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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
2022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10.3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7050.1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20910.0亿元,增长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20.1亿元,增长1.6%。进出口总值5629.0亿元,增长3.9%。其中:出口总值3407.4亿元,增长12.5%;进口总值2221.6亿元,下降7.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2.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6.3亿元,为预算的91.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5.6亿元,完成预算的93.8%。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1亿元,为预算的65.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90.4亿元,完成预算的81.3%。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亿元,为预算的136.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的87.5%。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25.9亿元,为预算的98.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07.3亿元,完成预算的90.9%。
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999.3亿元。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30.3亿元。省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河北省
2022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370.4亿元,比上年增长3.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10.3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7050.1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20910.0亿元,增长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7.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20.1亿元,增长1.6%。进出口总值5629.0亿元,增长3.9%。其中:出口总值3407.4亿元,增长12.5%;进口总值2221.6亿元,下降7.0%。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8%,其中,城市上涨1.7%,农村上涨2.0%。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56.3亿元,为预算的91.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5.6亿元,完成预算的93.8%。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1亿元,为预算的65.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90.4亿元,完成预算的81.3%。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1亿元,为预算的136.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亿元,完成预算的87.5%。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825.9亿元,为预算的98.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507.3亿元,完成预算的90.9%。
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补助3999.3亿元。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30.3亿元。省对市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2.4亿元。
一、助力稳住经济大盘
制定实施财政支持稳经济30条,建立督导服务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千方百计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顶格制定河北省优惠政策;建立多部门会商工作机制,印发留抵退税基层财力保障方案,及时下达中央减税降费财力补助;强化政策落实评估,开展两轮工作督查。全省累计退减缓税费超143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27万户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作用。中央财政下达河北专项债券2294亿元,其中专项债地方结存限额374亿元。优化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加快债券发行使用,支持2200余个公益性项目建设,对扩投资、稳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中央财政下达河北省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4242.3亿元(含提前下达一次性退税减税降费补助),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686.6亿元。海绵城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首批支持城市等13个试点示范落户河北,试点补助资金50.8亿元。四是发挥财政金融政策效力。综合运用奖励、贴息等方式,兑现财政奖补资金6.1亿元,引导金融资源支持实体经济554亿元,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735.3亿元。加大对困难行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市场主体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130.5亿元,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提高上市企业前期费用补助标准,向19家拟上市企业兑现补助资金2650万元。五是制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增加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发放稳岗返还、留工培训等资金33.5亿元,惠及参保职工837万人次。
二、保障重大战略实施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重点。一是纵深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省级财政资金12.8亿元、专项债券27亿元,增加资本金注入,支持雄商高铁、京唐城际等铁路项目。与北京市签订新一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加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下达张家口、承德市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4.3亿元,促进首都“两区”建设。制定承接京津迁移企业激励政策,引导市县加强产业和项目对接。二是助推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落实省以上转移支付、债券资金606亿元,推动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并持续改善。三是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成功举办。
三、推动经济加速发展
着眼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推动新动能加速成长、新优势加快形成。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政策企业数量及扣除额分别增长69.9%、23%,调动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探索开展省级财政科研经费“包干制”、省属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制度试点,扩大科研人员经费使用自主权。二是提升产业发展层级。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投入省以上资金25亿元,支持传统优势产业200多个重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攻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集中培育78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三是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落实经开区、自贸试验区奖补政策,统筹省级资金5.6亿元,支持经开区提升项目承载能力、自贸区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拨付省以上资金5.1亿元,落实出口信用保险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扶持企业走出去,增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
四、加快绿色转型步伐
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一是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省以上资金96亿元,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推动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36.8微克/立方米,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84%。二是助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出台财政支持实施生态保护补偿若干政策,分类推动水流、森林、草原、湿地、耕地生态保护补偿。投入省以上资金48.7亿元,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促进地下水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安排使用省以上造林绿化资金15.8亿元,推动完成营造林636.8万亩。白洋淀上游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入选国家示范工程,获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三是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10个方面政策措施,综合运用多元化投入、税收调节、政府绿色采购等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启动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探索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机制。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化财政支农投入保障,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省投入衔接资金152.1亿元,较上年增加3.1亿元,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优化省级衔接资金使用方式,投入6.8亿元,组织19个县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示范区建设,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二是保障粮食安全。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下达省以上资金56.3亿元,推动建设高标准农田370万亩,实施102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发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21.7亿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8亿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12.7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助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三是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落实省以上资金38.1亿元,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六、持续改善民生福祉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全省民生支出持续增加,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81.3%,保障20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顺利实施。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制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财政政策措施,筹集省以上补助资金34.3亿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9.7万人。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全省新发创业担保贷款19.56亿元,直接扶持5736人自主创业,带动(吸纳)1.79万人实现就业。二是推动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771.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较2021年提高0.6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只增不减”,保障义务教育“民转公”、省属重点骨干高校发展、“双一流”建设和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建设等工作开展。全省卫生健康支出925.3亿元,增长8.4%,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由79元提高到84元,强化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加快建设健康河北。筹集省以上资金4.5亿元,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比2021年增长18.6%。三是促进群众居住条件持续改善。筹措省以上资金56.3亿元,推动完成棚户区改造11.8万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698个,惠及居民52万户、156万人。筹集补助资金2.8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
七、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依法组织收入,坚持应减尽减、应收尽收,严禁违规揽税收费或虚收空转。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健全财政支出约束机制,严格规范预算调整和调剂,落实盘活闲置资产相关政策,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二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推进省以下法检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加强省级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三是依法接受监督。依法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配合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完善服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进一步提升预决算公开水平,河北省获财政部“2021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第二名。
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强源头防范、过程管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狠抓基层运转保障。强化资金统筹,加大财力下沉力度,重点向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运行监控,两轮审核所有县(市、区)“三保”预算,实行市县“旬报表+月报告”、约谈通报制度,两次摸排核查重点地区,压实县级主体责任,确保基层财政正常运转。二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加强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全流程管理,全省到期债券本息全部按时偿还。发行再融资债券792.8亿元,缓解市县财政运行压力。对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进行全面核查,督促指导基层规范债务管理,建立重点关注县制度,推动严格落实化债方案,确保不出现债务风险事件。三是严格维护财经纪律。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聚焦7个领域、44项专项整治内容查问题、抓整改、促提升。在全省组织开展“三乱”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建立健全防范“三乱”长效机制。持续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组织对8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6家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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