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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北省
2021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91.3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30.3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6364.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9996.7亿元,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09.9亿元,下降6.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481.1亿元,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28.7亿元,增长3.8%。进出口总值5415.6亿元,增长21.5%。其中出口总值3029.8亿元,增长20.2%;进口总值2385.9亿元,增长23.2%。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7.6亿元,为预算的102.3%,增长8.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4.5%,可比增长4.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7.2亿元,为预算的85.6%,增长-11.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03.6亿元,完成预算的81.3%,增长-19.2%。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7亿元,为预算的121.4%,增长21.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8亿元,完成预算的87%,增长24.3%。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71.7亿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21.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
河北省
2021年,河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391.3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030.3亿元,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16364.2亿元,增长4.8%;第三产业增加值19996.7亿元,增长7.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09.9亿元,下降6.3%。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1481.1亿元,增长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028.7亿元,增长3.8%。进出口总值5415.6亿元,增长21.5%。其中出口总值3029.8亿元,增长20.2%;进口总值2385.9亿元,增长23.2%。全年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0%,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1.2%。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67.6亿元,为预算的102.3%,增长8.9%。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848.2亿元,完成预算的94.5%,可比增长4.1%。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07.2亿元,为预算的85.6%,增长-11.3%。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03.6亿元,完成预算的81.3%,增长-19.2%。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7亿元,为预算的121.4%,增长21.9%。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8亿元,完成预算的87%,增长24.3%。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771.7亿元,为预算的107.3%,增长21.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87.2亿元,完成预算的95.6%,增长8.9%。
省对下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577.1亿元(含税收返还补助)。省对下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44.9亿元。省对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3.8亿元。
一、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精准发力,促进全省经济稳中向好。一是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动态发布政策清单,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全覆盖,同时加强政策落实跟踪评估,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出台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若干措施,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巩固省立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零”成果。全年全省减税降费规模超过1200亿元,惠及企业330多万户。二是多方筹资加大发展投入。积极对接国家部委,累计接收中央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3551亿元,争列国家试点示范12项。制定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贴手段,引导企业上市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帮助企业降低成本,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规范推进PPP模式,新增签约落地项目31个、投资额388亿元。三是管好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全面对接重大战略部署,抓好项目质量提升,获得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361亿元,支持3500多个项目建设。加强债券资金发行后管理,探索推进穿透式监测,分项目监控支出,推动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保障重大部署落实
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和重大事项实现重要突破。一是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交通、产业、环保领域率先突破,筹集省以上资金292.2亿元,支持京沈客专京承段开通运营和京雄、京德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落实省级资金4.7亿元,推动开发区创新发展、提升能级,打造京津产业转移承接平台;落实资金49.5亿元,支持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推动潮白河、滦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和坝上造林绿化,加快首都“两区”建设。二是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助推财政部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6方面23条财税政策落实,统筹省以上资金200亿元、安排新增债务限额630亿元,支持重点片区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制定《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管理办法》,改进资金分配使用,促进淀区水质稳定提升。三是保障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紧盯基础设施建设和赛前准备、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统筹转移支付、特别国债、新增债券129.7亿元,保障所有场馆和配套设施高质量完成、准备工作全面就绪、系列测试赛顺利举办,助推全省冰雪产业和张家口地区加快发展。
三、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新发展理念,创新财政支持政策,改进资金使用方式,促进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一是推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全省投入112.6亿元。深化科研经费“放管服”改革,出台改革完善省级科研经费使用管理9方面25条措施,为科研人才松绑减负。对县域科技创新成绩突出的县给予奖励,河北省“分类施策推动县域科技创新”的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十项财政政策,规范产业资金绩效评价,下达省级产业资金50.7亿元,支持12个省级主导产业和107个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三是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财政政策,兑现省级奖励资金7.4亿元,有效激发县级发展内生动力,全省财政收入超10亿元的县新增7个、达到51个。四是推动商贸流通大循环体系建设。围绕促进扩大对外贸易和居民消费,制定自贸试验区财政奖补政策,统筹省以上资金12.2亿元,支持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全省新增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11个。
四、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民生支出7167.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推动20项民生工程和1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国家和省各项民生政策全面落实。一是保障新冠疫情防控。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抗疫物资、确诊患者救治以及34类重点人群定期集中核酸检测,为县乡配备负压救护车和核酸检测车,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二是促进稳就业保就业。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筹集省以上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31.2亿元,促进城镇新增就业92.5万人;落实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7.68亿元,助力企业稳岗。三是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省教育支出162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4%;推动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523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制度,实现职工医保市级统收统支、全省范围内门诊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支持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工程和助残助孤工程,落实省以上资金7.1亿元,推进社区日间照料,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残疾人康复和就业服务水平。四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企业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26元;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74元增至79元;城乡居民医保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到580元,增加30元。聚焦困难群众和重点人群,保障退役军人各项权益落实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将重点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范围。
五、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任务相匹配,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投入省以上资金119.4亿元,推动全省实现中央财政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全覆盖,支持“气代煤、电代煤”工程扫尾,完善“双代”运行补贴长效机制,省级财政补助年限由5年调整为9年,促进农村清洁取暖可持续运行。研究制定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水生态保护修复,筹集资金45.7亿元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压减地下水超采量8.8亿立方米。研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等管理办法,改进资金使用管理,落实资金2亿元,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全省高标准完成营造林630万亩、退化草原修复治理42.3万亩。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研究制定河北省实施意见,创新统筹保护模式和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一是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安排衔接资金149亿元,其中省级投入70.4亿元;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政策,全年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达到41.4%。二是保障粮食安全。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及时拨付发放资金134.6亿元,支持建成高标准农田400万亩,建设农业创新驿站64个、县域智慧农业示范区20个。将中央11.1亿元一次性种粮补贴在2日内分配下达,10天全部兑付,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争取河北省纳入国家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农民基本做到旱涝保收。三是优化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对示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给予奖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扶持1500个村壮大集体经济。投入资金8亿元,支持2个国家级和12个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50个农业品牌建设等,扩大河北农产品影响力。四是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居住环境改善,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新改造户厕141.8万座,新建美丽乡村2341个,推进82个综合改革示范村建设,促进“空心村”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在全国第一批制定出台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健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资源配置、预算执行约束等十项机制。推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形成“1+18”制度体系,高质量编制部门预算绩效文本,围绕乡村振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筹办、新冠疫情防控等23个项目开展财政重点评价,推动财政资金高效使用。出台规范PPP项目实施十条措施,全国PPP项目绩效管理现场会在河北成功举办。三是平稳推进税制改革。研究提出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及减免税情形,明确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具体地点分类,推动契税法和城建税法顺利实施。四是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完成金融企业产权登记专项行动,省级59家、市级233家金融企业全部纳入系统,制定国有金融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系统搭建“五位一体”财务监管体系,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健康发展。
八、防控财政运行风险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加强源头防范和过程管控,坚决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一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还本付息预算约束,实行“年计划、月提醒、日对账”,全省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1470.3亿元。推动各地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二是保基层平稳运转。加大财力下沉力度,累计下达市县转移支付3251.8亿元(不含税收返还补助),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598.6亿元,可比增长13.5%,有效增强基层保障能力。制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测算范围和标准》,督促各地建立“三保”清单、优先足额安排预算,严格落实月度报告制度,先后开展两轮大核查,兜牢兜实县级“三保”底线。三是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省级先后修订完善20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研究制定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行业秩序进一步规范。与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共同制定财政监管协同联动“十项机制”,强化财政审计联合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河北省财政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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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