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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财金交流与合作
一、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稳步发展
(一)支持亚投行投融资业务平衡稳健发展。在中方支持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年度新批准贷款项目51个,贷款规模99.4亿美元,累计贷款总额320亿美元。维持AAA信用评级,并成功发行中长期债券约85亿美元。截至2021年底,亚投行新冠肺炎危机恢复基金累计向25个成员的45个项目提供总额110亿美元疫情应急和疫后恢复贷款;已批准项目中跨境互联互通融资占比达到20%,气候融资占比达到48%。此外,中方还支持亚投行大力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开展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数字医疗、卫星通讯等前沿领域投资,打造技术赋能基础设施比较优势。
(二)引导重要战略政策的制定和审议。积极参与和引领亚投行完成行长业绩评估和董事会有效性评估,以及审议设立贴息基金、薪酬福利政策、能源战略和问责框架。支持亚投行新冠肺炎危机恢复基金延期和特别基金窗口扩容,稳步推进设立海外办公室等工作。推动亚投行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有效运作,成功认证成为MCDF首个执行伙伴。
(三)与亚投行开展高质量合作。根据中方与亚投行共同确定的合作重点领域开展双方贷款合作,...
国际财金交流与合作
一、支持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稳步发展
(一)支持亚投行投融资业务平衡稳健发展。在中方支持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年度新批准贷款项目51个,贷款规模99.4亿美元,累计贷款总额320亿美元。维持AAA信用评级,并成功发行中长期债券约85亿美元。截至2021年底,亚投行新冠肺炎危机恢复基金累计向25个成员的45个项目提供总额110亿美元疫情应急和疫后恢复贷款;已批准项目中跨境互联互通融资占比达到20%,气候融资占比达到48%。此外,中方还支持亚投行大力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开展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数字医疗、卫星通讯等前沿领域投资,打造技术赋能基础设施比较优势。
(二)引导重要战略政策的制定和审议。积极参与和引领亚投行完成行长业绩评估和董事会有效性评估,以及审议设立贴息基金、薪酬福利政策、能源战略和问责框架。支持亚投行新冠肺炎危机恢复基金延期和特别基金窗口扩容,稳步推进设立海外办公室等工作。推动亚投行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有效运作,成功认证成为MCDF首个执行伙伴。
(三)与亚投行开展高质量合作。根据中方与亚投行共同确定的合作重点领域开展双方贷款合作,推动亚投行批准涉及广西、河南、辽宁等省的5个贷款项目,总规模16.25亿美元。与亚投行联合举办亚投行开放日、东道国交流研讨会、绿色金融研讨会等活动,促进中央部委和地方与亚投行的交流。
(四)为亚投行运营发展提供良好的东道国服务。会同北京、天津及中央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东道国协定。支持亚投行天津灾备中心顺利启用。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落实亚投行职员在出入境、教育、疫情防控、税收等方面的特豁待遇,帮助亚投行克服疫情困难,保障职员队伍稳定。
二、支持新开发银行稳健运营
中国作为新开发银行(以下简称新开行)创始成员国、并列第一大股东国、重要借款国和总部东道国,会同其他成员国一道不断加强对新开行战略引领,支持新开行做大做强,取得丰硕成果。
(一)充分发挥对新开行的战略引领作用。利用高层交往以及理事会平台,不断夯实与新开行管理层的良好合作关系,引领新开行未来发展方向及中国与新开行合作重点领域。2021年3月30日,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新开行第六届理事会年会视频会议并发言。刘昆表示,中国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就抗疫经验交流、疫苗采购等加强合作,为全球早日战胜疫情和经济复苏作出积极贡献。9月28日,新开行永久总部大楼交接暨入驻仪式在上海举行。刘昆部长通过视频方式致辞。5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邹加怡在上海会见新开行行长特罗约,双方就中国与新开行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此外,中方通过董事会平台会同各方推动新开行持续稳健运营、不断完善内部治理。
(二)推动新开行稳健运营,支持中国高质量发展。一是贷款规模稳步提升。累计批准贷款项目83个,金额310亿美元。其中中国项目19个,贷款近80亿美元,涉及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助力中国基础设施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本币投融资继续成为业务亮点。本币贷款额累计65亿美元,约占贷款总额的21%,累计发行熊猫债200亿元人民币。2021年,获批本币贷款约16亿美元,熊猫债发行额70亿元人民币。三是新老管理层顺利交接,新任中国、俄罗斯、南非籍副行长如期就任。四是保持较高信用评级,惠誉和标准普尔维持新开行AA+评级。
(三)推动首批扩员取得重大进展。在中方大力推动下,新开行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2021年顺利完成首批扩员工作,阿联酋、乌拉圭、孟加拉国、埃及正式宣布加入。
(四)支持中国抗击新冠疫情。新开行持续支持成员国抗击新冠疫情和疫后经济恢复,已批准相关贷款约90亿美元。中国先后于2020年、2021年获批抗疫紧急援助贷款和经济恢复贷款,共计140亿元人民币。
(五)继续为新开行提供优质东道国服务。中方认真履行东道国义务,推动解决新开行及其职员工作和生活合理诉求,为新开行稳健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三、支持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加快发展
一是以担任理事会主席为契机,完善未来五年发展战略,加强对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学院(以下简称中亚学院)的战略引导。二是加强与中亚学院管理层对话,在重大战略问题上增进理解和共识。三是履行主要捐款国责任,完成年度捐款支付,推进学院财务可持续。四是引导和支持学院完善机构治理、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研究和培训活动水平等工作。
