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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2022年,青岛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20.75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8.05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5197.34亿元,增长2.8%;第三产业增加值9245.36亿元,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1.8亿元,下降1.4%。货物进出口总额9117.2亿元,增长7.4%。其中:出口额5361.1亿元,增长9.0%;进口额3756.1亿元,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2.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3.31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1.3亿元,增长3.5%;非税收入完成392亿元,增长11.6%。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358.84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59.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8亿元,再融资债券91.4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6.33亿元,可供使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33亿元,调入资金等127亿元,收入总计2211.2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96.17亿元,下降0.6%。加上上解中央、省支出77.3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1.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50.27亿元,结转下年等支出96.04亿元,支出总计2211.2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6.31亿元,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6.7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542.83亿元(其中,新...
青岛市
2022年,青岛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920.75亿元,比上年增长3.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78.05亿元,增长2.2%;第二产业增加值5197.34亿元,增长2.8%;第三产业增加值9245.36亿元,增长4.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891.8亿元,下降1.4%。货物进出口总额9117.2亿元,增长7.4%。其中:出口额5361.1亿元,增长9.0%;进口额3756.1亿元,增长5.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2.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73.31亿元,增长5.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81.3亿元,增长3.5%;非税收入完成392亿元,增长11.6%。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358.84亿元,一般债券收入159.4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8亿元,再融资债券91.47亿元),上年结转资金86.33亿元,可供使用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33亿元,调入资金等127亿元,收入总计2211.2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696.17亿元,下降0.6%。加上上解中央、省支出77.31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91.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50.27亿元,结转下年等支出96.04亿元,支出总计2211.2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96.31亿元,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6.73亿元,专项债券收入542.83亿元(其中,新增债券488亿元,再融资债券54.83亿元),上年结转资金218.9亿元,调入资金13.13亿元,收入总计1677.9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331.76亿元,加上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0.13亿元、调出资金101.1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54.9亿元,支出总计1677.9亿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3.78亿元,加上中央、省补助收入0.18亿元,上年结转资金5.09亿元,收入总计29.0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20.72亿元,加上调出资金7.33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亿元,支出总计29.05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04.34亿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409.82亿元,可供使用的资金共计1014.1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454.2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59.94亿元。
中央、省财政下达青岛市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补助145.9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0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6.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18亿元。以上转移支付补助,已按规定安排用于相关支出。市级财政对区市具有专项用途的转移支付补助共计243.3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3.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9.56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5亿元。
一、发挥政策资金叠加效应,合力稳住经济基本盘
把稳经济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首要任务,打出政策“组合拳”,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活力、添信心,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一)税费支持力度空前。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644.95亿元,其中为4万余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32.2亿元,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等重点行业和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争取中央留抵退税转移支付资金147.33亿元并纳入直达资金管理,按照补助资金与退税规模相匹配、与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快速分配下达基层,精准支持基层落实大规模退税减税政策。
(二)惠企措施精准直达。推出四批次“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助企纾困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42条、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经济增长89条、金融10条等一揽子财税政策,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为2500多家企业兑付财政资金20.97亿元,为提振市场主体信心、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坚实保障。
(三)财金联动高效赋能。深化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以14.63亿元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本30亿元以上,投向科技、制造业等领域重大项目,实现资金循环使用。出资2亿元设立转贷引导基金,提供日利率不高于0.04%的短期低成本周转资金。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累计投入9.94亿元,带动银行发放小微贷款增长10%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84.58亿元,服务企业2400余户。
(四)债券发行提速增效。争取2022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556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88亿元,在10月底前完成发行。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支持全市266个民生类项目建设,其中超70%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五)争取试点协同发力。抢抓政策机遇,强化部门联动,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公立医院示范、全国首批普惠金融示范区等17项试点。争取青岛市第5家综合保税区——空港综合保税区落地,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三位,为机场片区扩大开放、吸引外资提供重要平台。争取青岛港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落地,从青岛港中转出口的货物退税时间预计节省15—20天,助力提升青岛港竞争优势和辐射能力。
二、把握民生支出优先顺序,保障和改善民生
把民生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选项,全市民生支出1250.89亿元,同比增长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7%,比上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支持16件市办实事如期完成,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
