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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
2021年,广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369.67亿元,比上年增长8.0%,经济总量连续33年位居全国首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003.66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50219.19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69146.82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0.4:55.6,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3%。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82680.3亿元,增长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87.71亿元,增长9.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05.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5.4%,增长9.1%。加上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4247.3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47.0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0.1%,增长4.7%。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23298.1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949.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91.9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1.7%,下降1.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减少。加上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14920.8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47.5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98.5%,增长0.5%。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335...
广东省
2021年,广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4369.67亿元,比上年增长8.0%,经济总量连续33年位居全国首位。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5003.66亿元,增长7.9%;第二产业增加值50219.19亿元,增长8.7%;第三产业增加值69146.82亿元,增长7.5%。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0:40.4:55.6,第二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6.3%。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82680.3亿元,增长16.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187.71亿元,增长9.9%。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8。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105.04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5.4%,增长9.1%。加上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24247.33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47.0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0.1%,增长4.7%。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23298.1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949.2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91.9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1.7%,下降1.8%,主要是受房地产市场调整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减少。加上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14920.82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47.57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98.5%,增长0.5%。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3353.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567.52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28.23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36.3%,增长5.7%。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338.33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3.49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8.2%,增长3.8%。加上向一般公共预算调出资金等支出后,总支出328.1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0.19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367.1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10.6%,增长46.6%,主要是2020年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出台的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基金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基数较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235.76亿元,完成汇总预算的105.4%,增长14.5%,主要是医保基金负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支出。当年结余2131.34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9288.27亿元。
省对市县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26.8亿元,可比增长15.71%,包括税收返还705.4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290亿元,专项转移支付831.4亿元。其中“一带一区”(沿海经济带、北部生态发展区)获得省级补助资金3183.8亿元,占比为65.96%,省对“一带一区”一般公共预算补助占其支出比重已达72.8%,省级补助已成为其主要财力支撑。
一、聚焦重点攻坚克难
(一)率先开展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中央选取广东作为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全省财政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多措并举、一债一策、从严从实”的方针,科学精准、分区分批推进全面清理隐性债务。省政府于10月9日对外公布正式启动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到12月底,全省存量隐性债务已实现清零。试点工作得到财政部充分肯定,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二)率先启动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瞄准创造型引领型改革定位,在全国率先出台贯彻落实中央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机制为重点,围绕省“1+1+9”工作部署编制大事要事保障清单,全面加强各类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的统筹,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率先实现数字财政系统全省全面上线。在“数字政府”框架下,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的部署,于2021年5月率先实现“数字财政”系统全省全面上线,贯通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覆盖“四本预算”,打通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流程,全省4.4万家预算单位在同一标准、同一平台、同一系统下办理财政预算业务,抹平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之间的财政“数字鸿沟”。成功举办首届数字政府峰会数字财政专题论坛,向全国展示广东数字财政建设成果。财政部领导高度评价广东数字财政在“财政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减税降费政策规模全国第一。推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见效,2021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574亿元,2019年以来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7700亿元,减税降费规模全国第一,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减负。
(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和占比全国第一。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41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5%,规模和占比连续三年位居全国首位。管好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在全国首批试点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率先在全国推动地方债市场化发行,探索建立“分批次滚动发行”机制,发行进度与项目进度精准衔接,已发行新增债券支出进度达98%,有效牵引扩大投资。
(三)实施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制定全省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办法,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投向准、落地快、效果好。2021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直达资金1425亿元,支出进度稳居全国前列,惠及各类市场主体3.1万家,受益群众达2.1亿人次。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情况交流》刊载广东做法经验,报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并向全国推广。
三、全力保障“1+1+9”工作部署
统筹调配资金资源,省财政安排落实“1+1+9”工作部署资金超5500亿元、占总支出超过八成。
(一)推动“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持续深化粤港澳三地财税制度衔接,聚焦支持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前瞻系统谋划11项重点财税政策,争取中央支持、推动政策落地,充分释放利好叠加效应。在转移支付、债务管理、资金往来和结算等方面,创新建立省财政和珠海市双重联动、直接联系合作区的财政管理体制,安排专项财力补助54.4亿元,助推合作区开好头、起好步。
(二)支持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进一步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投入约66亿元,全力保障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集中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设立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牵引产业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三)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确定5年投入540亿元全力支持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持续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和县级基层支持力度。系统谋划支持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省际交界地区等四类地区一揽子财政政策,计划“十四五”期间新增财力超过500亿元,推动解决四类地区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问题和影响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
(四)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小切口大变化”民生实事办理制度,全省投入559.36亿元办理十件民生实事,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投入20亿元全面落实3.0版“促进就业九条”政策,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投入32亿元推进粤东西北新建高校(校区)建设和开办,实现本科、高职院校全省地市全覆盖;推动粤东西北高校办学体制调整为省属,相应减轻市县负担,帮助其腾出财力落实基础教育主体责任。在基本完成中心卫生院、县级医院升级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投入65亿元支持新一轮高水平医院建设,实现高水平医院全省地市全覆盖。对粤东西北市辖区内设计标准每小时350公里跨市干线高铁重点项目,由省级全额承担资本金,实现高铁全省地市全覆盖。
(五)支持打赢疫情防控硬仗。全省投入疫情防控资金453.76亿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所需,保障全省新冠病毒疫苗累计接种2.75亿剂次、1.24亿人。支持粤东西北地区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提升,818家检测机构可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全省县区全覆盖,单日最大核酸检测能力超过412万人份。
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
(一)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省级绩效指标进一步扩围,指标库从建设初期的20大类、2589条指标,进一步扩大到30大类、6738条指标,涵盖预算管理所有行业和领域。构建全新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框架,试点10个部门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形成“一个部门一套核心指标”。制定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构建绩效管理与预算管理政策协同、环环相扣、一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落实“四挂钩”机制,对未达到要求的进行扣减、调整、撤销。
(二)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继续推进全农口部门资金统筹整合,省级统筹整合资金超300亿元,八成以上投向市县基层,九成以上投向粤东西北地区,扩大市县决策安排具体项目的自主权,集中力量办大事。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改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市县真抓实干的积极性。广东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在财政部中期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连续两年受到中央一号文件督查组表扬。
(三)稳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公共文化、生态环境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动谋划研究老区苏区、民族地区、北部生态发展区、省际交界地区加快发展财政政策,得到省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实施差异化财政转移支付机制,持续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和县级基层支持力度。健全重点地区“三保”资金专户管理机制,加强库款保障,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五、提升管财理财水平
(一)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强化财政收入形势分析和工作计划部署落实,制定全年收入组织管理工作方案、月度收入组织管理工作计划,密切跟进分析全省和省级财政收入执行动态。强化财税协同,发挥地方税种协同办税机制作用,依法依规加强税收征管,大力盘活矿石、海砂等自然资源和政府闲置、低效资产。推进政府公物仓建设,加强涉案和罚没财物管理。
(二)提升市县管财理财水平。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出台进一步提升市县财政管理水平的意见,选取珠海、汕头、韶关、湛江等4个地市试行省对市县预算安排审核,统一规范各地预算编制工作要求,首次实现全省预算编制同步谋划、同步布置,提高市县配置财政资源的科学性。省财政厅选派6名处级骨干到地市挂职,点对点加强帮扶指导,并输送地方财政部门负责人2名,接收市县跟班学习人员52人,全省“一盘棋”整体提升管财理财水平。
(三)多项财政工作走在前列。广东财政管理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首获全国第一,实现历史性突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连续三年排名全国第一,预决算公开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决算编报、财政信息等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从2018年起省级预算草案连续四年获得省人代会高票通过。
(广东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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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