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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2022年,河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345亿元,比上年增长3.1%。第一产业增加值581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546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062亿元,分别增长4.8%、4.1%和2.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9.5:41.5:49.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亿元,增长0.1%。货物进出口总额8524亿元,增长4.4%。其中:出口5247亿元,增长5.2%;进口3277亿元,增长3.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增长5.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484元和18697元,分别增长3.7%和6.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06:1,缩小0.0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5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3%,下降2.4%。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总计13247.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4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6%,增长8.8%。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213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09.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为预算的-21.9%,下降118.2%,主要是从2022年起,调整了省与市县财政体制,除...
河南省
2022年,河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1345亿元,比上年增长3.1%。第一产业增加值5818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5465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30062亿元,分别增长4.8%、4.1%和2.0%。三次产业结构比为9.5:41.5:49.0。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407亿元,增长0.1%。货物进出口总额8524亿元,增长4.4%。其中:出口5247亿元,增长5.2%;进口3277亿元,增长3.2%。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2.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5。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2元,增长5.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8484元和18697元,分别增长3.7%和6.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06:1,缩小0.0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50.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3%,下降2.4%。加上中央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总计13247.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46.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6%,增长8.8%。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2138.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09.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1亿元,为预算的-21.9%,下降118.2%,主要是从2022年起,调整了省与市县财政体制,除中央调库返还收入外,将适合下划的省级固定税收收入按照属地原则下划市县,以及省级垫付了部分应由市县承担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加上中央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总计8199.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1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9%,增长31.8%,主要是支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等力度加大。加上补助市县等支出,总计792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73.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21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3%,下降34.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较多。加上中央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总计638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59.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3%,增长0.5%,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5015.9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66.1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9.8亿元,为预算的101.5%,下降11.5%。加上中央补助、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总计3061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7%,下降2.7%。加上补助市县等支出,总计3042.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8.3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9.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3.9%,增长123.1%。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03.1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1.9%,增长76.2%。加上调出资金,支出总计83.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8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0.9亿元,为预算的217.3%,增长61.6%。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8.2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8%,增长85.9%。加上调出资金和补助市县,支出总计11.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41亿元,为预算的94.9%,下降0.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02.9亿元,为预算的90.8%,下降4.1%。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38.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588.5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22.3亿元,为预算的102.2%,增长3.6%。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13.3亿元,为预算的94.3%,与上年持平。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0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446亿元。
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4972.8亿元,为预算的131.7%,增长5.2%。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93.5亿元,为预算的132.8%,下降3.5%。省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4亿元,下降10.9%。
一、稳住经济大盘,突出对冲疫情、助企纾困
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累计为市场主体送达政策红利1323.5亿元,其中仅增值税留抵退税一项就达983.5亿元,惠及企业4.8万户,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中部六省第一位。提请省政府印发《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三项制度》,创新建立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储备常态化、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月调度、使用管理督导核查“三项制度”,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实施工作,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2480亿元。全省专项债券项目储备稳步提升,截至年底,当年专项债券发行需求额达到2020—2021年年均发行额的3.13倍,超额完成3倍的目标任务,项目质量不断提升。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直接投资额469.6亿元,支持“三个一批”(推动一批签约项目尽快落地、一批开工项目加快建设、一批在建项目早日投产)等重大项目早开工、早投产。全省安排239.4亿元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财政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通过调整支出结构,12月份又挤出80亿元资金补助市县,最大限度地支持市县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鼓励发展外资总部经济,筹资5亿元引导市县开展促消费活动。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梳理汇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50条财税政策,实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负荷生产财政激励政策,减免国有房屋租金14.8亿元,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中小微企业应急周转资金池、贷款保证保险、支持“稳外贸”等“五个方案”为中小微企业融资631.2亿元,出台部分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贴息政策,提高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预留份额,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二、增强发展动能,突出助推创新、塑造产业
在2021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超高速增长29.5%、迈上300亿元台阶的基础上,2022年全省财政科技支出又迈上400亿元台阶,达到409.2亿元,增长24.3%,高出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15.5个百分点。其中省本级科技支出85.9亿元,增长40.1%,支持省科学院重建重振和一批省实验室、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等挂牌运营,推动国家生物育种中心、周口农高区等重大科创项目加快建设。在新型研发机构实施“放权限、四自主”(试点单位在预算控制数范围内,自主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自主组织项目申报、自主确定项目、自出核定项目资金额度)经费改革,举办首届创新投资大会,启动开展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试点,进一步优化科研生态。“科技贷”全省全年为710家(次)科技企业融资44.5亿元。统筹资金73.7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机器换人”等一大批工业项目,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成功争取全国首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试点,推动产业体系系统重塑。设立基础规模30亿元的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培育。
三、建设农业强省,突出稳粮增产、振兴乡村
全省农林水支出1110.5亿元,增长9.4%,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99.5亿元,53个脱贫县整合资金193.3亿元,连续7年在国家资金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统筹216.1亿元,用于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对产粮、产油和制种大县予以奖励,保护“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积极性。安排125.1亿元,支持建成756万亩高标准农田。实现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县域全覆盖,全年提供风险保障近1200亿元。统筹2亿元支持神农种业实验室,新设总规模均达30亿元的“中原农谷”投资基金和河南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支持打好种业翻身仗。构建新型“政银担”(财政引导、金融参与、担保增信)联动支农机制,12个试点县累计为1.9万多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34.2亿元。
四、壮大“金融豫军”,突出加强监管、分类指导
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行省管金融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出台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制度办法,企业整体实力、收入水平、防范风险能力稳步提高,“金融豫军”持续发展壮大,全年投放资金超1.2万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至年底,9家省管金融企业资产、净资产较2018年底分别增长95.7%、78.6%。
五、增进民生福祉,突出办好实事、兜牢底线
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全省民生支出7839.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6%。持续实施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等三项机制,用好直达资金及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保障基层“三保”支出。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综合发力,保障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开通城乡居民异地就医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直通车”,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8连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连增”,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610元。助力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打造职业教育高地,加快“双一流”高校建设,筹措21.7亿元支持省属高校债务化解,普惠性学前、义务、职业、高等教育发展更加优质均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提质进位。推进健康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中原文化影响力显著提升。支持争取中央200亿元“保交楼”专项借款,推动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房地产纾困基金。成功争取国家生态环境领域、医疗卫生领域等5项试点,累计可获得中央奖补资金55亿元。
六、提升治理效能,突出推进改革、强化管理
全面推行省财政直管县,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出台进一步勤俭节约坚持过紧日子3个方面20条措施,健全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和政策绩效评价试点,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运行,实现财政票据无纸化,政府采购连续3年被评为河南省营商环境优势指标,全省所有县区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集中发放,省财政厅三项改革案例获省委改革办红榜通报表扬。连续5年完成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出台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依规开展村镇银行涉案资产处置和先行垫付,“一校一策”推动省属高校化解债务,争取80亿元专项债券支持农信社和中原银行补充资本,推动组建河南农商联合银行,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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