四、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良好开局
2021年,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MCDF)正式投入运营。中方积极履行MCDF倡建方、基金捐款方和治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支持MCDF有效运作,实现良好开局。一是推动伊斯兰开发银行于7月加入MCDF,参与MCDF的国际金融机构达到11家。二是支持MCDF于8月和11月先后认证亚投行和非洲开发银行成为MCDF执行机构,12月批准向由亚投行作为执行机构的首批3个项目提供191.6万美元赠款,支持柬埔寨、巴西和中国开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前期准备和能力建设。三是引导MCDF发挥好促进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作用,聚焦“高质量、互联互通和伙伴关系”等主题,联合国际金融机构举办多场研讨交流活动,得到参与方和国际社会积极评价;组织针对中西亚、埃及等地区投资对接活动,挖掘潜在项目合作;为中国国内工程咨询和承包工程类企业开展培训,助力企业“走出去”。
五、巩固拓展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合作
(一)加强与世行高级管理层的政策对话,引导中国与世行合作战略方向。2021年4月和10月,刘昆部长以视频方式先后出席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春会和年会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积极宣介习近平主席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就疫苗获取、绿色发展、危机应对、世行积极参与国际缓减债等问题阐明中方主张,并介绍中国经济形势。邹加怡副部长陪同参加4月举行的发展委员会部长级会议。刘昆部长,余蔚平、邹加怡副部长分别以视频会形式会见世行行长马尔帕斯等多位世行高级管理层,就深化中国与世行合作相关议题交换意见。
(二)支持IDA20增资和IDA投票权改革,提升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关于“中国支持国际开发协会提前启动第二十轮增资谈判”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度参与增资磋商和政策讨论,推动国际开发协会(IDA)对接全球发展倡议,促进世行实现“消除极端贫困、促进共享繁荣”双目标。二是推动各方就IDA投票权改革达成共识,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提升发展中国家在IDA平台的话语权和代表性。
(三)推动世行积极开展抗疫国际合作,支持发展中国家应对疫情挑战。一是支持世行自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提供超过1570亿美元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推动世行将疫苗融资规模提高至200亿美元。二是推动世行将疫苗采购标准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等保持一致,为中国科兴和国药疫苗纳入世行采购范围创造有利条件。三是推动国际金融公司(IFC)加大向中国民营医药卫生企业投资,支持相关企业增强疫苗和医疗器械生产研发能力。
(四)积极推进与世行联合研究和知识合作,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一是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行加快推进中国减贫经验联合研究,全面深入总结中国减贫成就和经验,为推动乡村振兴提出政策建议。二是会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与世行就“绿色中国”联合研究有关安排达成共识,形成工作方案,启动并持续推进相关研究工作。
(五)推动国际金融公司加强与中国企业合作,支持中国私营部门发展。推动国际金融公司(IFC)围绕中国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扩大在华私营部门业务及海外合作,全年批准在华项目13个,金额共计15.61亿美元,重点支持医疗卫生、绿色发展、普惠金融、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
六、深化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
(一)参加第54届亚行年会并发挥重要作用。2021年5月3—5日,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理事会第54届年会及相关系列活动以视频会方式举行。邹加怡副部长出席主题为“强化区域合作,共创韧性未来”的理事研讨会。邹加怡对亚太各国携手共克疫情、协力促进区域发展提出重要建议,得到亚行浅川雅嗣行长等与会各方的积极回应和高度肯定。
(二)推动亚行通过对华今后5年合作战略,重点支持中国绿色高质量发展。3月,亚行通过新一期的《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21—2025)》(新CPS)。在与亚行磋商过程中,中方坚守中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将亚行未来5年对华主权贷款规模维持在70—75亿美元,非主权贷款承诺总额22.5亿美元左右,将重点支持环境可持续发展、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应对老龄化和加强卫生健康安全三大领域。未来5年,亚行将继续向中国提供知识技术援助赠款。
(三)推动亚行融资支持其发展中成员采购中国新冠疫苗。推动亚行通过其成立的亚太疫苗获取机制为发展中成员采购疫苗提供融资支持,同时积极支持中国疫苗“走出去”。截至年底,亚行已审批逾18亿美元资金用于采购中国疫苗。
(四)积极参与亚行能源政策等重要政策制定,引导其战略方向。能源政策更新旨在更好满足亚行成员经济社会发展和低碳转型需要,中方积极协调国内相关部门与亚行开展多轮磋商。在中方积极引导下,亚行通过的能源政策总体反映了发展中成员的利益和诉求,也与中国落实双碳目标、推动国际社会绿色发展的战略目标相一致。
(五)加强区域合作相关机制工作,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合作。9月9日,大湄公河次区域(GMS)经济合作第七次领导人会议(视频会)召开。刘昆部长陪同李克强总理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GMS长期发展战略2030》《GMS应对疫情和恢复经济计划2021—2023》等成果文件。11月17日,中亚区域经济合作(CAREC)第20次部长级会议以视频会方式举行,余蔚平副部长率中方代表团出席。会议发表了《部长联合声明》,审议通过《CAREC卫生战略2030》《CAREC数字战略2030》。在上述会议中,中方积极参与并引领GMS、CAREC合作方向,推动两个机制与“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对接,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和疫后可持续复苏。此外,中方还通过深化与亚行的技援合作,支持中国国内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体制机制改革;通过加强对中国减贫与区域合作基金的管理,进一步支持其他发展中成员的减贫与发展。
