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021年,财政部扎实推进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助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
(一)预算管理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取得新成效。研究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应用指南》《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审核校验指南》等标准,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为推动全国各级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和业务数据的统一提供了技术遵循。
(二)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运用月度通报机制,持续推动各地一体化系统从省本级及少数市县试点快速覆盖到省内全域。截至年底,全国36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线,3661个财政部门、56.91万个预算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度预算,覆盖率分别达到99.1%和93.2%。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省级大集中、预算管理业务数据省级大集中,财政(部门)预算与决算实现闭环管理和数据汇聚,提升了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初步显效能。狠抓地方数据报送质量,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数据完整性和有...
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021年,财政部扎实推进财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助力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服务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施
(一)预算管理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取得新成效。研究制定《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部署及应用指南》《预算管理一体化数据审核校验指南》等标准,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为推动全国各级财政预算管理模式和业务数据的统一提供了技术遵循。
(二)地方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全覆盖。运用月度通报机制,持续推动各地一体化系统从省本级及少数市县试点快速覆盖到省内全域。截至年底,全国36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一体化系统全部上线,3661个财政部门、56.91万个预算单位使用一体化系统编制2022年度预算,覆盖率分别达到99.1%和93.2%。地方财政信息化建设实现核心业务系统省级大集中、预算管理业务数据省级大集中,财政(部门)预算与决算实现闭环管理和数据汇聚,提升了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三)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初步显效能。狠抓地方数据报送质量,不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数据完整性和有效性,更好检验各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效果。截至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实现一体化系统与全国预算管理数据汇总系统衔接贯通,并按“T+1”方式向财政部上传预算管理数据,初步实现全国预算数据的汇总分析和动态反映,为开展财政大数据分析利用、服务财政宏观调控和政策分析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四)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驶向快车道。制定《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技术方案》,明确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技术框架。完成项目立项、备案和政府采购工作,并在中国地震局等8家中央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主要功能模块的模拟运行,为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上线做好全面准备。
二、全力保障财政改革事项落实见效
(一)保障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实施。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满足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政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的资金管理需要,基本实现中央财政民生补助资金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资金从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资金下达和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单位、直接惠企利民。
(二)保障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升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优化或新增项目申报、限额管理、债券注册、债券信息公开、绩效管理等功能,更好支撑地方政府债券的全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地方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监测平台,保障金融机构共享比对、数据查询等工作,提升地方隐性债务监测和防控能力。
(三)保障“放管服”改革。优化财政部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我要看、我要查、我要办、我要问、我要评”模块布局,“好差评”系统对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提高用户注册和评价的便利性。完善财政部“互联网+监管”系统,新增监管行为数据录入等功能。助力推行全国电子票据查验和跨省报销入账试点改革,实现开具中央医保电子票据的功能,切实让医患少排队、报销更便捷。查验平台已接入27个省份,日均查验量达到1万次以上,用数字化更好支撑便民服务“零距离”。组织完成财政部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实现会计证书的网上办理,打通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最后一公里”。
(四)保障财政业务管理。优化升级中央预算管理系统,支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项目库,深化推进国有资本管理工作。落实国务院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的意见要求,完成审计报告“一码通”建设,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研究。持续推进财会监督数据共享有关工作,落地中纪委文件传送系统,按期报送财会监督数据。完善统一报表系统,新增全国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基金统计等报表任务。
三、不断增强网络安全综合防御能力
(一)严格落实财政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立足实际,全局谋划,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要点,足额安排网络安全预算。注重实效,加强管理,组织完成财政部机关、部属单位和各地监管局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制度,梳理总结财政网信工作开展情况,向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主管部门报送信息近20份。
(二)落实国家相关安全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做好应用系统定级备案、测评整改、日常检查等,保障网络与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制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规则,完成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认定和备案。落实数据安全法,启动财政数据分类分级工作,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三)高标准筑牢网络安全整体防护屏障。做好网络安全风险防范,开展财政系统网络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修复。加强业务专网安全加固,强化应用系统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规范和统一各省级财政部门信息系统日常运维操作安全管理。加强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做好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要时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确保在重大事件和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重点系统、重点内容”的网络安全。
(四)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集体学习,举办财政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网络安全宣传活动和财政部第五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全国网络安全管理暨系统整合共享网络培训班,深化财政干部对网络强国战略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网络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财政部信息网络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