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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
2021年,河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887亿元,比上年增长6.3%。第一产业增加值562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3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8935亿元,分别增长6.4%、4.1%和8.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9.6:41.3:49.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82亿元,增长8.3%。货物进出口总额8208亿元,增长22.9%。其中出口5024亿元,增长23.3%;进口3184亿元,增长22.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9。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1元,增长8.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095元和17533元,分别增长6.7%和8.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12:1,比上年缩小0.0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5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4.4%,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2130.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78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下降5.7%,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1069.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6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5亿元,为预算的88.2%,增长7.6%,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746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7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4%,增长14.2%,加...
河南省
2021年,河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887亿元,比上年增长6.3%。第一产业增加值5621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43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8935亿元,分别增长6.4%、4.1%和8.1%。三次产业结构比为9.6:41.3:49.1。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4.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382亿元,增长8.3%。货物进出口总额8208亿元,增长22.9%。其中出口5024亿元,增长23.3%;进口3184亿元,增长22.3%。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9。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811元,增长8.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7095元和17533元,分别增长6.7%和8.8%;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12:1,比上年缩小0.04。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5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4%,增长4.4%,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2130.4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9784.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2%,下降5.7%,加上上解中央等支出,总计11069.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61.2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8.5亿元,为预算的88.2%,增长7.6%,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7467亿元。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7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4%,增长14.2%,加上补助市县等支出,总计7250.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6.5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68.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0.4%,下降9.9%,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6197.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41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8.9%,下降19%,加上调出资金等支出,总计5140.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56.6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2.8亿元,为预算的129%,下降52.6%,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2470.2亿元。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4.6%,下降58.2%,加上补助市县等支出,总计2446.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3.7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2.7%,增长12.1%,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46.8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9.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77.8%,下降23.5%,加上调出资金,总计36.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1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7亿元,为预算的134.5%,增长3.3%,加上中央补助等收入,总计11.7亿元。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65.2%,下降70.1%,加上调出资金和补助市县,总计8.7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45.8亿元,为预算的106.1%,增长20.1%。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963.9亿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8.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81.9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150.4亿元。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49.5亿元,为预算的112.3%,增长38.4%。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14亿元,为预算的101.6%,增长12.7%。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35.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1236.9亿元。
中央下达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合计5241.4亿元,为预算的127.6%,增长1.6%;省对市县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补助合计4726.8亿元,为预算的122.4%,下降1.3%。中央下达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31.1亿元,为预算的165%,下降90.4%;省对市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96亿元,为预算的127.8%,下降70.3%。
财政部核定河南省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14259亿元。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797.6亿元,市县政府债务限额12461.4亿元。截至年底,全省政府债务余额12395.3亿元,其中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568.2亿元,市县政府债务余额10827.1亿元,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低于财政部核定的限额,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一、全力以赴支持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
郑州“7.20”特大暴雨洪灾发生后,省财政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筹措200亿元,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资金700亿元,申请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紧急优惠贷款10亿美元,强力支持全省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全年分配下达各类资金756.2亿元。引导省管金融企业提供贷款等融资287亿元,完成农业保险赔付4.5亿元,减免担保费1.1亿元。研究制定支持企业加快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等税费优惠政策,推动灾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二、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一)培育创新驱动发展优势。锚定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目标,全省科技支出329.2亿元,增长29.5%。支持打造一流创新平台,推动一批省实验室、产业研究院和中试基地短期内挂牌运营。安排21亿元,支持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普惠性政策落实、培育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企业研发后补助等,撬动企业研发投入391亿元。设立省级科技研发计划联合基金,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共同投入基础应用研究。“科技贷”全年放款32.2亿元,支持企业592家。制定财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34条政策,推行科研经费“直通车”“包干制”改革,赋予科研单位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设立总规模1500亿元的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和总规模15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成财政首期注资30亿元,发挥政府基金在产业培育、融资支持等方面的作用。安排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7.5亿元,支持技术改造、“卡脖子”重点技术攻关、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安排2.3亿元,支持郑州宇通智能网联电动客车等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助力先进装备制造核心关键技术突破。
(三)发挥省管金融企业作用。规范履行省管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引导7家省管金融企业全年投放资金超3000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等。推动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焦作中旅银行,支持打造一流城商行。
