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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2年,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652.80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6.95亿元,下降3.5%;第二产业增加值11458.43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33097.42亿元,增长0.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10641.19亿元,比上年增长8.6%。新设市场主体41.46万户,减少21.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6.45万亿元,下降7.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42.14亿元,下降9.1%。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3.33万亿元,增长2.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5(以上年价格为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下降1.0%。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626.31亿元,增长5.2%。至年末,全市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92293.0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3138.91亿元;全年金融市场交易总额2932.98万亿元,增长16.8%。关区货物进出口总额77152.32亿元,增长1.9%。货物进出口总额41902.75亿元,增长3.2%。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73227.16万吨,下降5.7%;集装箱吞吐量4730.30万国际标准箱,增长0.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0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2021年同口径增长3.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
上海市
2022年,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652.80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6.95亿元,下降3.5%;第二产业增加值11458.43亿元,下降1.6%;第三产业增加值33097.42亿元,增长0.3%。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10641.19亿元,比上年增长8.6%。新设市场主体41.46万户,减少21.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16.45万亿元,下降7.1%。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442.14亿元,下降9.1%。完成电子商务交易额3.33万亿元,增长2.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2.5(以上年价格为10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下降1.0%。实现金融业增加值8626.31亿元,增长5.2%。至年末,全市中外资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192293.0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3138.91亿元;全年金融市场交易总额2932.98万亿元,增长16.8%。关区货物进出口总额77152.32亿元,增长1.9%。货物进出口总额41902.75亿元,增长3.2%。全年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73227.16万吨,下降5.7%;集装箱吞吐量4730.30万国际标准箱,增长0.6%。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0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6.4%,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比2021年同口径增长3.9%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1%。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4069.1亿元,收入总量为11677.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9%,增长11.4%。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2284.1亿元,支出总量为11677.3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5.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3%,同口径增长3.9%,自然口径下降3.2%。加上中央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区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等2870.9亿元,收入总量为6286.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增长5%。加上上解中央财政支出、市对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3301.1亿元,支出总量为6286.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主要收入决算:市级税收收入2647.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下降5.9%。其中:增值税699.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1%;企业所得税105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2.1%;个人所得税459.4亿元,为预算的101%。市级非税收入768.3亿元,为预算的103.1%,增长7.4%。主要支出决算:市级支出298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5%。其中:教育支出312.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7.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卫生健康支出381.9亿元,完成预算的143.7%;节能环保支出13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7%;交通运输支出275.8亿元,完成预算的99%。
市对区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1118.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8.5%。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84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78.6亿元。市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1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2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亿元,公务接待费0.22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1.5亿元,为预算的134.1%,增长7.2%。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1644.1亿元,收入总量为5685.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36.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9.4%,增长4.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1949.1亿元,支出总量为5685.6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65.8亿元,为预算的114.3%,下降7.9%。加上中央财政补助收入、动用上年结转收入、区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调入资金等1279.2亿元,收入总量为214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75.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下降4.4%。加上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1269.7亿元,支出总量为2145亿元。其中,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85.3亿元,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806.1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5亿元,为预算的136.3%,增长11.4%。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75.4亿元,收入总量为270.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6亿元,完成预算的93.2%,增长86.5%,主要是上年超收收入结转当年使用。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124.4亿元,支出总量为270.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4.9亿元,为预算的146.5%,增长11%。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收入等64.1亿元,收入总量为20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3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121%。加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支出、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98.7亿元,支出总量为209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817.4亿元,为预算的97.6%,增长5.8%。其中,保险费收入5204.2亿元,财政补贴收入426.5亿元,利息等其他社会保险收入186.7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03.6亿元,完成预算的96.8%,增长6.1%。加上全国统筹调剂资金支出32.3亿元,支出总量为4935.9亿元。本年收支结余881.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195亿元。
截至年底,上海市政府债务余额为8538.6亿元,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2022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802.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781亿元(一般债券234亿元,专项债券547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旧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项目,污染防治等生态环保项目;再融资债券1021.1亿元。
一、综合运用财政工具,多措并举服务国家战略全面实施
(一)支持深化推进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聚焦保障临港新片区发展,市区两级统筹投入117.8亿元,推动临港新片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新片区内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精准实施,促进重点产业加速集聚。聚焦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专项资金11.8亿元,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聚焦保障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运用专项资金、债券等政策工具予以保障,提升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引领力和显示度。安排城市服务保障经费,支持进博会顺利举办。聚焦支持浦东新区更高水平改革开放,落实支持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各项举措,经积极争取,国家将部分研发机构的采购设备免税资格认定权限下放浦东,助力研发机构释放科技活力,加快关键技术研发。
