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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2022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70.24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89.10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628.30亿元,下降5.1%;第三产业增加值6752.84亿元,下降1.2%。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2.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7.72亿元,下降9.7%。货物进出口总额1558.54亿元,增长3.6%。其中:出口502.25亿元,增长42.1%;进口1056.29亿元,下降8.3%。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4.49亿美元,下降33.9%。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1%。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4.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亿元,为预算的72.9%,下降25.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6.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超预期因素综合影响。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748.6亿元,收入总量为5599.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4亿元,为预算的82.7%,增长9.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712亿元,支出总量为475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43.6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亿元...
吉林省
2022年,吉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070.24亿元,比上年下降1.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89.10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628.30亿元,下降5.1%;第三产业增加值6752.84亿元,下降1.2%。全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2.4%。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07.72亿元,下降9.7%。货物进出口总额1558.54亿元,增长3.6%。其中:出口502.25亿元,增长42.1%;进口1056.29亿元,下降8.3%。全年实际利用外资额4.49亿美元,下降33.9%。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2.1%。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0.7%。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9%。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4.6%。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1亿元,为预算的72.9%,下降25.6%(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16.5%),主要是受新冠肺炎疫情、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超预期因素综合影响。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748.6亿元,收入总量为5599.6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44亿元,为预算的82.7%,增长9.4%。加上债务还本支出、上解中央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712亿元,支出总量为475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843.6亿元。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6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1亿元),为预算的57.6%,下降42.4%(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下降0.2%)。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917亿元,收入总量为3997.6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8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9.8亿元),为预算的87.5%,增长12.6%。加上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783.5亿元,支出总量为384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51.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65.7亿元,为预算的46.4%,下降61%,主要是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短收影响。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调入资金等1403.9亿元,收入总量为1769.6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233.7亿元,为预算的82.7%,下降22.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调出资金等274.5亿元,支出总量为1508.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61.4亿元。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8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7.5亿元),为预算的67.1%,增长78.3%。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省级分享部分,由原来的省与市县结算,改由税务部门直接缴库,体现在省级收入。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中央转移支付收入、市县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954亿元,收入总量为989.8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4.6亿元(含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0.3亿元),为预算的93.4%,下降4.2%。加上对市县转移支付支出、专项债务转贷支出等941.3亿元,支出总量为985.9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9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2亿元,为预算的87%,下降40.2%,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下降较多。加上中央转移性收入、上年结余等1.5亿元,收入总量为6.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8亿元,为预算的69.9%,下降62.5%。加上调出资金5.5亿元,支出总量为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4亿元。
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亿元,为预算的68.9%,下降33.1%。加上中央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等1.4亿元,收入总量为3.4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7亿元,为预算的89.7%,下降64.8%。加上调出资金2.6亿元,支出总量为3.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0.1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890.7亿元,为预算的93.6%,下降10.4%。主要是2022年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缓缴等政策,部分企业(单位)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保险单位缴费。加上滚存结余收入1124亿元,收入总计3014.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68.4亿元,为预算的93.8%,下降2.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046.3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17.8亿元,为预算的94.8%,下降8.6%,主要是受2022年实施社会保险阶段性缓缴等政策影响。加上滚存结余收入497亿元,收入总计1714.7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23.4亿元,为预算的92.9%,增长1.8%。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91.4亿元。
中央下达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891.8亿元,增长16%。其中:税收返还135.8亿元,占4.7%;一般性转移支付2553.2亿元,占88.3%;专项转移支付202.8亿元,占7%。省下达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078.3亿元,增长14.7%。其中:税收返还80.1亿元,占3.9%;一般性转移支付1808亿元,占87%;专项转移支付190.2亿元,占9.1%。
一、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
应对3月份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省财政第一时间梳理制定财政补助政策12条,明确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支出责任和分担机制,为各级财政履行支出主体责任提供遵循。在资金筹措上,通过统筹中央转移支付和盘活存量资金、动用预备费、发行政府债券等措施,筹措拨付资金85亿元,有力支撑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在资金拨付上,开通应急支出“绿色通道”,快速拨付疫情防控所需资金。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又筹措拨付资金2.76亿元,重点用于三级甲等公立医院提升救治能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重点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
二、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稳住经济大盘
严格落实国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700亿元左右,为上年的近5倍,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260.2亿元,力度为历年最大。发挥政府投资拉动作用,筹措拨付资金413.4亿元,支持沈白高速铁路、长春都市圈环线高速、龙嘉机场三期等重大项目建设;发行新增政府专项债券718亿元,支持全省688个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投资超过2000亿元;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新增设立专项基金和子基金9只,规模增加35.6亿元,省内投资总额比上年增加32亿元,增长24.1%。支持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再担保授信规模从50亿元增加至100亿元,提升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支持能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累计为2807户服务业小微企业、17923户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2.65亿元。促进消费恢复,全省筹措拨付消费券资金7.2亿元,支持开展商贸流通、文旅等促销活动,拉动消费133.7亿元;发放农民进城购房补贴2.4亿元,带动农民进城购买住房1.9万套。
三、突出引导带动,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省级预算安排资金16.4亿元,重点支持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筹措拨付奖补资金1.1亿元,助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59户企业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累计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06户。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筹措拨付资金15.3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关键配套、整车生产、增产扩能和推广应用。支持优化人才政策,落实好人才政策2.0版,支持出台3.0版,大幅提高人才培养引进补贴标准,推动增加高端人才待遇。
四、完善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重点保障领域,省级共筹措拨付资金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同口径增幅历年最高。助力扛稳国家粮食安全重任,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50万亩,推广保护性耕作面积3544万亩,推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省粮食总产连续两年超过800亿斤。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备春耕生产,在中央资金未全部到位情况下,提前一个月垫付发放农民补贴资金36.9亿元;支持打造农业十大产业集群,建立全覆盖、组合式、多元化的肉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体系,发行专项债券51.8亿元支持肉牛项目47个;支持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为全省农户提供近1500亿元风险保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支持农村厕所改造,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开展“千村示范”创建。
五、持续加大投入,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超额完成民生实事资金筹集任务,围绕10个方面50项民生实事,筹措拨付资金255亿元,比年初计划多40.2亿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支持民办义务教育规范发展,建立补助制度,支持相关市县完成“公参民”学校转公;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改善高中办学条件、职业院校特色办学,引导高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式发展。支持稳住就业基本盘,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企业养老金待遇实现18年连增,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与物价联动调整,确保701万离退休人员、92.5万困难群体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至84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至610元。推进生态环境改善,长春、白城、松原等多地获得国家冬季清洁取暖、国土绿化、海绵城市试点,通榆等9县市启动实施林草湿生态连通示范工程,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六、树牢底线思维,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省级兜底”的原则,省财政持续加大财力下沉,帮助县区兜牢“三保”底线。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地方国有金融企业监管机制,市县监管与授权、管好与放活实现有机统一,指导帮助重点金融企业处置化解风险。
七、完善体制机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国家赔偿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出台《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构建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体制框架。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15个业务模块全部上线运行,覆盖全省所有101个财政部门和1.6万家预算单位,比国家要求时限提前1年。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出台4个方面19条措施,强化全过程预算约束机制,省级压减收回资金23.5亿元。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对部门预算和转移支付项目开展全面监控,开展重点评价项目15个,涉及资金184.5亿元。依据评价结果,调整年初预算3.7亿元,其中调减预算5047万元。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与中央直达资金对应安排的23项省级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234.8亿元。强化会计管理工作,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开展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资金23.9亿元。
(吉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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