(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统筹外经贸发展资金7亿元,推进外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E贸易核心功能集聚区引进培育市场主体、打造“零费区”。统筹12亿元扶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开拓国内外航空市场。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府采购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营商环境优势指标。
三、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意见,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细化过渡期前3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全年筹措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亿元,53个脱贫县整合资金200亿元。开展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试点,12个试点县全年新增担保贷款34.9亿元。安排19.1亿元,支持新建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8个农业产业强镇和2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二)扛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225亿元,支持完成7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促进耕地质量改善,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统筹53.6亿元,对产粮大县、产油大县、稻谷主产县进行奖补,实现稳粮增产。
(三)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安排59.8亿元,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支持实施“万村通客车”提质工程。统筹26.5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开发。安排5.8亿元支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安排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奖补资金33.7亿元,保障村级组织履职。
(四)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制定创新发展农业保险促进农民有效增收若干政策,推进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县域全覆盖,全年农业保险保费规模63.4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扩大苹果“保险+期货”试点规模,探索开展花生“保险+期货”试点。开展制种保险试点,有效保障种源安全。
四、支持稳投资扩内需促消费
(一)抓项目扩投资。统筹448.8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农业基础设施、综合交通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全年发行政府债券3413.4亿元,充分发挥补短板、扩内需、稳投资作用。规范PPP管理,全省纳入全国PPP管理库项目840个、总投资10571.7亿元。安排30亿元引导市县加大基础设施服务网络建设。安排6.1亿元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二)减税降费激发市场活力。持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制度性减税降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以及部分延续性税费支持政策,巩固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成果,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98亿元。
(三)支持稳定和扩大居民消费。筹措5.8亿元,支持促消费专项行动、汽车报废更新、家电家居升级等,推动消费市场回暖。统筹5.9亿元支持开展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建设。
五、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一)强化基层“三保”保障。对各县(市、区)开展“三保”预算审查,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调整设立直达资金及工资发放专用账户,精准调拨库款,由县级财政部门统筹用于直达资金及“三保”支出,县级“三保”政策总体落实较好。
(二)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安排52.5亿元,支持重点群体就业、“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安排贴息资金5.1亿元,推动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1.6亿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做好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基金累计投资项目47个、投资额10.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96.2亿元,带动就业10万余人。
(三)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统筹110.1亿元确保困难群众及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进一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城乡低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295元、188元。筹措2.4亿元保障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按时发放。统筹99.3亿元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和优抚优待政策落实。筹措46.2亿元,推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1.5万户,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2.3万套、基本建成20.8万套。
(四)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筹措4.3亿元支持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累计拨付疫苗采购专项资金76亿元,保障疫苗免费接种。安排123.8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开展卫生健康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与发展等。完成省属公立医院财政经费核拨机制改革,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五)支持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786.4亿元。安排18.8亿元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统筹209.1亿元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6.2亿元引导市县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统筹22.7亿元推进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统筹71亿元,支持“双一流”建设,推动特色骨干大学和特色骨干学科建设发展。
(六)助力社会事业发展。安排34.2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文物保护力度以及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累计完成省级财政出资4.8亿元,推动总规模30亿元的河南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基金正式运行。安排20.4亿元推动平安河南建设。
(七)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在全省推行以社会保障卡为主要载体集中发放各项补贴资金,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专栏管公开、一套规程堵漏洞”工作目标。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已实行“一卡通”集中发放,全年发放资金89.8亿元,惠及群众2228.9万人次。
六、持续推进生态河南建设
(一)加强生态保护治理。继续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省级奖补资金8亿元。安排3.9亿元,支持推进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国家试点工程和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统筹18.8亿元,支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及干渠沿线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二)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44.1亿元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与山东省签订黄河流域首份省际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安排1亿元引导全省沿黄九市一区有序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统筹6.7亿元支持周口、开封、信阳等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等工作。安排16.4亿元,推动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成功争取将许昌市纳入中央财政试点支持范围。
(三)推动发展绿色低碳经济。安排52.1亿元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老旧柴油货车淘汰等。成功争取郑州城市群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试点。安排1.6亿元,支持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静脉产业园、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等。
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一)全面启动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做好制定预算管理办法、核定基数、印发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省级分担办法等基础工作,加快构建激励市县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格局。
(二)深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形成16项省级预算项目支出标准。零基预算改革在市级财政全面铺开。全省实现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实施。
(三)加快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步伐。初步建成涵盖16类共性项目和19个行业领域的省级预算绩效指标库,基本实现省本级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三个全覆盖”。进一步做实财政、审计协同联动机制,连续4年向省人大报告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巩固完善常态化直达机制。从严从快抓好直达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实行资金全流程、全覆盖、全链条跟踪监控,确保更好惠企利民。全年中央下达直达资金2135.8亿元,全部分配至市县基层。
(五)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全面修订内控基本制度、风险防控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构建覆盖财政业务全链条的内控体系。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财政电子票据系统与全国查验平台成功对接。连续4年向省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省市县国有资产报告实现全覆盖。持续加强部门预算项目评审,省本级全年共评审项目367个,送审金额49.5亿元,审减12.8亿元,审减率25.9%。
八、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与有关政绩考核、新增债券分配等挂钩机制,引导市县积极化解债务风险。加强PPP项目入库和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审核,严控违法违规举债“后门”。稳步推进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工作,连续4年超额完成上报中央的隐性债务化解计划。完成257亿元专项债补充40家农信社资本工作。推动设立总规模300亿元的省企信保基金,防范化解重点企业刚性兑付风险。
(河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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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