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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西省
2021年,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4.3亿元,增长7.3%;第二产业增加值13183.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14102.2亿元,增长9.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9:44.5:47.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3%、40.4%和52.3%。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5%,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4%。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06.7亿元,增长17.7%。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980.4亿元,增长23.7%。其中出口值3671.8亿元,增长25.8%;进口值1308.6亿元,增长18.3%。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2.3%。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3.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2.2亿元,增长12.2%。其中税收收入1929.3亿元,增长13.4%,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68.6%;非税收入882.9亿元,增长9.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8.9亿元,增长1.6%。其中民生支出5347.7亿元,占比78.9%。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8.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21.2亿元、地...
江西省
2021年,江西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9619.7亿元,比上年增长8.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334.3亿元,增长7.3%;第二产业增加值13183.2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14102.2亿元,增长9.5%。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9:44.5:47.6,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3%、40.4%和52.3%。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0.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5%,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4%。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206.7亿元,增长17.7%。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980.4亿元,增长23.7%。其中出口值3671.8亿元,增长25.8%;进口值1308.6亿元,增长18.3%。全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0.9%,涨幅比上年回落1.7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10.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2.3%。农产品生产者价格下降3.9%。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12.2亿元,增长12.2%。其中税收收入1929.3亿元,增长13.4%,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68.6%;非税收入882.9亿元,增长9.6%。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78.9亿元,增长1.6%。其中民生支出5347.7亿元,占比78.9%。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2.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8.7%。加上中央补助收入2921.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70.4亿元、市县上解收入121.4亿元、调入资金85.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01.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8.4亿元,收入总量为4661.9亿元。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95%。加上上解中央支出40.4亿元、补助市县支出2579.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3.6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支出557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5.4亿元,支出总量4523.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38.1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972.5亿元,下降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2677.3亿元,下降7%。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98亿元,下降10.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874.1亿元,下降5.4%;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完成1083.2亿元,下降15%。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7.1亿元,增长33.8%。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7.9亿元,下降12.5%。
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445.9亿元,增长21.7%。全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24.8亿元,增长11.3%。本年收支结余221.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68.1亿元。
省对市县补助支出2579.5亿元,下降0.2%。其中,税收返还429.1亿元,增长86.6%;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1792.5亿元,下降10.4%,占转移支付总额的69.5%;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358亿元,增长0.7%,占转移支付总额的13.9%。
一、扩投资强动能,支持经济发展
(一)加大稳住经济力度。释放内需潜力,发行政府债券2290.7亿元,连续3年逐年增加,其中1475亿元专项债券快速形成实物工作量;统筹306.5亿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两新一重”(新型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产业实力,安排12.8亿元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下达4.3亿元做优做强新能源产业,统筹资金推动数字经济、现代服务业等融合发展。推动直达机制快速有效落地实施,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扩大直达资金范围,在中央37项资金基础上,对应将20项资金一并纳入直达资金系统。全年下达直达及参照直达管理资金1313.5亿元,省级下达进度为100%,直达基层,惠企利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安排奖励资金1亿元,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予以激励。
(二)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自2015年起,省财政连续7年大幅增加省级科技专项资金,2021年资金总量达到16亿元。2021年全省科技支出209.9亿元,增长7.2%,继续保持较高增速。资金重点向重大创新平台倾斜,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对省院共建重大科研平台合计安排7.3亿元,其中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除安排5亿元建设经费外,还安排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入大幅增加。强化经费保障,安排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4亿元,支持省“双千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省外和国<境>外,引进1000名左右“高精尖缺”优秀高层次人才和100个左右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面向省内重点培养1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等重点人才工程实施;新增安排2亿元,鼓励各级各类高校毕业生留赣就业创业;出台优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17条硬措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支配权。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落细中央和省出台的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制定免征城乡公共交通车辆车船税等多项“自选”惠企举措,强化减免政策宣传解读,全省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1130亿元,连续3年超千亿元。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用足用好“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农业信贷担保、PPP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2468亿元,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在2021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中,江西省位列全国第一档,获中央财政最高额度1亿元奖补资金。
二、补短板强弱项,聚焦重点战略
(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省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1亿元,保持力度不减。在2021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中,江西省6项全部获得“A”级,获中央奖励资金7.3亿元。出台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安排151.2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基础设施补短板,2021年江西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利建设考核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统筹54.9亿元强化农业生产补贴和种质资源保护,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试点,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基础。
