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治
2022年,财政法治建设全方位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深化,财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为财政改革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在财政部网站“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专栏”干教培训专栏中设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相关学习课程,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部党组决策部署全过程。邀请国务院副秘书长、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就《信访工作条例》作专题辅导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立足财政职能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二)充分发挥全国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作为全国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组织统筹全国财政法治工作力量,抓好财政领域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任务的研究部署和跟进落实。财政部部党组坚持对财政法治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全年组织对立法计划编制、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等重点工作开展集体审议4次。
(三)压实各单位财政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按照《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其分工方案持续抓好落实,压实财政部各司局、各单位的财政立法、执法、守法、普法责任,形成财政法治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快推进财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全面依法履行财政职责,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一)依法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严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要求,落实落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依法推出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等一揽子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减负纾困。落实预算法等要求,持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健全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推动财力下沉并向困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倾斜,助力基层兜住兜牢“三保”底线。
(二)抓好财政预算管理全流程法律风险预警防控。维护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刚性约束力,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推动建立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
(三)严格规范财政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财会监督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清理、整治违反财经纪律的突出问题。出台《财政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暂行办法》,延续开展行政处罚线上听证等便企利民做法,创新开展重大复杂案件模拟听证,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8场,完成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8次。
三、稳步推进财政立法,建立与财税体制改革相同步的法律制度体系
(一)稳步推进财政领域“四梁八柱”性立法。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初次审议,积极推进关税法立法进程;会计法修正草案、注册会计师法修订草案完成起草呈报国务院;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征求100多家中央和地方有关单位的意见。
(二)顺利出台多部重要财政部门规章。推动5部部门规章公布实施,其中《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正式发布实施;印发《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废止与国企改革精神不符或过时的文件,助力国有企业增强活力、提高效率。
(三)积极配合做好其他领域立法涉及财政条款审核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司法部等参与立法草案审核,研提意见110件次。
四、持续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打造与现代化财政制度相适应的财政法治实施体系
(一)完成《财政部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围绕财政核心职能,编制形成《财政部权责清单》。按照“权责法定”原则,探索建立权责清单程序运行机制,加强对财政权力的监督与制约,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财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对3项部本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4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组织开展财政部门“证照分离”改革评估相关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改革、加强行业监管提供参考。
(三)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做好财政领域出台各种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配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公平竞争宣传周活动,推动提升财政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五、开展多渠道监督,构建与服务型政府相匹配的财政法治监督体系
(一)接受国务院与司法机关的监督。全年共收到国务院行政裁决书8件,均维持财政部复议决定或者驳回申请人的裁决申请。稳妥组织行政应诉,全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12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为财政系统办理诉讼风险高发频发案件提供全面详实参考。
(二)公正高效开展行政复议监督。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98件,受理281件,案件受理率达94.3%。审结案件中,纠正财政部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13件次,充分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复议应诉案件类型和风险领域分析总结,推动纠纷化解重心从“事后处理”向“事前规范”转变。
(三)加强法律风险内控。强化对上报国务院请示、规范性文件等两类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上报国务院请示62件次、规范性文件109件次,在政策制定环节未发现违法情形。严格开展部机关法律风险内控考核评价,严控重大法律风险事件。
(四)深化预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指导中央部门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22年主动公开部门预算的中央单位102家,全部按要求说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情况。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各部门公开绩效评价结果的项目661个,比上年增加126个。定期发布财政收支情况,积极回应舆论关切。
六、加强示范点和人才梯队建设,形成符合新发展格局要求的财政法治保障体系
(一)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组织机制保障。加强考核,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对于财政部机关的刚性约束得以强化。对全国财政系统68个法治示范点建设情况开展调研,增强财政法治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针对性。
(二)组织开展全国财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财政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大财政系统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各级财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在财政系统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并向全国普法办推荐优秀作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普法宣传周等活动,为财税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财政部内公职律师考核工作,选派公职律师参加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训。加强法律人才库建设,用好财政部法律顾问、外聘律师等资源,探索打通财政系统优秀法律人才统筹使用机制。
(财政部条法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