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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22.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4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021.55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136.28亿元,增长7.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1:44.7:4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5.12亿元,增长2.6%。全区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14.04亿元,增长73.4%。其中出口174.81亿元,增长101.7%;进口39.23亿元,增长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9.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04元,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1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37元,增长10.4%。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亿元,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300.7亿元,增长14%;非税收入159.3亿元,增长2.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7.9亿元,同口径(按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列支)增长3.7%。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9亿元,增长8.1%;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0亿元,下降7.2%。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6.1亿元,下降8.6%。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7亿元,下降48.4%。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22.31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4.4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2021.55亿元,增长6.6%;第三产业增加值2136.28亿元,增长7.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8.1:44.7:47.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35.12亿元,增长2.6%。全区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14.04亿元,增长73.4%。其中出口174.81亿元,增长101.7%;进口39.23亿元,增长6.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4%,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9.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904元,增长8.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291元,增长7.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37元,增长10.4%。
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0亿元,增长9.7%。其中税收收入300.7亿元,增长14%;非税收入159.3亿元,增长2.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7.9亿元,同口径(按市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列支)增长3.7%。其中自治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9亿元,增长8.1%;市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40亿元,下降7.2%。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6.1亿元,下降8.6%。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5.7亿元,下降48.4%。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4亿元,下降24.6%。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75亿元,下降6.9%。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完成503.7亿元,增长12.4%。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完成484.6亿元,增长8.2%。
自治区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798.2亿元,同口径(剔除一次性补助因素)增长3.6%。
一、统筹平衡预算,财政运行稳中提质
(一)全力组织财政收入,财政综合实力跨越式提升。克服退出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政策到期取消及自治区新增一般债券发行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呈现“质量双增”。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40.6亿元,增长9.7%,增速为2016年以来新高。强化财税联动,细化分解任务目标,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税收收入增长14%,为2014年以来最高,税收收入占比65.4%,较上年提高2.5个百分点。争取中央资金1016.1亿元,突破千亿元大关,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长8.8%。
(二)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强化支出管理。自治区本级预算压减一般性支出14.8%,压减“三公”经费29.2%。严格预算执行,预备费安排支出较上年下降77.5%。加强资金清理盘活,自治区本级累计收回各类存量资金23.4亿元,全部统筹用于平衡预算和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先行区建设加快推进
(一)创新体制机制,助推先行区建设多点突破。出台《支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财政政策》等6项政策文件,形成一揽子政策体系和资金多元投入机制。设立先行区建设基金,增加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助力先行区建设。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年全区生态环保资金投入176.1亿元,增长4.9%。持续推进“一河三山”(黄河和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制定实施支持压砂地退出财政奖补政策,贺兰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入选全国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治理,成功争取吴忠市纳入财政部“中央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制定印发《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实施方案》,自治区和市县共同筹措资金2亿元推动补偿机制落地实施。
(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重大项目建设保障有力。新设奖补资金,健全完善环境质量与财政投入挂钩政策,加快推动黄河宁夏段干支流及重点入黄排水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落地实施,激励市县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强化自治区十大工程项目资金保障。筹集资金20亿元,支持自治区公路“1011”工程全面开工建设,做好黄河黑山峡段开发、银川至太原高速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保障,制定黄河宁夏段头道墩至都思兔河右岸综合治理滨河道路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支持银川都市圈城乡供水、固海扩灌扬水等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做好铁路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保障,中兰高铁进展顺利。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银昆高速、海平高速、乌玛高速等PPP项目建设,撬动社会资本283.14亿元。
三、集成拓展财税政策,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一)财税政策精准有效,宏观调控力度加大。落实创新驱动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科技创新奖补激励机制,充分发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科技支撑资金、企业研发后补助等资金撬动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科技投入,全年财政研发资金投入增长13.9%,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从2017年的1.13%增长到1.52%,位居西北地区第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在上年新增减税降费136亿元的基础上,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62.4亿元,降低中小企业经营成本。拓宽直达资金范围,260.8亿元财政资金“一竿子插到底”,惠企利民作用凸显。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财政贴息、中小企业转贷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银行贷款112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落实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发债企业奖补政策,对12家拟上市及发债企业奖补2812万元,推动完善资本市场建设。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支持自治区九个重点产业发展。出台17条财政措施,加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全年用于枸杞、葡萄酒、奶、肉牛和滩羊5个涉农产业财政资金20.5亿元,引导市县聚焦良种繁育、产业融合、绿色发展、品牌创建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成功争取将枸杞、酿酒葡萄、肉牛农产品保险纳入中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增加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调整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绿色食品、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发展,九个重点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产业税收增长26.4%。统筹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西夏区、永宁县、平罗县、青铜峡市通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验收,旅游消费市场加速回暖。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全面实施
