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用户服务 > 过刊查询 > 过刊查询中国财政年鉴 > 中国财政年鉴2023年卷 > 中国财政年鉴2023年卷文章 > 正文[大]
[中]
[小]
摘要:
海南省
2022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18.22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7.79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310.94亿元,下降1.3%;第三产业增加值4089.49亿元,下降0.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8:19.2:60.0。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4.2%。货物进出口总额2009.47亿元,增长36.8%。其中:出口722.60亿元,增长120.7%;进口1286.87亿元,增长12.8%。服务进出口总额353.62亿元,增长2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68.35亿元,下降9.2%。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1909.70亿元,下降8.5%;乡村零售额358.65亿元,下降12.5%。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007.31亿元,下降9.3%;餐饮收入261.04亿元,下降8.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4亿元,为预算的82.2%,下降9.6%(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62.9亿元,收入总计2695.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7.4亿元,为预算的92.5%,增长6.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42.5亿元,支出总计253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5.4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9亿元,为预算的79.5%,下降12.6%。加上...
海南省
2022年,海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818.22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417.79亿元,增长3.1%;第二产业增加值1310.94亿元,下降1.3%;第三产业增加值4089.49亿元,下降0.2%。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8:19.2:60.0。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4.2%。货物进出口总额2009.47亿元,增长36.8%。其中:出口722.60亿元,增长120.7%;进口1286.87亿元,增长12.8%。服务进出口总额353.62亿元,增长22.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68.35亿元,下降9.2%。按经营地分:城镇零售额1909.70亿元,下降8.5%;乡村零售额358.65亿元,下降12.5%。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007.31亿元,下降9.3%;餐饮收入261.04亿元,下降8.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32.4亿元,为预算的82.2%,下降9.6%(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下同)。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862.9亿元,收入总计2695.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7.4亿元,为预算的92.5%,增长6.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42.5亿元,支出总计2539.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5.4亿元。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0.9亿元,为预算的79.5%,下降12.6%。加上债务收入、中央补助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593亿元,收入总计1883.9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0.3亿元,为预算的86.8%,下降8.6%。加上债务还本支出、补助市县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1272亿元,支出总计186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21.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68.9亿元,为预算的87%,增长19%。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677.7亿元,收入总计1146.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8亿元,为预算的85.5%,增长63.1%。加上债务还本支出等172.5亿元,支出总计105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96.1亿元。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0.9亿元,为预算的124%,增长40.7%。加上债务收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等516.9亿元,收入总计597.8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2.4亿元,为预算的94.7%,增长150.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等430.4亿元,支出总计58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结转15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93亿元,为预算的98.9%,增长29.8%。加上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3亿元,收入总计6.06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7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35.9%。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85亿元,支出总计5.9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4亿元。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1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37.2%。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0.1亿元,收入总计4.2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33%。加上转移支付支出、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1.2亿元,支出总计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3亿元,为预算的97.9%,下降0.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6.6亿元,为预算的95%,增长1.7%。当年收支结余126.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93.8亿元。
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62.5亿元,为预算的98.3%,下降1.9%。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0.5亿元,为预算的93.7%,增长0.8%。当年收支结余11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727.3亿元。
2022年省对市县补助资金976.9亿元。其中,税收返还补助50.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799.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7.1亿元。
一、加强预算收支管理
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预算9.1亿元,压减比例7%。落实“定期清理,超期收回”的存量资金管理机制,收回存量资金34.7亿元。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行直达资金单独调度库款,拨付中央和省级直达资金455.0亿元,增长27%,确保直达资金及时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发放惠企补助11.1亿元,惠及企业1386家;发放利民补助18.2亿元,惠及271.5万人次。
二、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
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省对市县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优化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省与市县政府间收入划分关系,将更多税收让利给市县,提高市县财政自给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省对市县转移支付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区分转移支付预算和部门预算范围,首次编印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预算草案并提交省人大审查批准,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提前下达比例提高到95%,提升市县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构建市县、部门、财政三位一体的全省统一项目库体系,制定项目预算及项目库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预算管理。持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平台功能。
三、加快自贸港财税改革
研究完善销售税改革方案。有序实施原辅料、交通工具及游艇、自用生产设备三张“零关税”清单政策。争取调整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扩大政策适用主体至事业单位,新增列8项文体旅游业所需的生产设备。落实启运港退税、内外贸同船加注保(退)税油、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等各项政策。推动海口、万宁两家免税店获批经营资质,全球最大单体免税店在海口建成开业,海南省离岛免税店增至12家。优化海南自贸港个人所得税享惠条件,修订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海南自贸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补充细化企业实质性运营标准。“双15%”所得税优惠政策个人和企业享惠面分别增长122.71%和35.71%。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全省增值税留抵退税185亿元。出台稳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等系列扶持政策,通过发放2.5亿元消费券、发放4亿元稳岗返还资金、设立5亿元自贸港助企纾困基金等“组合拳”,支持稳住经济大盘。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出台相关政策减免小微企业、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创业就业相关税费。免收电信基础设施长期和临时占用、利用国家所有的桥梁、隧道、公路附属设施等路产路权补偿收费,降低电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成本负担。落实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缓缴一个季度,免收滞纳金。