(二)支持推动教育、科技和人才资源融合集成。全市财政教育支出1122.6亿元,其中市级支出312.2亿元。研究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优化完善高校生均经费标准,支持上海市高校“双一流”建设、发展职业教育。支持实施学龄前儿童善育工程,推动构建普惠多元的学前托育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政策,促进全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市财政科技支出386.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168.9亿元。支持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聚焦保障在沪国家实验室、大科学设施及重大科研项目,支持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修订上海市财政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预算自主编制和调剂权,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实施范围,放宽科研经费结余留用政策,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推进境外和海外回流高端紧缺人才税收优惠政策精准有效落地,实施重点产业领域人才专项奖励政策,支持培养、吸引和集聚高水平人才在沪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快促进经济稳中向好
(一)着力助企纾困稳增长。落实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以及上海市抗疫助企“21条”、经济恢复重振“50条”、稳增长“22条”三轮助企纾困稳增长综合性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全年减负超过2500亿元。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印发《上海市推进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以及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政策高效有序推进实施。推进留抵退税政策及时落实兑现到位,完成留抵退税1256.9亿元,惠及约11.4万户纳税人。落实好各项普惠性支持政策,实施阶段性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加大中小微所得税减免力度,两项政策合计新增减税112亿元。持续推出地方税费支持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以及抗击新冠疫情“房土两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两项政策合计新增减税约144亿元。发挥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成新增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2.3万笔,共计831.5亿元,增长45%。修订新一轮中小微企业信贷奖补政策,降低信贷风险补偿门槛,提高信贷风险补偿比例。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阶段性提高4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
(二)促进激发经济内生动力。落实市级建设资金473.8亿元,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和财政政策激励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市级投入11.5亿元,支持发放电子消费券、举办重大促消费活动,释放消费潜力。整合设立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投入外经贸相关政策资金,持续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综合运用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促进三大先导产业加快发展。
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足感获得感
(一)支持做好疫情防控。进一步加大市对区转移支付力度,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新增安排市对区疫情防控一揽子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25亿元,并将中央下达上海市减税降费补助资金重点向区级倾斜,及时分配下达各区215.7亿元补充区级财力。第一时间启动疫情防控紧急采购项目“绿色通道”,加强疫情防控经费分配使用情况的监督审核。
(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充分就业。统筹帮扶重点群体就业,投入1亿元,对招录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人员或上海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投入1.8亿元,实施国家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优化实施稳岗扩就业政策。投入3亿元,实施困难行业企业稳就业补贴,帮助企业稳定岗位、不裁员少裁员。投入1.7亿元,加大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力度。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拓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加强创业融资扶持,支持开展创业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三)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全市社保支出1120.5亿元,其中市级支出467.2亿元。统筹提高养老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特殊救济对象补助等待遇标准,兜牢民生底线。落实企业养老全国统筹改革,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持续深化长护险试点,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吸引更多青年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增加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硬件水平和服务能级。
(四)支持推进健康上海行动。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308.3亿元,其中市级支出381.9亿元。保障疫情防控支出,支持完成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支持5个新城和南北转型地区医院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聚焦提升市级医院临床研究能力及医疗核心竞争力,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持实施上海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五)支持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2.2亿元,其中市级支出75.7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文化发展项目扶持力度,持续推进上海图书馆东馆、大歌剧院等地标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运行,打造文化空间发展新格局。支持推进长江口二号古船整体迁移与临时存放保护工作。发挥市级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进一步扶持和促进文旅产业发展。支持推广“建筑可阅读”“家门口的会客厅”“一江一河”等文化旅游创新品牌,不断提升上海旅游能级。支持重大体育场馆建设,优化全民健身设施资源供给,鼓励上海运动员征战全运会,支持体育事业加快发展。
四、积极发挥财政绩效,促进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
(一)推进数字城市建设。支持织密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两张网,制定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制度保障,支持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功能作用,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
(二)持续推进节能减排。支持绿色产业快速发展,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突破。持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立体绿化等试点示范工程,推进落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等民心工程。投入1.2亿元,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绿色家电消费。
(三)支持打造宜居城市。投入160.5亿元,完成全市20.3万平方米二级以下旧里改造,全面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改任务。市级投入21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以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市级投入27.4亿元,支持城中村改造。实施新一轮三年林业建设支持政策,加快推动公益林和生态廊道建设。支持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和“守护湿地生态系统”专项工作。
(四)推进平安上海建设。投入90亿元,支持健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科技支撑,提高超大城市运行风险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能力。支持老旧小区加装消防设施,优化储备粮存储和供应机制,提升城市应对灾害能力。
(五)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投入39.2亿元,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投入77.8亿元,巩固拓展对口支援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深化与革命老区重点城市的对口合作。
五、深化财政改革发展,加快健全完善现代财税体制
(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全面规范收入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优化资源配置,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将更多财政资源腾出来,聚焦保障重点支出。持续优化国库集中收付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强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深化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稳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加快财政数字化转型,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数据融合贯通。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
(二)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专项转移支付、财政专项资金、政府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优化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修订完善《上海市市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和《上海市区级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强化绩效考核激励约束作用。在加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同时,聚焦科技、教育、卫生、“三农”、基本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选择部分财政政策、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开展市级财政评价,落实绩效评价问题整改,为优化预算安排、调整财政政策、加强财政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三)积极稳妥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按照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的要求,制定实施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通过科学界定、合理划分,使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充分激发各方积极性,为提高全市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上海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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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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