(一)保持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及时出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财政政策,支持脱贫县加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力度,全年投入各类财政资金100.2亿元,同口径增长7%,新设乡村振兴基金,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对101个重点村予以优先保障,对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给予倾斜支持。乡村建设持续推进,支持完成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行政村300个,支持建设12个重点小城镇和50个美丽村庄。
(二)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衔接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统筹资金资源,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加快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返乡创业园,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继续支持388个村壮大村集体经济,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推进“一村一品”建设。成功争取创建国家级产业集群项目1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1个、产业强镇项目4个。整合中央和自治区资金11.7亿元,推动完成9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农村路、水、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集中实施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加快“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争取将沙坡头区列入中央水系联通工程和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做好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五、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民生保障有力有效
(一)强化民生领域投入,重大民生实事落实落地。全区财政民生领域支出1085.6亿元,占全区财政支出比重76%。着力办好民生实事,支持发展各项民生事业,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支持疫情防控,针对阶段性疫情防控严峻的实际,采取切块下达、分类补助、重点保障等措施,及时提出一揽子支持疫情防控政策资金的建议,分两批紧急拨付9841万元,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应急抗疫物资,实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设立疫苗及接种费用专项预算,先后筹措拨付医保基金6.8亿元和财政补助1.4亿元,累计接种1308万剂次,筑牢疫情防护安全屏障。推动健康宁夏建设,支持深化综合医改及自治区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县域医共体紧密型医联体建设。支持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保障重点人群疾病筛查,修订完善财政供养人员的全员健康体检政策,继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全覆盖建设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能力提升项目,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二)聚焦“急难愁盼”,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连续17年调增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连续6年调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做实自治区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实现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孤儿助学圆梦和医疗康复救助计划,为3.9万名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支持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实施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区域劳务协作、鼓励返乡创业等途径,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持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补齐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短板弱项,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所有学段、公办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支持“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建成一批示范县、示范校。支持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报的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16项增幅指标中,10项指标排名第一,15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财政运行稳健有序
(一)强化风险意识,加强研究预判,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严格市县“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在全国率先搭建“三保”及刚性支出动态监控系统。优先安排全区“三保”支出546亿元,保障倍数达到1.6倍,保障均衡有力。《坚持五种思维切实兜牢底线——宁夏财政扎实做好基层“三保”工作》成功入选财政部案例库,荣获一等奖,属西北唯一入选省份。
(二)严密防范重大风险,财政运行更加稳健高效。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全年足额使用一般债券限额,集中支持市县必需的建设性项目,发挥债券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支持化解金融风险,依法依规履行财政职能,向宁夏银行增资补充资本,拨付宁夏农合机构风险救助资金,进一步加强资本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全面部署清理核查全区债务,切实采取措施,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做好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提升,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安全生产考核,连续5年被国务院安委会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深化财税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治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纵深推进改革,财政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以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财政制度为目标,持续用力通“堵点”、疏“痛点”、补“断点”。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提请自治区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就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财政风险管控等作出系统部署安排,促进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直达资金第一时间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资金效益得到大幅提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政府采购电子交易规则,实现全区进场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位居西部第一,政府采购工作被作为典型地区实践与经验在全国宣传推广。开展整治地方财政收入虚假问题专项行动、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自治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违法行为整治、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等工作得到财政部通报表扬。财政政务服务事项社会好评率100%。
(二)强化制度约束,助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财政资金使用要求,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实现部门绩效自评全覆盖,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效益成本,协同部门选取107个重点项目涉及资金161亿元,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资金使用提质增效。严肃财经纪律,提请自治区印发《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全面加强楼堂馆所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八个严禁”要求,集中开展三轮清查,坚决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在财政部考核中位列全国第一。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管理获得全国二等奖,宁夏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成为全国政府信息化创新成果与优秀案例中唯一入选的财政类成果案例,获得“2021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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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