五、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善《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政策体系,将建筑业、通用航空产业纳入支持范围。印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儋州洋浦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加大转移支付支持、加大债券资金支持、加强财税政策指导等9项措施,支持儋洋经济圈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民生支出,推动打造海南高质量发展“第三极”。拨付中央和省级财政基本建设资金88.59亿元,重点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设施、“三农”和重大水利工程、节能减排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补齐社会民生短板。争取中央首批次县域商业建设补助资金7200万元,支持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企业扩投资稳增长,兑现52家企业扩投资稳增长扶持资金4亿元。兑现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4447万元,激励其加大研发投入、打造新能源汽车品牌。
六、支持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
省财政科技支出69.2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近五成。出台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奖励等7个科技支持实施细则,探索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赋予新形态科研机构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支持崖州湾种子实验室、深海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创新高地。安排人才开发专项资金1.6亿元,支持“南海系列”人才培养、院士创新平台建设、海南省优秀人才团队建设等重大人才工程,落实百万人才进海南战略。
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安排87.8亿元,支持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支持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禁塑”、装配式建筑、博鳌东屿岛零碳示范区等六大标志性工程。推动赤田水库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落实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断面水质考核结果大幅度改善。支持海口市创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试点、三亚市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支持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八、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拨付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原专项扶贫资金)34.7亿元,增长3.3%,支持5个脱贫市县整合涉农资金16.1亿元。拨付6.16亿元,支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21.0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拨付4.07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供水保障工程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拨付7.02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粮食生产农资补贴。拨付3.83亿元,支持农垦改革发展。拨付17.2亿元,用于发放渔业资源养护、渔船更新改造、减船转产等补贴,支持渔港、休闲渔业、海洋牧场、池塘标准化改造及尾水治理等渔业发展建设。拨付100.23亿元,支持迈湾水利枢纽、天角潭水利枢纽、琼西北供水工程等“六水共治”项目建设。
九、推进财政金融联动
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2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0亿元、专项债券419亿元,重点用于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带动有效投资。在香港首次成功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实现2.2倍超额覆盖。引导省融资担保基金、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政府性担保机构主动作为、降费让利,担保费率持续保持在1%以下。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机制,开发“琼旅保贷”“农担极速贷”等创新产品,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放大作用,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撑。拨付以奖代补资金2亿元,鼓励市县和园区规范推广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全省新增入库PPP项目11个,投资额186.61亿元。完成海南省国有金融机构产权占有登记。
十、设立海南省财金集团和自贸港投资基金
2022年1月11日,由省财政全额出资,注册资本100亿元的海南省财金集团成立,定位为省政府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平台。1月13日,海南省财金集团设立规模100亿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投资方式运作,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一园区一基金”、项目共同投资和投贷联动等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支持海南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省财政教育支出313.9亿元,支持各阶段教育事业发展。落实各类学生资助政策,按年生均240元标准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予以补助,对全省6363间公办普通初中教室进行照明改造,为1781所小学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仪。支持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引进3所国内外知名高校。
十二、支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拨付9亿元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增长21.62%,用于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力度,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安排97.26亿元,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拨付9.7亿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3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610元。
十三、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拨付41亿元,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经费需求。继续支持全省居民免费接种新冠肺炎疫苗。拨付8.52亿元,用于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服务、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支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4元。拨付40.4亿元,用于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缴费财政补助。拨付16.48亿元,支持海南省人民医院南院(观澜湖)、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江东新院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异地新建、海南省中医院江东新院区等项目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全岛医院同城化均衡布局。
十四、支持住房保障
拨付6.1亿元用于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以及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加快构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十五、支持社会文化建设
安排6亿元,支持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科技馆、美术馆等省会城市十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海南省第六届运动会、第四届海南岛国际电影节等重大文体活动。安排15.7亿元,支持平安海南建设,用于扫黑除恶、禁毒大会战、法治环境建设、应急救援等。
十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印发《海南省财政厅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提出18条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举措。出台《关于印发〈海南省“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企业使用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开展融资。加大支持中小企业采购力度,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上升2.15个百分点,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上升10.01个百分点。
十七、加强会计行业管理
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突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注销33名挂名兼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对15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执业质量检查,对1家“无证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没收违法所得16.41万元;对8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行政处理,责令限期整改;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8名注册会计师下发行业自律惩戒告知书。11月9日,海南开出首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电子证照,标志着海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审批实现全流程电子化。
十八、推进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继续深化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扩大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在民生领域的应用,打造电子票据“一键可得”和24小时服务体系,做到操作有痕迹、过程可跟踪、结果可追溯的多维度立体化智能监管,实现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平台与省政务区块链平台跨链对接和各行业单位区块链财政电子票据链上信息共享互识。
(海南省财政厅供稿)
附件下载: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