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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2022年,贵州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16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第一产业增加值2861.1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113.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190.37亿元,分别增长3.6%、0.5%和1.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2:35.3:50.5。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07.14亿元,下降4.5%。全省进出口总额792.86亿元,增长21.2%。其中:出口总额519.81亿元,增长6.7%;进口总额273.06亿元,增长63.6%。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6。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8元,增长6.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086和13707元,分别增长4.8和6.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41亿元,减收82.98亿元,下降4.2%,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1021.76亿元,减收155.40亿元,下降13.2%,同口径增长5.3%;非税收入864.66亿元,增收72.42亿元,增长9.1%,非税收入同口径占比40.2%。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7812.3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1.36亿元,增支261.35亿元,增长4.7%...
贵州省
2022年,贵州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164.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第一产业增加值2861.1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7113.03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0190.37亿元,分别增长3.6%、0.5%和1.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14.2:35.3:50.5。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07.14亿元,下降4.5%。全省进出口总额792.86亿元,增长21.2%。其中:出口总额519.81亿元,增长6.7%;进口总额273.06亿元,增长63.6%。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3.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6。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508元,增长6.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1086和13707元,分别增长4.8和6.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6.41亿元,减收82.98亿元,下降4.2%,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以下简称同口径)增长6.8%。其中:税收收入1021.76亿元,减收155.40亿元,下降13.2%,同口径增长5.3%;非税收入864.66亿元,增收72.42亿元,增长9.1%,非税收入同口径占比40.2%。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7812.31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51.36亿元,增支261.35亿元,增长4.7%。其中民生类重点支出3956.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七成左右。加上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安排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7812.31亿元。收支平衡。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46亿元,减收38.42亿元,下降6.2%,同口径增长10.4%。其中:税收收入246.42亿元,减收30.2亿元,下降10.9%,同口径增长25.9%;非税收入336.04亿元,减收8.22亿元,下降2.4%,非税收入同口径占比为48.5%。加上中央补助、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上年滚存结余收入、调入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收入总计5877.53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3.84亿元,增支299.43亿元,增长26.4%。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债券转贷市县支出、上解中央支出、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安排支出、补充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支出总计5877.53亿元。收支平衡。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41.26亿元,减收339.44亿元,下降14.3%。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计3378.84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12.86亿元,减支366.54亿元,下降13.7%。加上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3222.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6.25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21亿元,减收159.02亿元,下降88.2%。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收入总计1214.4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97亿元,减支121.57亿元,下降49.1%。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调出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转贷市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等,支出总计1190.91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49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9.09亿元,减收38.31亿元,下降19.4%。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转等,收入总计176.4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7.26亿元,减支3.05亿元,下降3%。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66.4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9.99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4.4亿元,增收4.38亿元,增长4%。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126.34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1亿元,增支15.6亿元,增长30.9%。加上省对市县补助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123.0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26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35.37亿元,增收140.84亿元,增长8.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78.03亿元,增支168.55亿元,增长12.9%。当年基金收支结余257.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94.91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41.75亿元,增收57.06亿元,增长8.3%。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25.58亿元,增支96.19亿元,增长18.2%。
全省政府债务限额12962.35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53.93亿元。全省和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分别为12472.85亿元、1945.68亿元,均未超过政府债务限额。全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84.1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31.06亿元,再融资债券1451.13亿元,国际金融组织贷款1.94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水利、农业、公共卫生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城市停车场等领域。
一、应对超预期因素冲击,推动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一)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528.48亿元、惠及全省2.4万户市场主体,减税降费101.05亿元,缓缴社保费18.65亿元,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减免房租10.35亿元。省级统筹288.31亿元支持基层落实税费政策,市县因留抵退税和其他减税降费造成的减收得到全额弥补。
(二)拉动有效投资。统筹安排政府投资项目资金1858亿元,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发展等项目实施。其中,争取新增一般债券150亿元、专项债券483亿元,统筹中央和省级有关专项资金810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125亿元,新增290亿元注入“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生态环保和新动能产业等6只基金(带动银行贷款及社会资本投入750.57亿元)。
(三)财金联动助企纾困。建立健全国有融资担保体系,提升支小支农效果,支持重大产业发展,全省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新增担保额443.67亿元,在保余额1317.34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三农”等各类主体14.46万户。制定4个方面13条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统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等20.88亿元,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省级统筹安排3.9亿元,各市州统筹6.77亿元,实施“多彩贵州·助商惠民”促消费专项行动,推动零售、住宿、餐饮、旅游等领域消费加快恢复。
