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395.61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48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285.56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323.57亿元,增长8.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6.2%,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7.08亿元,增长1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6%。其中税收收入增长31.4%,非税收入增长7.1%。
一、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严格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2021年兵团本级公用经费压减15%,经常性项目支出压减26%。严控“三公”经费。严把支出关口,严控预算追加,年初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节约20%。严格执行培训、会议等经费标准。压减节约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兵团向南发展等重点领域。严格审核楼堂馆所项目预算,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升兵团内生发展动力
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兵团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实现生产总值3395.61亿元,比上年增长8.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786.48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285.56亿元,增长8.0%;第三产业增加值1323.57亿元,增长8.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6.2%,其中民间投资增长2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7.08亿元,增长17.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1.6%。其中税收收入增长31.4%,非税收入增长7.1%。
一、坚持勤俭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
严格预算编制。严控一般性支出,2021年兵团本级公用经费压减15%,经常性项目支出压减26%。严控“三公”经费。严把支出关口,严控预算追加,年初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节约20%。严格执行培训、会议等经费标准。压减节约的资金全部统筹用于兵团向南发展等重点领域。严格审核楼堂馆所项目预算,严格审批程序,严禁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并开展自查自纠。
二、积极组织财政收入,提升兵团内生发展动力
大力培植财源税源,兵团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收入质量稳步提高。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减税政策,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完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等6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财力补助持续增加。中央财政对兵团均衡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长10.1%。首次安排兵团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促进师团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统筹财政资金,为兵团履行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障
统筹好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收入和债券资金,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求。保障向南发展支出。一二三产融合安居工程稳步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校顺利南迁,新建新疆政法学院、扩建塔里木大学,阿克苏至阿拉尔铁路开通运营、阿拉尔机场正式通航,一批重点项目落地见效。
四、兜牢“三保”底线,改善职工群众民生福祉
始终把“三保”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完善机制、硬化举措,牢牢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足额保障“三保”支出。兵团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首先足额保障人员工资、正常运转支出,年度中一月一调度,全兵团人员工资发放、政府机构运转全部正常。对教育、医疗、社保和就业等基本民生支出做到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兵团各级及时足额拨付疫情防控资金,支持兵团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全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常态化疫情防控物资采供有序。
五、加大财政投入,促进兵团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兵团党委经济发展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兵团经济发展。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68亿元,重点支持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重大项目建设,拉动固定资产有效投资,发挥强弱项补短板的作用。支持优势产业发展。安排开发区建设及招商引资资金、纺织服装产业及棉花价格补贴等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带动人口集聚。支持国资国企改革。打造兵团特色产业集团,为兵团电力集团、能源集团、胡杨基金和文旅集团等企业注入资本金36亿元,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构建兵团融资担保体系,兵团再担保公司顺利挂牌运营,推动解决兵团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增强兵团实体经济活力动力。
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把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证财政绝对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历史存量政府债务。构建涵盖“借、用、管、还”等各环节“闭环”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健全政府举债机制,明确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为兵团各级及其所属部门举债的唯一合法途径,强化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政府债务管理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完善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师市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债务风险处置机制,制定兵团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隐性债务核查,确保兵团不发生隐性债务。加快清理各类拖欠账款力度。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的部署要求,压实师市清偿主体责任,统筹资金全面清偿欠款,出现一例解决一例。有序有效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持社会大局稳定。
七、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兵团财政体制
深化和拓展已有改革成果,进一步厘清财政关系,兵团财政体制更加规范。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收入、支出、监督、绩效管理等13项工作举措。印发兵团向南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北疆师市支持南疆师市财政体制。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兵团基本公共服务和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共文化、应急救援等领域,明确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科学编制财政“十四五”规划。全面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特别是2018年以来兵团财政体制改革成效,谋划提出兵团财政“十四五”重点改革任务,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
八、规范财政管理,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制度先行,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财政监管,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落实直达资金机制。实施按月调度,实行全程监控,全年直达资金支出271.85亿元,支出进度达到97.4%,惠及267家企业、577.32万人次,惠企利民效果显著。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兵师团三级全面上线运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3664个预算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会计核算等业务,财政总预算覆盖率达到100%,单位会计核算覆盖率达到96.3%。统筹整合涉乡村振兴资金。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兵团财政设立的18项涉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整合起来,重点支持团场和连队人居环境整治等,赋予和调动师市资金管理使用自主权和积极性。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对兵团本级的教育、扶贫等19个重点项目89.91亿元财政资金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对兵团教育局等3个部门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规范团场国有资产管理。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划分移交团场政府性资产1351亿元,经营性资产710亿元,团场行政与企业经营彻底脱钩,支持团场综合配套改革。强化财政监管。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审计署审计整改意见,围绕工程、涉农、民生、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清理规范违规发放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