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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2022年,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74.7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51.5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4359.6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15263.7亿元,增长4.2%。三次产业结构为7.6:44.8:47.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9%、49.9%和4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0923元,增长4.6%。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53.5亿元,增长5.3%。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6713.0亿元,增长34.9%。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48.3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1788.9亿元,下降7.3%,扣除留抵退税后同口径增长1.4%;非税收入1159.4亿元,增长31.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89.1亿元,增长7.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3亿元,为预算的107.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3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756.3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0.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07.8亿元、调入资金44.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6亿元,收入总量为5191.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增长3.7%。加上上解中...
江西省
2022年,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74.7亿元,比上年增长4.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51.5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4359.6亿元,增长5.4%;第三产业增加值15263.7亿元,增长4.2%。三次产业结构为7.6:44.8:47.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6.9%、49.9%和43.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0923元,增长4.6%。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6%。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853.5亿元,增长5.3%。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6713.0亿元,增长34.9%。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48.3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税收收入1788.9亿元,下降7.3%,扣除留抵退税后同口径增长1.4%;非税收入1159.4亿元,增长31.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7289.1亿元,增长7.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5.3亿元,为预算的107.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4.9%。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330.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756.3亿元(含政府债务外贷10.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07.8亿元、调入资金44.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3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8.6亿元,收入总量为5191.8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4.6亿元,完成预算的108.4%,增长3.7%。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3.5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899.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3.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02.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5亿元,支出总量为49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3.8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4亿元,为预算的96.3%,增长3%。加上中央补助收入32.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843.9亿元、市县上解收入36.7亿元、调入资金1.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7亿元,收入总量为2090.4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1%,下降31.5%,主要是2021年省级一次性安排中小银行化解金融风险专项债等支出较多。加上补助市县支出9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1756.7亿元、调出资金21.4亿元,支出总量为2044.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7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亿元,为预算的110.7%,增长41.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9亿元,收入总量为16.9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4亿元,完成预算的69%,下降28.3%。加上补助下级支出0.7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社保等民生支出4.2亿元,支出总量为12.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6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51亿元,为预算的92.3%,下降13.9%。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16亿元,完成预算的85.7%,下降7.7%。当年收支结余3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907.2亿元。
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支出2899.6亿元,增长12.4%。其中:返还性支出414.4亿元,下降3.4%;一般性转移支付2177亿元,增长21.5%;专项转移支付308.2亿元,下降13.9%。
一、综合施策、靠前发力,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
(一)政策响应快,含金量高。充分发挥财政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关键作用,更大力度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快速出台稳住经济发展一揽子财政措施,新增安排110亿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四大攻坚行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大交通”、大南昌都市圈轨道交通和水利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统筹517.4亿元支持“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推动工业强省,安排10.2亿元推进企业发展升级,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上争资争项力度大,中央下达江西各类补助资金3367.9亿元,较上年增长14%,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首次突破百亿元,增长14.8%,增幅居全国第四、中部第一;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12.5%,增幅居中部第二。坚持财力下沉,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加330亿元。
(二)助企纾困快,获得感强。先后出台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0条财税支持政策、落实省政府帮助中小企业纾困28条政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市场主体办理新增减税退税缓税(费)985亿元,其中留抵退税444.4亿元,降低、缓缴各项社保费44.6亿元,减免房屋租金5.4亿元。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直接联系机制,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出台《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领域市场主体的纾困帮扶。通过“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创业担保、PPP等财政金融工具,为市场主体提供融资3055.2亿元,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释放内需快,推动力大。统筹3.7亿元支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开展“大宗商品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支持风景独好名县建设,带动各级政府投入5亿元,撬动企业商让利15亿元。出台促进消费回补奖补措施,安排6419万元对各地发放消费券按30%给予奖补。安排8500万元支持会展经济,对新增引进的全国性展会加大补贴力度,推动“一城一展一会”。统筹2930万元保障生猪、食盐等市场稳定供应,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统筹安排1.84亿元支持外贸稳中提质推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支持稳住外贸外资。
二、强化统筹、优化结构,增强重大战略财政保障
(一)支持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统筹安排86.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全省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资金占比不低于5.5%要求。筹集87亿元支持新建290万亩高标准农田,发放耕地地力保护、实际种粮农民补贴等69亿元,支持巩固江西粮食主产区地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补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等94亿元。安排16亿元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下达15亿元实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动。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63.2亿元支持实施大气、流域、地下水等领域污染防治,设立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安排48.8亿元推动林业生态建设保护,推进东江、渌水流域新一轮横向生态补偿,推动设立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和生态修复基金。
