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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辽宁省
2022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975.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7.6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1755.8亿元,下降0.1%;第三产业增加值14621.7亿元,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6.2亿元,下降2.6%。进出口总额7907.3亿元,增长2.4%。其中:出口总额3584.6亿元,增长8.2%;进口总额4322.8亿元,下降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5.1亿元,同口径下降0.4%,自然口径下降8.7%。其中:税收收入1664.4亿元,同口径下降3.8%,自然口径下降15.6%;非税收入860.7亿元,同比增长8.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1.4亿元,同比增长6.5%,全省民生支出占比76.7%。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4.4亿元,下降55.8%,主要是部分地区土地出让减少等因素影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9亿元,下降14.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用其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等因素影响。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6亿元,下降48.1%,主要是部分地区上年同期国有企业产权、经营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垫高基数等因素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4亿元,下降23.9%,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
辽宁省
2022年,辽宁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8975.1亿元,比上年增长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597.6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增加值11755.8亿元,下降0.1%;第三产业增加值14621.7亿元,增长3.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526.2亿元,下降2.6%。进出口总额7907.3亿元,增长2.4%。其中:出口总额3584.6亿元,增长8.2%;进口总额4322.8亿元,下降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25.1亿元,同口径下降0.4%,自然口径下降8.7%。其中:税收收入1664.4亿元,同口径下降3.8%,自然口径下降15.6%;非税收入860.7亿元,同比增长8.3%。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61.4亿元,同比增长6.5%,全省民生支出占比76.7%。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24.4亿元,下降55.8%,主要是部分地区土地出让减少等因素影响。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19亿元,下降14.5%,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用其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等因素影响。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6亿元,下降48.1%,主要是部分地区上年同期国有企业产权、经营权转让等一次性收入入库较多垫高基数等因素影响。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4亿元,下降23.9%,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等因素影响。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41.6亿元,增长9.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67.7亿元,增长5.9%。
国务院下达辽宁省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1171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443.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4275.2亿元。截至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1097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964.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4011.1亿元。2022年全年发行政府债券2024.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42.4亿元,专项债券981.9亿元。
一、坚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一)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健全“纵向每日调度、横向定期沟通、重点企业动态监管”工作机制,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出台强化预算执行管理28项措施和做好2022年财政收支平衡工作30项措施,按月通报预算执行情况,确保全年财政平稳运行。
(二)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制定17项务实举措,推动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实施年底统一清理和执行中常态化清理相结合的存量资金收回机制,将部分预算资金收回年限由两年缩短为一年,累计收回存量资金36.1亿元。
(三)争取国家更大力度支持。全年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222亿元,增长22.3%。争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调剂资金844.3亿元,规模居全国第一。17个项目通过国家竞争性立项,资金总规模增长165%。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9亿元,同口径增长52.6%,规模和增幅均创历史新高。
(四)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效应。制定17项财政金融措施,推动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发展。设立200亿元辽宁产业投资基金,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吸引社会资本投向重点产业和项目。获批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贷款4亿美元,用于实施营口市陆港枢纽和盘锦市市政综合改造项目。省本级首次采用PPP模式实施本溪至桓仁、凌源至绥中两条高速公路建设,投资额达427亿元,是辽宁省投资额最大的PPP项目。
二、坚持稳中求进,助力全省稳住经济大盘
(一)细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稳经济和助企纾困政策举措,将涉及财政的政策举措细化为65条具体措施,并建立工作台账,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取得较好成效。
(二)全面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退付力度,建立部门协同、资金预拨、逐月清算、应急调度等机制,及时将229.9亿元补助资金直达县区基层,确保应退尽退、愿退尽退。在授权范围内,出台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年全省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超90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近100万户。
(三)保障实施15项重大工程等重点支出。建立预算安排项目清单,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所需资金优先纳入预算予以保障。统筹各类资金564.3亿元,出台6个方面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确定的15项重大工程。筹措162.4亿元,支持773个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筹措21亿元,支持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动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筹措37亿元,支持构建“一圈一带两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县域经济发展。
(四)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赋予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经费自主权,激发科创活力。筹措11.5亿元,支持组建实质性产学研联盟,开展“揭榜挂帅”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等。筹措7亿元,保障实施“兴辽英才计划”。筹措3亿元,支持辽宁实验室建设。
