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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陕西省
2021年,陕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800.9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9.39亿元,增长6.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第二产业增加值13802.52亿元,增长5.6%,占46.3%;第三产业增加值13589.07亿元,增长7.3%,占4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3.0%,农户投资下降10.9%。进出口总值4757.75亿元,增长25.9%。其中出口2566.07亿元,增长33.0%;进口2191.68亿元,增长18.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12家,增长12.2%;合同外资22.34亿美元,下降72.1%;实际利用外资102.46亿美元,增长2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50.50亿元,增长6.7%。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997.77亿元,增长5.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52.72亿元,增长17.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9101.73亿元,增长5.5%;餐饮收入1148.76亿元,增长17.4%。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5%,涨幅处于近五年最低。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0.5%(猪肉价格下降30.8%,成为抑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重要因素),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775.42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60.1...
陕西省
2021年,陕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800.9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409.39亿元,增长6.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1%;第二产业增加值13802.52亿元,增长5.6%,占46.3%;第三产业增加值13589.07亿元,增长7.3%,占45.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下降3.1%。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下降3.0%,农户投资下降10.9%。进出口总值4757.75亿元,增长25.9%。其中出口2566.07亿元,增长33.0%;进口2191.68亿元,增长18.6%。新设外商投资企业312家,增长12.2%;合同外资22.34亿美元,下降72.1%;实际利用外资102.46亿美元,增长2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50.50亿元,增长6.7%。按经营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997.77亿元,增长5.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252.72亿元,增长17.9%。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9101.73亿元,增长5.5%;餐饮收入1148.76亿元,增长17.4%。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5%,涨幅处于近五年最低。其中城市上涨1.5%,农村上涨1.3%;食品价格上涨0.5%(猪肉价格下降30.8%,成为抑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重要因素),非食品价格上涨1.7%;消费品价格上涨1.3%,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
全省地方财政收入2775.42亿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60.15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453.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89.87亿元,一般债务收入943.30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940.59亿元,向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收入2.71亿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0.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88.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4.75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491.50亿元,收入总计7697.12亿元。全省地方财政支出6069.22亿元,上解中央支出40.6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6.81亿元,债务还本等支出682.27亿元,支出总计7268.9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结转428.13亿元。
中央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743.44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53.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89.87亿元。剔除在省本级列支的资金,加上省本级财力安排的转移支付,省财政下达市县转移支付资金2750.01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209.8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461.63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5.35亿元,增长13.35%。加上中央补助、上年结余、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等1715.48亿元,收入总计4100.8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52.66亿元,增长13.56%。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资金、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等842.29亿元,支出总计3594.95亿元。收支相抵,结余505.88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4.38亿元,增长6.45%。加上中央补助10.80亿元,上年结余12.09亿元,收入总计147.2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5.89亿元,下降24.99%。加上调出资金85.70亿元,支出总计131.59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5.68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64.06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842.10亿元,合计4506.1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50.99亿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055.54亿元。
全省地方税收收入2237.04亿元,增长27.67%。全省非税收入完成538.39亿元,增长6.58%。
全省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145.3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11.35亿元,专项债券834亿元。发行再融资政府债券1051.25亿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629.25亿元,专项债券422亿元。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借款2.71亿元。各级财政偿还政府债务本金915.64亿元,其中偿还一般债务536.30亿元、专项债务379.34亿元。截至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8687.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374.96亿元,专项债务4312.65亿元,控制在中央下达限额之内。
一、积极应对严重疫情和罕见汛情
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投入55.6亿元,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医保基金34亿元,支持免费接种疫苗7367万剂次。年底重大疫情时,紧急启动应急物资保障机制,短时间内筹集拨付28.2亿元,全力保障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物资供应、隔离封控等资金需求。支持做好防汛救灾工作。面对罕见汛情,两次紧急追加6.8亿元,并通过整合部门资金、争取中央支持筹措34.1亿元,支持防汛救灾物资储备、受灾群众救助、农业生产自救和倒损房屋重建修缮。
