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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省
2021年,安徽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959.2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一产业增加值3360.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61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985.4亿元,分别增长7.4%、7.9%和8.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8:41.0:51.2。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71.2亿元,增长17.1%。货物进出口总额6920.2亿元,增长26.9%。其中出口4094.8亿元,增长29.5%;进口2825.4亿元,增长23.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9。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04元,增长1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009元和18368元,分别增长9%和10.5%。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8.2亿元,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2389.9亿元,增长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1.1亿元,增长1.6%。省级财政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70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8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4.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516.2亿元,增长1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5952.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4681.5亿元,增长4.5%,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555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398.3亿元。
安徽省
2021年,安徽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959.2亿元,比上年增长8.3%。第一产业增加值3360.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7613.2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1985.4亿元,分别增长7.4%、7.9%和8.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8:41.0:51.2。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9.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71.2亿元,增长17.1%。货物进出口总额6920.2亿元,增长26.9%。其中出口4094.8亿元,增长29.5%;进口2825.4亿元,增长23.4%。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为101.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0.9。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04元,增长10%。其中城镇常住居民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3009元和18368元,分别增长9%和10.5%。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8.2亿元,增长8.8%,其中税收收入2389.9亿元,增长8.7%。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1.1亿元,增长1.6%。省级财政下达市县转移支付270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388.4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14.6亿元。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3516.2亿元,增长1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收入总量为5952.3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4681.5亿元,增长4.5%,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555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398.3亿元。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3.6亿元,增长43.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113.7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43.9亿元,下降14.4%,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支出总量为100.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3.5亿元。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996.5亿元,增长24.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收入总量为6573.6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499.2亿元,增长8.2%,加上上解支出等,支出总量为2734.9亿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838.7亿元。
一、聚力“做大蛋糕”,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多措并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从省级层面谋划,对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占比进行结构性分析,印发《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出严格收入预算编制、严肃收入征缴秩序等8项针对性举措,组织对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县区开展专项检查。收入增幅高出年度目标3.8个百分点。
(二)用防结合发挥政府债券作用。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融资功能,梳理形成省本级“十四五”举借债务项目计划清单,全年发行政府债券2815亿元,支持市政建设、医疗卫生等领域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出台《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事中动态监控、事后评价结果运用。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妥善化解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开展高风险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情况专题调研,推进建制县区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全省全口径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三)“放水养鱼”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编制《安徽省财税优惠事项清单》,并根据国家及省出台的最新优惠政策动态调整,便于企业了解享受财税政策。对标沪苏浙,延续降低车船税税额标准政策。省级财政垫付资金87亿元,缓解市县财政部门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334.3亿元。
二、聚力战略保障,加力安徽未来发展
(一)支持“三地一区”建设。围绕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提升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功能,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32家省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持续稳定运行。支持实行“揭榜挂帅”等机制,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取得重要进展。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全省财政科技支出416.1亿元,助力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围绕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地,全省各级财政拨付资金200.1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发展。拨付资金125.5亿元,支持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建设和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拨付资金10.7亿元,新增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9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400家。拨付省级股权投资基金35.6亿元,支持打造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围绕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等区域战略实施。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支持自贸区建设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在自贸区建立“皖贸贷”资金池。调整优化外经贸促进政策,统筹安排资金5846万元,支持举办世界制造业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等展会平台扩容提质。围绕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区,践行“两山”理念,健全稳定、常态化的财政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成功争取巢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期间第一批试点,获得奖补资金20亿元,安排近60亿元支持全面绿色转型发展,支持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加快建设、新安江流域第三轮生态补偿机制圆满完成。
(二)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一圈五区”(合肥都市圈、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协同互动发展,统筹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2.3亿元,支持打造皖北产业承接平台,推进江北、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建设提质增效和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等。探索完善财政支持开发区建设有关政策。安排县域经济、开发区考核奖励9400万元,激励引导县域经济高质量新发展。围绕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参与出台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能区、省际产业合作园区建设等相关政策。
(三)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省各级财政拨付资金166.7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保障粮食安全,拨付资金111.2亿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等种粮奖补政策。应对农资价格上涨等影响,对种粮农民一次性发放12.2亿元补贴。支持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省级拨付资金85.4亿元,推动高标准农田亩均投入水平大幅提升至2250元。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拨付资金9.3亿元,支持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拨付种业专项资金1亿元,支持推进种业自主创新。拨付财政保费补贴资金28.2亿元,全面落实国家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等政策。拨付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31.3亿元,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强化村级经费保障。
