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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宁波市
2021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94.9亿元,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6.1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997.2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241.6亿元,增长7.1%。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1%。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增长9.7%。外贸进出口总额11926.1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1.6%。其中出口7624.3亿元,增长19.0%;进口4301.8亿元,增长26.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436元,同比名义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9元,名义增长8.6%,实际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46元,名义增长9.7%,实际增长7.5%。
全市财政总收入326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68.52亿元,增长16.8%。加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16.4亿元、转移性收入92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862.4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4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1.6%。加上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4.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713.66亿元,支出合计2862.4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市...
宁波市
2021年,宁波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4594.9亿元,增长8.2%。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56.1亿元,增长2.8%;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997.2亿元,增长9.8%;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7241.6亿元,增长7.1%。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11%。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649.1亿元,增长9.7%。外贸进出口总额11926.1亿元,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同比增长21.6%。其中出口7624.3亿元,增长19.0%;进口4301.8亿元,增长26.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436元,同比名义增长9.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869元,名义增长8.6%,实际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946元,名义增长9.7%,实际增长7.5%。
全市财政总收入3264.39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3.14亿元,增长14.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68.52亿元,增长16.8%。加上政府一般债券收入216.4亿元、转移性收入922.94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为2862.48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944.4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1.6%。加上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04.4亿元和转移性支出713.66亿元,支出合计2862.48亿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分享收入287.52亿元,完成预算的99.6%,增长9.7%。加上政府一般债务收入216.4亿元和转移性收入769.4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资金1273.39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9亿元,完成预算的90.6%,增长18.5%。加上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4.88亿元和转移性支出805.61亿元,支出合计1273.39亿元。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94.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负增长13.2%。加上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79.97亿元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93亿元、调入资金14.48亿元、上年结转452.1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资金2444.08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36.18亿元,完成预算的85.7%,负增长1.4%。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95.81亿元,完成预算的83.2%,负增长17.9%。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0.98亿元,完成预算的68.4%,增长9.2%,完成预算率较低主要是部分项目支出进度偏慢。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9%,负增长41%。市属相关开发园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38亿元,完成预算的79.7%,增长9.9%。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51亿元,完成预算的97.7%。加上上年结转2.08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为19.6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78亿元,完成预算的91.8%。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25亿元,完成预算的103.7%。加上上年结转1.75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资金14.05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市属相关开发园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33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0亿元,完成预算的99.5%。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1.01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97.1亿元,完成预算的91.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9.14亿元,完成预算的99.8%。
一、强化收支管理
会同税务部门按月制定组织收入计划,统筹指导区(县、市)精准组织收入。加强收支分析和收支形势预研预判,为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出台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实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资金规范、高效落地。2021年收到中央直达资金56.34亿元,全部完成分配,支出进度91.6%。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2021年财政部下达宁波市新增债务限额306亿元。健全地方债发行机制,优化招标发行规则,建立柜台债发行机制,全年累计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96.38亿元。
二、服务经济发展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约198.8亿元,其中减免税收166.5亿元,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市级财政支出31.81亿元重点支持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统筹资金2亿元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市场,制定鼓励内外贸一体化若干意见,支持自贸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支持科技创新,建立健全财政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支持宁波甬江科创大走廊和甬江实验室建设,全市科技支出131.23亿元,增长16.6%。安排人才专项资金7.39亿元,助力建设人才高地。争取世界银行集团贷款1.5亿美元,推进宁波城镇生活垃圾智慧分类项目。支持普惠金融发展,升级“财政+金融”机制,迭代优化“微担通”政策工具,推出“惠通”“速通”政策性融资担保产品,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拓宽至外汇领域,宁波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宁波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市级担保公司2021年累计减免费用超1.02亿元,在保余额近144.65亿元。
三、保障民生事业发展
全年民生支出1372.18亿元,增长10.6%。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时足额做好经费保障,全市累计疫情防控支出13.96亿元,安排15.35亿元支持疫苗接种。打造甬有善育、甬有优学、甬有健康、甬有颐养、甬有安居、甬有保障、甬有温暖等七张“甬有”民生品牌。推进基本民生政策统筹均衡,全面梳理基本民生政策91项,其中已平衡政策87项。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6项全市基本民生补助标准,惠及群众42万人。全市教育支出284.44亿元,增长5.5%,推进城乡优质教育均衡发展,打造宁波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全年投入1.60亿元,实施人才生活安居补助政策,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甬就业创业。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推进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强东西部协作,落实新一轮援疆援藏对口支援,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和结对帮扶政策,全年累计拨付资金16.76亿元。
四、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
落实省数字化改革“一号工程”,实时对接整体智治、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法治5个综合应用和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进“智慧财政”建设,全面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统一应用“智慧财政”系统编制2022年预算。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构建“电子+纸质”财政票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全年开具财政电子票据1.42亿份。
五、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及财政法制建设
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预算编制,加强收支管理,推动构建资源统筹、政策协同、绩效导向、可持续发展的预算管理格局。出台基本公共服务等五个重点领域七方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管理能力,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统一规范基本公共服务共同事权分担比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定《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创新改革试点任务,强化绩效工作规范,高质量构建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政府交易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广应用电子招投标,优化政府营商环境。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制定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财政工作合法性审核,创新实施法治审核员制度,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六、加强财政监管
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建立长效机制,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严控新增预算审批,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0.7%。强化财政监督,实施市级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组织全市基层财政资金安全“回头看”行动,推进地方财政收入问题专项行动,全年开展9项检查行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督促全市各地强化化债主体责任,全面核查化债数据,统筹资金资产资源,调整优化化债计划方案。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守牢风险底线。完善财会监管制度体系,建立财政监督“一员一库”制度,健全财政检查工作规程,优化检查方式,建立部门协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健全“1+1+N”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体系,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落实国有金融资本联合监测监管机制,探索建立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宁波市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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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