二、综合施策支持高质量发展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服务中心、保障大局,助力陕西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保障财政经济平稳运行。加强财政收入组织管理,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增长22.95%。其中税收占比达到80.6%,较上年提高3个百分点。保持适度财政支出规模,争取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961亿元,同比增长10%,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2.4%,在中央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退出的情况下,较好保障了重点领域支出需求。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惠企利民成效明显。二是精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减税降费,顶格落实中央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延续实施地方税费优惠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423.43亿元。解决石油开发费历史遗留问题,为支柱企业轻装上阵和稳定涉油县区财力提供有力支持。争取启运港政策试点,有效缩短企业出口退税时间,加快对外开放步伐。扩大有效投资,投入基本建设和税费返还资金近400亿元,加强“两新一重”项目和各类公路设施建设。新增一般债券311.3亿元、专项债券788亿元,加快债券发行和支出,有效拉动投资。争取国外金融机构贷款6亿美元。推动产业升级,统筹安排74.6亿元,支持23条重点产业链能力提升、中欧班列产业贸易融合发展、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整合设立5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和园区建设。加强财政金融协同发力,设立10亿元的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建立风险补偿和奖补机制,全年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527亿元。持续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建立企业上市全流程奖补机制,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对开源证券、长安银行、秦农银行进行股权投资,支持省属金融企业发展壮大。三是持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省级新增秦创原建设资金2亿元、高校创新创业资金2亿元、秦创原高层次人才引进资金1亿元。全年科学技术支出93亿元,增长64.74%。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落地3只种子基金、2只创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发行债券42亿元,支持秦创原总平台项目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扩大科研经费“包干制”试点范围,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试点,健全科研项目揭榜挂帅、定向委托制度,出台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四是着力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统筹154.8亿元,以“一山一水一平原”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秦岭地区矿业权退出补偿、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陕南硫铁矿污染专项整治等,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支持黄河干流13个县区实施防护林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水污染综合治理、矿山生态修复等四大工程。支持以关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为重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五是加快补齐城乡协调发展短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安排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2.7亿元,增长7.5%,确保过渡期内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耕地地力保护与质量提升,保障粮食安全。支持重点水源工程建设,改善农村饮水和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水生态安全保护。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三、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推进改革成果共建共享。延续阶段性降低部分社保费率政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16.6亿元,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打通创业担保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渠道,支持扩大就业。全面落实中央“两个只增不减”要求,保障各项重大教育改革落地实施,推动落实“双减”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职业教育院校、高等院校办学能力。足额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学生159万人次。累计安排36亿元,全力保障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和第十一届全国残运会暨第八届全国特奥会圆满举办。推动全省1900多个文体场馆免费开放。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支持传统文化保护传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七连涨”,同步同比例提高全省7大类19个群体社保待遇。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实现属地化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免费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31类公共服务。支持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和引进。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补偿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农村危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惠及42.8万户居民。
四、多措并举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县区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严格落实政府举债融资52条负面清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压实市县主体责任,实施建制县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全省隐性债务风险逐步降低、总体可控。建立陕西省农村信用社稳定发展基金,募资规模102亿元,支持全省高风险信合机构全体摘帽。发行专项债券46亿元,补充省属部分金融企业资本金,达到风险管控要求。
五、扭住关键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报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引导各级各部门规范管理、提升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全面推进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在全国首家系统制定7大类94项支出标准体系。9个领域事权支出责任改革在陕西省全面落地。建立巡视、审计等工作从问题反馈、整改落实到优化政策的闭环管理机制。对68个省级专项资金开展事前评估,对132个省级部门整体支出和21个重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纳入省对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推出“预采购”管理制度,全面推行省级单位采购意向公开。规范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172.2亿元,涉及补贴项目172项,惠及群众921.7万人。出台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规定,陕西省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组织实施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优化升级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规范性和可行性进一步增强,无接触支付优势在疫情期间得到充分发挥。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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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