七、深化与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合作
以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第十二期增资(IFAD12)捐款为抓手,妥善应对毕业政策磋商,推动毕业政策较平衡地反映发达国家和包括中国在内的中高收入国家观点,完成《中国—IFAD国别合作战略规划(COSOP)(2016—2020年)》延期,维护中国发展中国家定位。积极争取IFAD亚太局落户北京。筹备中国与IFAD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编印《四十年携手同行 共促农村减贫发展》纪念画册,宣传双方合作成果及中国减贫成就,讲好中国扶贫故事。加强中国—IFAD南南及三方合作(SSTC)基金管理。支持IFAD通过新一期SSTC战略、生物多样性战略等文件,实施欧元中期票据计划,助力实现IFAD“2030年影响力翻倍”目标。
八、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气候磋商合作
2021年4月,刘昆部长代表中方作为观察员出席气候行动财长联盟部长级会议,邹加怡副部长出席世界银行南亚空气质量改善和绿色复苏解决方案研讨会,介绍中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经济财税工作务实举措。推动世行行长马尔帕斯、亚行行长浅川雅嗣和全球环境基金(GEF)首席执行官兼主席罗德里格兹出席《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第一阶段会议,支持中方作为东道国办好COP15。积极参与GEF第8期(GEF—8)增资磋商,推动GEF—8政策文件写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全球发展倡议重要理念。积极参与绿色气候基金(GCF)项目审批和政策磋商,推动GCF在2021年底前,累计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亿美元气候资金支持。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6次缔约方大会(COP26)资金议题谈判取得平衡成果,并做好中美、中欧、中法、中德、中南(非)等气候资金沟通交流,维护发展中国家整体利益,敦促发达国家履行气候出资义务。
九、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政策交流及知识合作
刘昆部长陪同李克强总理视频会见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邹加怡会见IMF驻华首席代表、副代表。与IMF开展第四条款磋商等政策对话,促进IMF更加全面客观了解中国经济运行和财政政策情况。邀请IMF驻华首席代表、副代表在财政部“财政大讲堂”就“全球和亚洲区域经济展望”作讲座。与IMF联合举办“财政框架”线上培训班,组织财政部部内司局参与IMF市场融资国家主权风险和债务可持续性框架、财政收入预测与分析等多场培训班。
十、深化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资金合作
(一)加强与多双边开发机构资金合作。签约多双边贷款项目23个,承诺额约49.44亿美元,支持学前教育、生态保护、乡村振兴等相关领域。签约全球环境基金赠款项目5个,承诺额约3673万美元,支持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等领域。
(二)支持河南特大暴雨灾后重建。积极协调推动亚投行批准贷款10亿美元支持河南郑州市、新乡市、焦作市等受灾情况较为严重城市的水利、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等恢复重建,提高有关地方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能力,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
(三)建立贷赠款项目沟通机制,推动合作有序开展。财政部分别与法国开发署、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共同举办中法、中德双边贷款合作年会,就合作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合作方向等问题定期沟通;通过参加贷赠款机构相关研讨座谈活动,了解行业和机构政策,稳定有序开展外国政府贷款合作。
(四)加强贷赠款项目实施管理,研判防范风险。一是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和各贷款机构要求,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通过日常跟踪、据实调整、实地调研等措施,确保项目管理流程规范和统一。二是持续开展项目管理培训,增强项目相关人员专业知识,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三是审慎做好法律文本修订工作,包括修订德促项目贷款协定、磋商以色列合作议定书和中奥财政合作贷款协定条款等,为后续项目实施及开展合作奠定法律基础。
十一、对标国际一流标准优化营商环境
(一)聚焦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根据世行评估反馈结果,会同有关方面制定2021至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任务台账,提出160项改革举措和建议。截至年底,牵头推动有关方面完成改革任务113项,其中90项如期完成,23项提前完成,总体完成率超70%。
(二)参与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推动相关改革举措落地。首倡将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城市确立为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方案的编制工作,加强方案与台账有效衔接。10月31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包括10个方面101项改革事项清单,财政部负责清单中12项有关内容。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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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