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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深圳市
2021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6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1338.59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19299.67亿元,增长7.8%。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7%。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35.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89.4%,教育投资增长39.2%,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18.6%。全市进出口总额35435.57亿元,增长16.2%。其中,出口19263.41亿元,同比增长13.5%;进口16172.16亿元,同比增长19.5%。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8.12亿元,增长9.6%。其中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5.2%、49.4%、20.4%、10.8%。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2%,衣着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7%。
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110亿元,增长13.5%。其中中央级收入6852.2亿元,增长15.5%;地方级收入4257.7亿元,增长10.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7.7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1966.1亿元,总收入6223.8亿元。全市...
深圳市
2021年,深圳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664.85亿元,比上年增长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9亿元,增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11338.59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19299.67亿元,增长7.8%。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7%。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7.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投资增长35.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89.4%,教育投资增长39.2%,卫生和社会工作投资增长18.6%。全市进出口总额35435.57亿元,增长16.2%。其中,出口19263.41亿元,同比增长13.5%;进口16172.16亿元,同比增长19.5%。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98.12亿元,增长9.6%。其中消费升级类商品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55.2%、49.4%、20.4%、10.8%。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其中,食品烟酒价格上涨0.2%,衣着价格上涨0.3%,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7%。
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110亿元,增长13.5%。其中中央级收入6852.2亿元,增长15.5%;地方级收入4257.7亿元,增长10.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57.7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收入1966.1亿元,总收入6223.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70.2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支出1556.3亿元,总支出6126.5亿元。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97.2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62.8亿元,加上各类转移性收入999.3亿元,总收入2362.1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6.8亿元,加上各项转移性支出1095.5亿元,总支出1552.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9亿元,加上上年结余1.3亿元和上级补助收入0.04亿元,总收入84.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8亿元,加上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28.6亿元和补助区支出0.04亿元,总支出83.4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704.8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379.3亿元。
一、辖区财政收入首次超过万亿元
深圳辖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特区成立之初不足1亿元到2021年超过1.1万亿元,实现历史性跨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4000亿元,财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一是单位面积财税收入和税源密度居全国城市首位,每平方公里产出财税收入超5.5亿元(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市场主体总量超380万户,经济增长内生动力强劲。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占全省地方级收入总量30.2%,占全省地方级收入增量的34%,拉高全省地方级收入增幅3.1个百分点。三是财税结构呈现“8868”高质量分布格局:地方级税收占全市收入比重超八成,明显高于全国和全省平均水平;第三产业税收占全市税收比重近八成;先进制造业税收占第二产业税收比重超六成;现代服务业税收占第三产业税收超八成。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一)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形成“水多鱼多”良性循环,全年新增减税降费734亿元,主要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免633亿元,降低医保费率等其他政策减免101亿元。
(二)发挥财政金融支持政策效用。释放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政策红利,累计入池贷款超7300亿元,惠及中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15.6万户。创新政府分担风险机制,以财政增信累计撬动银行贷款240亿元、扶持中小微企业2.1万家。
(三)争取、用足用好地方债。争取新增地方债限额529亿元,其中专项债517亿元,增长12.4%,全部发行完毕,债券资金重点投向高中建设、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卫生健康等领域,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招标发行地方债5.1亿元,丰富投资品种,让广大市民参与“双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四)发挥直达资金惠企利民作用。加强资金监控和数据分析,推动资金加快直达基层。收到中央直达资金31.8亿元,支出31.2亿元,惠及企业4200多家,受益群众310万人。
(五)聚焦服务现代产业体系和创新驱动发展。探索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引导基金投入结构和运作机制,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优先保障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国家实验室、省实验室、基础研究机构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产业发展支出207.6亿元、增长40.0%,科技支出378.8亿元、增长12.5%,确保财政资金跟着产业链、创新链走。
三、持续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全市九大类民生支出3197.3亿元、增长12.6%,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70%,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民生支出持续提速,财政支出对民生事业的兜底性作用更加突出。一是努力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全年教育支出965.3亿元,增长13.5%,占财政支出比重为21.1%,推动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151所,新增基础教育学位13.1万个,公办园在园儿童数占比提高到51.7%。二是努力实现病有良医。全年卫生健康支出510.9亿元,增长15.8%,全年新增省高水平医院2家、三甲医院7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91家和病床位1000张。三是努力实现住有宜居。全年住房保障支出211.3亿元,推动建设筹集9.65万套(间)、供应分配4.2万套(间)公共住房,改造筹集11.7万套(间)租赁住房,用好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四、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全国首发地方政府境外债。落实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要求,成功在香港发行50亿元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其中绿色债券39亿元,开创内地地方政府赴境外发债先河,丰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渠道,助力深港金融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落实。
(二)研究谋划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改革。评估总结第五轮体制运行情况,测算“十四五”时期财政承载能力,系统梳理市区两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制定第六轮改革实施方案。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财税改革。成功争取到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延续执行,惠及面扩大到商务服务业。深汕特别合作区被财政部列为第二批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地区。
(四)整体性谋划财政“放管服”改革。推出优化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管理、优化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加强会计评估行业联合监管机制建设等一揽子改革举措,通过信息化、制度化手段提高财政管理效率,推动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两端”减负。
五、做深做实财政管理
(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编实编细2022年市本级预算,从严从紧审核支出预算,重点加强道路养护和园林绿化、课题费、购买服务等评审。开展两轮事前绩效评估,评估项目预算核减率超30%。财政重点评价扩围增量,评价资金规模实现倍增,推动主管部门改进预算管理、提升政策效果。
(二)探索预算单位内控建设分类管理。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对预算单位分级分类差异化管理,促进预算单位建立健全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内控体系。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出32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创新举措,深圳市政府采购指标在国家和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均排名第一。出台政策支持创新型企业自主展示创新产品和服务,全年完成新技术、新产品采购237亿元。
(四)加快发展会计现代服务业。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四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出台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港澳会计人士在深圳市便利执业。
(五)财政信息化建设取得新成绩。“智慧财政”平台一期在全市11个区(新区、合作区)上线运行,首次实现市区两级财政系统的贯通。高质量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部标改造系统建设,融入深圳市数字政府治理体系,助力“一网统管”建设。
(六)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更加便民利民。全市近500家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上线应用医疗电子票据。法院案款等4类小票种电子票据在全国率先上线。票据应用主要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深圳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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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