二、抢抓重大政策机遇,狠抓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落地落实
(一)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取得新突破。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文件),争取财政部出台《支持贵州加快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奋力闯出高质量发展新路的实施方案》,从加大财政资金支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5个方面提出43条具体措施。争取中央各项转移支付3674亿元,增长14.9%,为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取得新成效。投入教育、医疗卫生、农危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等资金363.99亿元,持续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统筹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3.55亿元,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47.63亿元,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安排资金22.17亿元,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数字经济发展取得新进展。安排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12.32亿元,支持壮大数字产业,推进大数据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企业上云用云和开展5G场景应用,大数据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4.8%,数字经济增速连续七年居全国第一。
(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出台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制定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投入生态环保领域资金51.92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统筹安排83.01亿元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苗岭山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毕节市乌江重点生态区国土绿化试点项目成功申报中央示范项目。
三、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更加强劲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统筹安排60.06亿元推进工业倍增行动,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业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培育、园区高质量发展、能源结构调整、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以及锰渣综合治理。安排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160亿元,投放项目93个,带动银行及社会资本投入400.35亿元。安排煤电调节机制专项资金8.1亿元,加大对企业电煤生产、储备等奖补力度,支持保障电煤保供和能源安全。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350.52亿元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安排4.4亿元支持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安顺市成功入选国家“十四五”第二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制定落实“强省会”若干财政政策的实施方案,安排489.9亿元推动“强省会”行动深入实施,支持贵阳市贵安区融合发展。投入50.03亿元推动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推进农业现代化。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安排92.98亿元实施粮油单产提升、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成新建高标准农田26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4183万亩、产量1114.6万吨。安排59.5亿元加强农业现代化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安排农业农村现代化基金45亿元,带动银行和社会资本87.77亿元投入农业农村领域。
(四)推进旅游产业化。统筹安排48.6亿元,带动银行和社会资本投入21.58亿元投资一批市场化程度高的重点旅游项目。加大力度盘活闲置低效旅游项目,提升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效能。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提高民生保障标准。省级新增9亿元对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人补贴等6项保障标准偏低的民生项目进行提标,进一步改善民生保障状况。统筹25.18亿元支持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条措施,推动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投入344.2亿元,增长8.6%,推动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七大提升工程”,推进高校布局调整,支持各学段教育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提升卫生健康水平。统筹21.48亿元实施整体提升卫生健康水平攻坚行动,加快补齐医疗短板,2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落户贵州,2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项目获批建设。统筹30.38亿元重点推进城乡居民免费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传染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从79元提高到84元。因时因势抓好疫情防控,全省各级用于疫情防控直接投入达74.88亿元(其中省级投入23.61亿元),全力保防控、保供应、强诊疗、防重症,支持防控能力提升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疫情防控。
(四)解决“一老一小”问题。统筹21.57亿元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推进标准化养老院及养老护理型床位建设,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2.56个。
五、加强预算管理
(一)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事前评估作为项目入库的先决条件,审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4513个,预算绩效管理更加规范。以事中监控提升预算执行质量,对4738个项目进行绩效运行日常监控,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和管理漏洞。通过事后评价问效支出责任,对3个部门整体、31个重点项目、5只政府投资基金等1506.93亿元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二)从严安排预算资金。省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2.52亿元,清理盘活存量资金29.52亿元,全部统筹用于民生急需上和发展紧要处。健全“五个结合、五个挂钩”的预算编制审核机制,全年核减资金需求661.71亿元,核减率25.5%。开展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建设项目和贵州医科大学高校建设项目等62个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平均审减率20%,有效控制政府投资成本,提升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建立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立通用标准以项目类型分类,专用标准以支出功能分类的26个大类、168个明细类别支出标准框架体系,形成204项财政支出标准目录清单,预算安排依据更加充分。
六、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安全稳定
(一)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强化债务监督管理,滚动监测各地债务风险情况。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试点,加强对试点地区调研指导,助推平台公司转型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债务展期、重组和借新还旧,依法依规推进化债,不断健全债务管理监督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二)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065亿元,增长12.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奖补等财力性补助768亿元,有效缓解市县“三保”压力。省级统筹288.3亿元支持基层落实税费政策,市县因组合式退税减税政策造成的减收得到基本弥补。完善预警监测体系,推进预算执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强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促进财政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安全规范使用。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等6个领域,以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推动财经秩序持续好转。
(三)加大力度保障安全生产。统筹安排防灾减灾资金41.09亿元,支持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防汛抗旱、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应急、水毁灾害修复、水库安全运行等重点工作,推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以及实施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和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安排1.21亿元,支持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设立省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对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人员予以奖励。
(贵州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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