,提前下达率较上年翻番,逐步提高产业投入占比,落实农畜产品全产业链支持措施,乡村振兴短板加快补齐,以产业发展带动群众增收,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四是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下达资金7.8亿元,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实施,强化创新平台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揭榜挂帅”、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和“昆仑英才”专项行动,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三、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强兜底
一是聚焦应急救灾。第一时间拨付资金13.3亿元支持大通、互助县抢险救灾和全省汛期灾后重建。制定《全省汛期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聚焦教育优先。下达资金67.5亿元,优化分配方式,鼓励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支持西宁大学建设,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三是聚焦社会保障。下达资金149.9亿元,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补贴政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700元和每年5676元,夯实兜底保障。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房建设,覆盖低收入人群、创新人才的多层次、多类型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四是聚焦就业创业。发放稳岗返还、失业补助、留工培训、就业补助等资金13.5亿元,助力企业稳岗拓岗,支持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五是聚焦健康青海建设。下达资金61.3亿元,支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1030元和680元。六是聚焦平安青海建设。下达资金31.4亿元,支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
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强质效
一是建制度立标准。印发《青海省省直部门“三公”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调整和规范2023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二是多渠道盘活财政资源。消化上年存量资金376.5亿元,盘活率达到96%,统筹用于急需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开展示范点建设,盘活全省行政事业性资产18.7亿元。规范省直单位资产清理处置,所得收入6.5亿元优先用于化解政府债务,资产利用率、使用率有效提升。三是做实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双监控”,进一步强化省对下级政府财政运行和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应用,预算绩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五、深化严肃财经纪律守底线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出台《青海省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办法》等措施,扎紧制度“笼子”。完成全省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涉及的财政资金全部缴回财政。开展规范基层财务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提升基层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及时足额偿付全省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337.97亿元,风险等级进一步下降,财政运行基础更加稳健。全面实施“穿透式”监管,持续加大约谈提醒和处置问责力度,实现3个地区“清零”试点,为全面完成化债任务提供有益探索。
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重持续
一是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坚持“先集中、后均衡、强激励、促发展”的改革思路,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制定全省国家安全机关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二是推动预算管理法治化。按照“突出重点、硬化约束、结合实际、预留空间”的思路,推动出台《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修订《青海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启动《青海省罚款和没收财物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如期进入政府立法程序。三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构建“制度+技术”预算管控机制,新增资产管理、决算管理、财务报告等7个系统模块,会计核算模块顺利上线,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共享全线打通。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涵盖所有财政票据种类,如期实现全省非税收入收缴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全覆盖。稳步推进全省藏传佛教寺庙财务管理工作,建立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与资金监管平台。统筹整合重点领域专项资金,靠前启动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财政总决算工作已连续6年荣获财政部通报表彰。
(青海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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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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