(二)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拨付93.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统筹5200万元资金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行奖补,2021年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考核获国务院督查激励。积极争取全国首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落户江西,获中央奖补资金10亿元,大力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及生态修复能力。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13.8亿元,推动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从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中单独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鹰潭市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萍乡市、新余市等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
(三)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一圈引领、两轴驱动、三区协同”区域发展战略,完善财政支撑政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全力建设大南昌都市圈,提升南昌省会城市首位度,2021年,省财政共安排南昌市各类补助资金达248.4亿元,比上年增加24亿元。落实支持赣江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财政政策,打造全省发展核心增长极。省财政共下达赣江新区各项补助13亿元,比上年增长75.7%。助推赣南原苏区振兴发展,省财政共下达赣州市各项补助资金525.2亿元,占其当年支出的54.6%。同时,民生资金向原苏区倾斜,全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补助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资金80%以上安排至原苏区。
三、保基本促公平,致力民生改善
(一)坚持持续稳定。连续16年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年初确定的51件民生实事全部兑现。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民生项目清单12项全部完成。研究起草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措施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职责清晰、管理高效、监管有力的民生支出管理体系。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5347.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定在八成左右。
(二)聚焦重点领域。坚持就业优先,安排17.6亿元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运用贴息及奖补资金撬动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9亿元。延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失业保险扩围等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教育强省,统筹15.8亿元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安排6亿元支持南昌大学打造世界一流大学。促进文化强省,下达20亿元文旅资金健全公共文化体系,统筹3亿元支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建设美丽江西,统筹68.8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林业生态保护和重点生态系统修复。实施健康江西行动,筹集83.9亿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及疫苗免费接种,支持打好打赢铅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歼灭战。
(三)呼应群众关切。下达111.3亿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动“双减”(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思政课改革等政策全面落地。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重点人群的基本生活保障,城乡低保、医保、优抚对象等补助标准不同程度提高。聚焦“一老一小”,连续17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专项资金、政府债券、彩票公益金等14.5亿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下达16.7亿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比例超过50%。
四、抓重点强突破,推进财税改革
(一)坚持以绩效为导向,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新一轮预算管理改革明确方向。零基预算改革在上年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全覆盖基础上,省级进一步扩围至229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时所有设区市本级和57个县区实施改革试点。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范围拓展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首次对设区市政府财政运行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在2021年国家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中,江西省获全国第一。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省市县三级全面上线,实现预算项目全周期管理和全链条追踪。落实过紧日子各项硬举措,健全支出压减机制,全年压减省级一般性支出1.48亿元,压减相关经费0.5亿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5.97亿元。
(二)坚持以制度为抓手,不断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出台实施公共文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救援、国防等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完善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在赋予设区市更大预算管理权限的同时,压实其对所辖县市的财政监督、绩效管理、倾斜支持等责任。制定《省对县市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等政策文件,首次设立省对设区市本级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财政高质量考核体系。全面完成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设区市统一管理改革。
(三)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坚持尽力“放”,细化编制省市县财政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仅保留的2项行政许可由审批制改为告知承诺制。坚持有效“管”,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制定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契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授权事项全面完成。坚持精准“服”,推动政府投资预决算评审系统建设市县全覆盖,实现项目建设单位“一次不跑”;推动实现教育缴费、交通违章罚款等非税收缴微信“掌上办”;成功构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营造更加简捷高效的采购环境。
五、严监管守底线,落实风险防控
(一)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17条硬措施,为规范建设项目决策、管控平台公司融资等套上“紧箍咒”。建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风险定期核查机制,防范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将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综合督查事项。开展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试点,全省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遏制、存量有序化解。强化法定债务管理,全省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9013.3亿元,控制在中央核定限额之内。指导帮助中小银行处置化解风险。
(二)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机制,全力支持县级政府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乡、村两级运转保障能力。2021年,省级预算安排对市县补助2256.5亿元,较上年增长3.5%,增加安排4.3亿元用于提高补助标准,总量达到54.1亿元,保障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稳定运行。省级财政对每个乡镇(街道)补助提高到160万元、对社区提高到13万元。加强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健全全省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加大对困难县区转移支付力度,强化县级财力基本保障,全省县级“三保”运行总体平稳。
(三)构建社保基金安全网。强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动建立基金缺口分担和绩效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统一规范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委托投资运营,收益率远超同期定期存款收益。全面推进国有资本划转社保基金工作,基金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
(四)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依法接受人大预算监督,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组织修订财政内控制度。牵头开展全省“小金库”专项清查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抓好巡视、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针对机构改革后乡镇财政管理弱化的趋向,联合省委编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兜牢兜实基层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江西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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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