(一)支持稳就业保就业。降低企业职工医保、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为近27万家企业减负44.65亿元,支持稳定就业岗位。支持创设5万余个城乡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大龄失业人员和城乡困难群体就业,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全市新增就业36.37万人,政策性扶持创业3.08万人。
(二)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把教育作为战略性投入予以优先保障,全市教育支出289.59亿元,同比增长16.6%。支持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工40所、完工72所,改造农村薄弱幼儿园62所,改善办学、办园条件,可扩充优质学位11.72万个。支持“双减”工作,保障学校课后服务经费。
(三)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支持构建养老金定期增长机制,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10元,连续第18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保障功能。支持新建、改扩建农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13个,完善提升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100个,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兜牢医疗保障网。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卫生健康支出145.03亿元,同比增长36.7%。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人均提高30元。提高各类生育医疗费保障待遇,减轻生育负担。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提高10%,农村特困救助标准提高15%,并为9.4万名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五)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支持318个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603部,7600多户居民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支持新建公租房1005套,筹集租赁住房26.84万套,为1.4万余户发放租赁补贴,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住房需求。支持为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免费更换不锈钢波纹管,累计完成275.66万户,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保障。统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38.45亿元,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支出责任,及时足额保障市民免费核酸检测、疫情防控设备物资购置、定点医院运行、方舱和隔离场所建设等,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和医疗救治能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完善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机制,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大事、要事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
(一)支持实体经济振兴。安排22.63亿元支持先进制造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同比增长42%,其中9.92亿元支持1054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围绕24条重点产业链,出台支持集成电路、虚拟现实等产业和园区发展“政策包”,出台提高招商引资成效30条措施,推动产业全域统筹、集中布局。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参股设立133只基金,总规模1386.82亿元,直接投资青岛市项目401个,引入市外优质项目205个。
(二)支持城市更新建设。探索重大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运用“财政投资+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机制,多元化筹措项目建设资金,集中发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杭鞍高架二期、银川路-海尔路立交实现主线桥梁通车,南京路拓宽工程通车,有效降低城市拥堵。支持开展太平山中央公园、浮山森林公园环境整治和生态绿道建设,提升公园功能品质,为市民提供多样的休闲健身活动空间。
(三)赋能科技创新发展。安排40.93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同比增长16%。安排5.3亿元支持“沃土计划”“海创计划”等科技政策兑现,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安排6.17亿元支持青岛航空技术研究院、高端轴承青岛示范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实行科技经费“包干制”,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安排人才专项资金6亿元,支持实施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出台首部精准激励海洋人才创新创业的人才政策,营造爱才聚才留才用才的良好环境。
(四)持续发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建高标准农田21.7万亩,亩均财政补助标准由1500元提高至1950元,在产粮大县新开展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由每亩600元提升至每备950元,保障种粮农民增产增收。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提供“低费率”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在保余额18亿元以上,缓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四、坚持守正创新,聚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加快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为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
(一)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按照“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原则,调整完善市与区市收入分配、体制补助、专项上解等多项体制政策,稳步推进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划分改革,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市财政关系,确立合理有序的财力格局。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的原则,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整体提升预算管理标准化、科学化、透明化水平。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首次建立全过程成本绩效管理机制,选取城市运维等43个项目开展试点,打造“预算安排核成本、预算执行控成本、绩效评价讲成本、预算管理提质效”的绩效管理新模式,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深化财政数字化改革,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贯通市、区市、镇街三级财政和2360家预算部门,实现财政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升资金使用和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改进财政监督管理,围绕减税降费、政府过紧日子等七大方面42项任务,构建以监督促落实长效机制。聚焦城乡社区、公共卫生、基本养老、就业、教育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升级“青岛政策通”平台,实行收款收据电子化改革,政策查询、申报、审核、公示、兑现“全程网办”。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占比达到60%以上。打造惠企服务新场景,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电子签署服务系统,实现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一网通办、零跑腿”,提升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困难群众救助、义务教育补助、就业补助等共144.37亿元资金纳入直达范围,“一竿子插到底”直接送到企业和群众手中。
(四)全面推进法治财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建立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依法接受监督,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严肃财经纪律,打造清廉财政样板,“政府采购监管四种形态反向约束机制”获评青岛市首届清廉建设优秀成果。
(五)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推动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出台《青岛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明确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权责,夯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基础。加强对市直金融企业监管,强化绩效考核,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市直金融企业重大改革事项、重大风险处置、重要公司治理等重大事项管理,推动市直金融企业规范稳健发展。
(青岛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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