(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拨付省级以上城建资金28.8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城市更新行动。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财政政策。推选马鞍山市成功申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国家示范,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拨付资金7亿元,支持宿州市、马鞍山市、芜湖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建设和合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安排省级特色小镇建设资金5亿元,支持培育25个微型产业集聚区。
三、聚力“分好蛋糕”,不断增进人民福祉
(一)抓好民生大事和关键小事保障。聚焦群众关切和短板弱项,优化项目选择、强化精准调度、修订考核细则,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全省投入1288亿元推动33项民生工程扎实有序推进。在全面梳理分析民生工程实施14年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通过公开征集、梳理党代会民生实事类建言、研究近三年沪苏浙民生实事,提出实施20项民生实事的建议。
(二)攻坚教育投入重点难题。研究起草加大教育投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减”政策落地见效,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有力保障师生待遇,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全省财政教育支出1315.7亿元、增长4.3%,占全省财政支出17.3%,是一般公共预算第一大类支出。
(三)支持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统筹安排疫情防控相关资金近44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拨付疫苗采购和接种经费59.6亿元,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突破1.17亿剂次。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公立医院学科、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等建设。统筹资金44.6亿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拨付资金304亿元,巩固城乡居民医保保障水平,惠及5652万人。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5.9亿元,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安排省级幼儿托育奖补资金995万元,支持市县普惠托育产业发展。统筹资金7.4亿元,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制度。
(四)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全省各级财政拨付就业资金29亿元,推动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累计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9300万元,惠及毕业生6.2万人。统筹拨付青年见习补贴资金2.5亿元,稳定提供见习岗位2万个。强化困难群体帮扶,统筹拨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近7亿元,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开发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5万个。延续实施失业保险阶段性扩围政策,累计向14.9万人发放失业保险金10.8亿元,向12.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2.2亿元。
(五)深化平安安徽建设。践行安全发展理念,支持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法院部门“两庭”和国防及后备力量建设,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支持应急管理“6+N”重点领域(“6”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地震六大领域应急系统;“N”即煤矿、民爆、消防、农业灾害、气象等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项目建设,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安排自然灾害救灾资金3亿元,支持受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安排消防应急救援装备专项资金5000万元,加强消防救援队伍能力和装备建设,支持消防救援事业发展。
四、聚力治理效能,深化财政重点改革
(一)探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先行在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数字创意、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智能家电、新材料产业和人工智能十大新兴产业试点财政资金统筹,全面梳理相关政策、项目、资金、基金,打破基数概念和部门支出固化格局,制定资金统筹整合方案,跨部门统筹整合资金81亿元。
(二)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拟定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实施方案、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等报省委省政府审批。兑现1.5亿元奖励资金继续支持省级政府性投资基金体系建设,探索优化基金管理运行模式,研究拟定《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制定出台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股权董事选派管理等制度办法,首次实现向省属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派驻股权董事。发行3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补充银行资本金。地方金融企业财务报表工作连续10年获财政部优级表彰。
(三)推进资产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安徽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出台《安徽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的资产共享共用试点,将13家安徽省直单位1200余台(件)固定资产纳入公物仓管理,调剂用于基层支持乡村振兴和学校支教等社会公益事业。加强新增资产统筹管理,建立新增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着力盘活闲置资产,2021年安徽省直单位上缴资产出租收入4.9亿元,处置收入6.9亿元。
(四)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制定《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实现集采目录和标准全省统一,连续4年被中国政府采购报授予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年度创新奖”。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免除投标保证金,每年为市场主体节约资金100多亿元。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督促、指导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预算10%以上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全年交易总额1.5亿元。全面推广应用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实现全省政府采购业务全程网办,为全省2.2万个采购单位、1000多家代理机构、20多万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一网通办、一次不跑、片纸不交”的便捷服务。
五、聚力基础管理,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一)加强财政经济分析。建立财政经济分析工作专班,聚焦财政政策、财政资金、财政管理,选定收入结构、财政科技政策等12个重点专题,挖掘相关领域财政数据蕴含的价值,反映财政政策资金执行效果、存在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建议,形成上报省委省政府13篇研究分析报告。
(二)提升干部专业化能力。坚持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提升管理的关键,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沪苏浙实地调研,建立对照学习常态化机制,完成对照学习沪苏浙政策文件和改革创新举措清单任务15项中的12项。举办“资本市场、‘双招双引’、工业互联网”专题培训11期,邀请市场一线企业高管授课,推动财政干部运用资本市场理念赋能财政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财政法治建设。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等授权事项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印发全省财政“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对205件财政重大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达到100%。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259件省级财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清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时限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3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合理。
(四)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加强四本预算统管、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等13项重点任务。连续6年省市县乡四级一体布置预算编制工作,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支出标准化体系,修订省级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合理调整基本支出通用标准。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剂事项,无大事急事要事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持续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首次将部门所属预算单位纳入预算公开范围,省级397个部门所属单位公开了预算。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对85项改革政策实施预算绩效评估。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开展预决算公开和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滞拨闲置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回头看”检查,获财政部通报表彰。实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排查整改重点核查,扎实推进会计评估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修订内控基本制度和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开展财政内控内审工作,防范财政业务廉政风险。
(六)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制定印发《安徽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启动第一期企业类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评审通过高级会计资格人才262人。组织实施5批290名会计人才参加2021年度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遴选工作,完成全省近25万人的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升级完善全省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实现报名、缴费等环节一网通办,证书申请、审核、发放全流程与考生“零见面”“一次也不用跑”。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共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
(七)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风险防控。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细化实化安全举措,加强业务系统安全监测,全力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深化应用。持续推进安徽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全面应用。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推广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构建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积极探索集约化运维新模式,有效降低运维成本。
(安徽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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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