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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5983.65亿元,比上年增长7.0%。人均生产总值61725元,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56.06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5967.36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7660.23亿元,增长6.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5.0%。货物进出口总额242.98亿美元,增长13.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4.62亿元,增长17.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1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8.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55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7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5.3亿元,调入资金20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8.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8.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6.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1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065.5亿元。全区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现生产总值15983.65亿元,比上年增长7.0%。人均生产总值61725元,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56.06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5967.36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7660.23亿元,增长6.9%。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5.0%。货物进出口总额242.98亿美元,增长13.7%。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00.6,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84.62亿元,增长17.0%。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61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8.6亿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3553.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87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25.3亿元,调入资金204.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3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631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6.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08.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1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8.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8.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50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6.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40.1亿元,调入资金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065.5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690.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8亿元,调出资金167.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5.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9.4亿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8.8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亿元,上年结余4.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5.1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8亿元,调出资金5.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7亿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3686.5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72.1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38亿元,中央调剂金收入76.4亿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333.2亿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58.8亿元,中央调剂金74.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53.3亿元。
自治区本级对各地补助2712.9亿元,比上年减少26.9亿元,增长-1%。其中税收返还76.7亿元,减少8.2亿元,增长-9.7%;一般性转移支付2248.9亿元,增加2.7亿元,增长0.1%;专项转移支付387.3亿元,减少21.4亿元,增长-5.2%。
一、努力培植财源,增加财政收入
(一)依法征收聚财力。坚持把生财、聚财、理财、用财的思路举措,同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同支持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培植财源涵养税源结合起来,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比上年提高5.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
(二)发展产业壮财力。用好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石油石化、煤炭煤化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子产品、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旅游等十大产业发展,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增强优势项目、优势产业对经济增长、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
(三)统筹整合强财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部门项目资金、财政存量资金以及中央补助收入、非税收入等各方面资金的统筹使用,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存量,提高政府可用财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升保障力度
(一)严格预算管理。科学核定预算,执行中强化约束、及时纠偏。压实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配置使用等方面做到厉行节约。严格预算追加,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外,原则上不予追加预算。
(二)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把好财政支出关口,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禁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经费等标准,把钱用在民生最急需、发展最关键的地方。
(三)开源挖潜节流。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加强指导督促,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强化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控,财政资金快速精准落地,支出进度位居全国前列。直达资金支出1015.8亿元,惠及5950家企业、2513万人次,为基层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有力支撑。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严管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重新安排。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
(一)支持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落实制度性减税措施,取消和免征6项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个体工商户小额信贷政策和政府性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推进减税降费直达快享,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二)支持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66.4亿元,重点支持交通、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物流等2755个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首次面向中小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拓宽政府筹资渠道。
(三)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多方筹集资金150亿元,重点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资源密集型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脱贫县产业发展,增强企业在疆持续投资发展的信心。
(四)支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保障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推进自治区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任务加快实施,支持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四、精准聚焦发力,巩固三大攻坚战成果
(一)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立完善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及时足额完成年度政府债务化解任务,牢牢守住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红线底线。坚持加强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两手抓”,依法合规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加强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违规变相举债上项目、铺摊子,全年未发生新增违规举债,全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继续支持脱贫县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细则,资金安排继续向脱贫县倾斜。统筹安排资金388.22亿元,重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放惠民惠农补贴资金312.72亿元,惠及全区各族群众547万人。
(三)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健全财政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各类专项资金310.9亿元,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持续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五、加大民生投入,有力有效保障民生
(一)全力保障基本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安居等为重点的惠民工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全区民生支出完成3982.3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3.7%。
(二)足额保障基层“三保”。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精准调拨库款,健全“三保”预算审核、风险监控、应急处置全过程管理机制,全区基层“三保”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三)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保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筹集资金支持全区疫情防控,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免费救治等工作,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2188.61万人。
(四)积极支持扩大就业。安排资金38.42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有序转移输出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区属应届高校毕业生落实毕业去向9.31万人、落实率96.4%。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24小时动态清零。
(五)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安排资金928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巩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成果,农村4—6岁儿童实现幼儿园免费入园应入尽入。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内涵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疆大学首轮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稳步推进,新校区全面投入使用。资助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累计发放学生资助资金82亿元,惠及学生666.5万人次,实现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
(六)持续强化社会保障。安排资金427.79亿元,提高社会保障力度。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惠及全区273.17万退休人员和城乡参保居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保障全区155万城乡低保对象和2.2万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34.6万残疾人。实现有意愿的“五保”老人全部集中供养、孤儿全部集中收养。
六、深化财政改革,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自治区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加强预算资源统筹,规范预算收支管理,强化重大支出保障力度,提高财政预决算公开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提升预算管理一体化水平。全面建成预算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自治区本级、14个地州市、105个县市区(含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口岸等)、1.7万个预算单位运用一体化系统完成2022年度预算编制工作,提高了自治区预算管理电子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三)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财政部门绩效管理职责和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自治区本级113个部门单位全部实施整体收支绩效监控。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加强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
(四)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调整。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领域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七、严格财政监督,促进财政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动接受监督。配合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员办事处、财政部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审计厅等部门开展各类审计监督工作,针对隐性债务化解、政府债券资金、财政运行、直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完善制度机制,彻底整改。
(二)加强财政监督。修订《自治区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加快研究制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专项内控办法,推动各项财政管理工作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约束下规范有序运行。深入开展地方虚增财政收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一卡通”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三)抓好巡视整改。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中央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部署,建立整改清单制度、联络员制度、周报制度和督办制度,涉及财政部门的4大类11个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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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