(五)推进乡村振兴。筹措199.1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和产粮大县奖励,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降费,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筹措58.2亿元,支持“四好农村路”“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筹措21.4亿元,重点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筹措78.6亿元,支持深入打好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筹措66.3亿元,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和河流断面水质污染横向补偿制度。筹措7.6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及非天然气开采利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资金保障工作。筹措143.9亿元,保障新冠疫苗免费接种、核酸检测、防控物资补助以及隔离点、方舱医院建设和运行等需要。紧急拨付1亿元,保障驰援吉林省、上海市和支持沈阳市物资保供8166吨生活物资顺利调运,展现财政抗疫担当。筹措5.5亿元,支持盘锦等地开展抗洪抢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守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疫情和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二)兜牢织密社会保障网。筹措45.9亿元,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1%和10.6%,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平均标准分别提高1.4%和4.6%。筹措121.4亿元,将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年人均610元和84元。筹措63.1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救助以及优抚对象生活和医疗等方面待遇。筹措9.5亿元,支持化解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等。
(三)加大就业、卫生、教育、住房等领域支持力度。筹措29.6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筹措25.3亿元,支持实施深化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及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等。筹措104亿元,支持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生资助政策、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及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等。筹措68亿元,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放城市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等。筹措2.2亿元,支持煤炭增储保供,采取贴息方式降低供热企业成本,保障群众温暖过冬。
(四)支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统筹安排资金132.7亿元,重点支持政法部门防控风险、打击犯罪、执法办案、公共服务等工作,优先保障案件审理、法律监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平安创建暨网络舆情管控等工作。加大对国家司法救助、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国家赔偿等经费保障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践行维护“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推动边海防、国防动员等工作协调发展,支持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
四、坚持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一)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健全覆盖“三保”预算编制、预算审核、执行监控、专户管理、应急处置、通报约谈的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财力下沉力度,下达县区财力性转移支付710.3亿元,增长24.7%,并按日监测、精准调度国库资金,提高基层“三保”保障能力。加大监控力度,建立“线上线下互补、省市县乡联动”的动态监控网络。安排省级应急资金30亿元并全部下达市县,及时化解部分地区“三保”临时性风险。
(二)抓实化解债务风险。建立债券项目申报库、储备库、备选库、发行库、监管库、绩效库“六库”管理模式,实现债券全生命周期穿透式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制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管理禁止类清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建立省级偿债资金周转机制。推进“银政企”协作,缓释到期债务风险。
(三)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对接工作,落实中央和地方养老保险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完善基金缺口省市分担机制,健全地方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统筹资金2869.2亿元,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会同相关部门完成省级调剂金拨付,以及风险基金借款偿还、清算和本金返还等工作,稳妥解决养老金历史遗留问题。
(四)助力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化险。出台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等制度文件,强化地方金融机构财会监督,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督促国有金融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筹措改革化险资金,支持推进农信机构和城市商业银行改革。
五、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健全财政体制机制。制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59条具体落实措施和工作要求。启动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成立辽宁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快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实现省市县乡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覆盖。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制定出台《辽宁省公路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填补辽宁省公路资产管理制度空白。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辽宁省政府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全面反映辽宁省2021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成效。
(三)推进“四精”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财政系统“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在完善财政政策措施、深化创新改革、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取得110项阶段性成果,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效能和管理水平。
(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制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推进22项重点工作。创新实施“免申即享”惠企服务举措,支持引育市场主体,提高主动服务、智慧服务能力。推动“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实行政府采购电子评审。实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电子证照。在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开展“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
(五)严肃财经纪律。开展全省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聚焦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基层“三保”等7个领域,组织开展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和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维护财经秩序。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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