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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科教和文化工作
2022年,财政科教和文化工作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一、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优化支出结构,改革完善经费管理,推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扎实推进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举措落地。配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避免在审计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开展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举措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梳理改进科研财务管理、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改革举措的落实成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改进举措。会同科技部印发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压实单位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二)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适应基础研究范式变革完善资助体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支持启动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
财政科教和文化工作
2022年,财政科教和文化工作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一、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
把科技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支持,优化支出结构,改革完善经费管理,推动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扎实推进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举措落地。配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修订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审计指引》,避免在审计检查中理解执行政策出现偏差。开展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举措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面梳理改进科研财务管理、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等改革举措的落实成效,深入查找存在问题,研究改进举措。会同科技部印发通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压实单位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的自主权接得住、管得好。
(二)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支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适应基础研究范式变革完善资助体系,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支持启动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支持中国科学院开展稳定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优秀青年团队试点,为青年科研人员创造条件。发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作用,引导地方、企业等加大基础研究投入。
(三)全力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健全适应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支持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采取“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破解“卡脖子”技术问题,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特别是新冠疫苗和药物研发资金保障。支持“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快组织实施。
(四)着力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运行,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形成中国特色国家实验室体系。支持中央级科研院所基本运行、自主选题研究、科研条件建设。继续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等深入实施创新工程,支持大院大所聚焦使命定位,与国家战略需求、战略任务对接,建设一流院所。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更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任务。
(五)支持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重点保障科技人才经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通过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构建梯次接续、各有侧重的青年科技人才资助体系,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加速成长为科技创新主力军。支持选派优秀科技人员到“三区”工作或提供服务,为“三区”培养本土科技服务人员。
(六)大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提质增效,突出支持基础研究、重点区域,突出绩效导向,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能。加大对地方科技创新的引导和支持力度,推动绵阳科技城等区域创新高地加快发展。研究深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改革,推动提高基金管理水平。推广使用“先实施、后拨款”的资助模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二、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
(一)优先保障财政教育投入。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坚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予以优先保障。2012年至2021年,连续十年完成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4%目标任务。202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超过4.8万亿元,其中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3936亿元,资金分配重点向农村地区、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做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跟踪监测和分析研判,对地方教育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进行通报排名,督促和指导地方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加快预算执行。
(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国约1.58亿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并获得免费教科书,约1400万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提高国家规定课程循环教科书更新配给比率,将三年一循环调整为两年一循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持续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提升学校教学能力水平,农村弱、城市挤等问题得到缓解。支持地方落实营养膳食补助标准,惠及学生约3700万名。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引导和支持地方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做好课后服务。
(三)扎实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引导和支持地方多渠道持续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健全经费投入与成本分担机制,巩固落实幼儿资助制度,提升保教质量。引导和支持地方深入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持续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大资源供给,消除“大班额”等,加快补齐县域普通高中短板。
(四)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研究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工作,提高财政投入科学性、精准性。参与制定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实施方案,鼓励地方调整优化职业学校布局,指导地方补齐办学条件缺口。联合教育部组织有关省和197所高职院校开展“双高计划”中期绩效评价工作。配合制定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支持参加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
(五)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央高校经费支出结构,完善博士生差异化生均拨款机制,支持基础学科和国家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正式启动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稳步扩大高校资金统筹使用权。支持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提升高校原始创新能力。
(六)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坚持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加大投入力度,惠及全国学生约3551万人次,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压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挤占挪用套取学生资助资金。推动教育部门优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测算方式,增强资金分配精准性。
(七)全力以赴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出台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阶段性免除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缓解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压力,惠及近400万人。新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支持各地建设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和教育实践基地。持续实施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继续支持全国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
(八)支持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配合研究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修订草案)》。继续支持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等,助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会同教育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的意见》,指导地方加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继续支持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每年为832个脱贫县和中西部陆地边境县中小学校培养1万名左右师范生。督促各地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落实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
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
(一)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修订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地方统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实施戏曲公益性演出、广播电视户户通、老少边及欠发达地区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等项目。完善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持机制,公布第四批免费开放名单,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水平。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支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加大文物古籍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支持力度,建好用好国家文化公园。支持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抢救性记录、传习活动给予补助,支持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
(三)推动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发展。通过国家艺术基金、国家出版基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国文学艺术发展专项基金等,加强文艺创作引导,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培育造就文学艺术家和文化文艺人才队伍。
(四)加快体育强国建设。支持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强化国家队经费保障,助力中国体育代表团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实现“办赛精彩,参赛也要出彩”的目标。支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设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和国家队训练比赛场地设施条件,培养体育后备人才。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补助政策,进一步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五)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开展国内外旅游宣传推广、加强旅游公共服务和旅游资源开发利用,配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选公布15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15个试点城市,推动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六)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中央文化企业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动企业落实改革重点任务,推动企业联合重组、上市融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完成全国国有文化企业监管系统建设,健全国有文化企业监管体系,提升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重大事项管理和企业负责人管理等。进一步完善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管理,聚焦落实国家文化发展战略,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加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推动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规范运作,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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