(二)支撑科技创新。全省财政科技支出228.4亿元,同比增长8.3%,高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支持科技自立自强,省级财政科技专项投入总量达到18.4亿元,实现“九连增”,科学技术支出占比持续居全国前列。推进重大创新平台攻坚,统筹下达7.92亿元,支持中国科学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中”字头科研院所、推进井冈山农高区升建。围绕产业发展统筹资源,统筹下达3.6亿元,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业链创新联合体项目及网上常设技术市场技术交易后补助等,梯次培育科技型企业,不断提升投入的精准性和系统性。安排5.2亿元支持“双千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统筹11.3亿元,支持做优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
(三)保障协调发展。围绕“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下达各类补助资金105亿元,支持实施强省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赣江新区发展、湘赣边区域合作、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等战略部署。统筹22.6亿元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支持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下达1亿元开展碳达峰城市和园区试点建设。安排7.1亿元用于生态修复、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绿化。统筹48.8亿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护。出台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在流域、森林等领域探索实施差异化生态补偿,推进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争取国家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落户江西,获中央补助10亿元。
三、保住基本、兜牢底线,持续稳定民生实事投入
(一)强化系统推进。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一体推进全面建设幸福江西、健全完善民生保障制度改革攻坚行动,各项任务全面完成、承诺如期兑现。继续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圆满兑现年初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开展民生实事社会公众评议、政策绩效评价和可持续性评估“三评”工作,推动民生政策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实施高效化。全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到5755.3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稳定在80%左右。
(二)注重共建共享坚持就业优先,延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扩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45.2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二位;下达21.8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教育强省建设,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1320亿元,同比增长5.66%,占财政支出比重超过18%,总量和占比保持全国前列。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卫生健康支出707.9亿元,增长10.1%。统筹154.1亿元用于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患者救治等疫情防控支出。安排2.1亿元支持公共文化、体育等民生建设。
(三)坚持助困扶弱。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贯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意见》,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同程度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将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分别达到885元、660元;将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范围,出台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延续实施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政策。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增发8.7亿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惠及185万困难群众。统筹8.5亿元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等。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婴幼儿入托保育费补助。
四、突出重点、巩固成效,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稳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深入研究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方案,在部分领域推开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完善生态补偿制度,经验做法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改革情况交流》专篇刊发。选择赣州石城县及抚州资溪县开展基层财政直达资金公开试点。
(二)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将221家省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零基预算改革范围,市县全面推开。印发《推进全省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构建全覆盖制度链条、全方位指标体系,形成全过程绩效约束,具有江西特色的“三全”“五有”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制定完善40多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常态化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连续9年实现压缩。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二期项目建设,压紧压实预算项目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追踪。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27条措施,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首次接受专题询问。建立惠企资金兑现直通车,累计兑付资金48.5亿元。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选第五届数字中国建设成果展和全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交易额超80亿元,入驻供应商超5万家。省市县三级全面实现财政票据电子化。支持“赣服通”升级改造及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扩容,增强政务信息化服务能力。
五、硬化责任、守牢底线,努力防范财政领域风险
(一)兜牢“三保”底线。全年下达直达及参照直达管理资金1662亿元,快速直达市县基层,保障县区财政平稳运行。坚持财力下沉,新增安排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幅均达“两位数”,省级预备费10亿元全部用于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财力补助。对困难县区全面开展“三保”预算编制前置性审查,34个重点监测县“一县一策”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全省100个县级财政“三保”资金专户正式启用、封闭运行,从源头上防控“三保”资金挤占风险。
(二)缓释债务风险。新增债务限额分配充分考虑各地财力和债务风险状况,建立债券资金使用“通报预警、督导约谈、惩戒约束”工作机制,实行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的穿透式监管,确保法定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制定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清单,严格落实动态监测、加密风险评定提示、常态化核查、部门协同监管等防控措施,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有序出清。稳步推进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指导设区市“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制定实施方案。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通过展期等形式缓释平台风险。
(三)保障资金管理安全。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建立健全结余结转资金收回使用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下发《关于加强财政直达资金工作督导的通知》,完善六项工作举措,健全直达资金监控体系,加强工作督导和监管,提高资金效益,增强财政政策效果。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责任担当,牵头“政府过紧日子”领域专项整治及复查工作,全省共查处2020—2022年问题2029个,累计通报典型案例35起,取得显著成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加大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力度,全年对33家会计师事务所、9家资产评估机构、3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3家粮食存储企业等51家单位开展检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行政处理决定书9份,移送问题线索10条。
(四)推进社保基金可持续。聚焦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落实对社保基金的支出责任,稳妥开展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做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稳定拓展基金收入来源。稳步提高社保基金统筹层次,贯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加快推动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不断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加强基金监管,确保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和医保正常结算。
(五)防范处置金融风险。始终高度警惕金融等领域风险向财政转移集聚,切实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印发《关于加强出资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化对出资监管企业的内控指导,指导帮助地方中小银行化解存量风险,支持相关省属金融企业增加注册资本金,增强金融企业抗风险能力。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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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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