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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2021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积极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围绕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推动财政行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召开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作出新部署
围绕会议筹备,组织开展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书面调研,召开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座谈会,与33个地方财政厅(局)深入交流座谈,主动问计问策,研究起草主题报告。11月25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余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绩和五条基本经验,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工作的主题主线,提出坚持“三个必须”、抓住“四个关键”、实现“三个转变”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会后,各地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明确了新时代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职责定位、工作思路和着力点。
二、统筹财政政策资金,服务两个大局展示新作为
(一)推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抗疫国际合作同向发力。一是精准支持国内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足额保障海关系统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支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药品医...
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2021年,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积极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围绕财政部党组工作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守正创新、踔厉奋发,推动财政行政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召开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作出新部署
围绕会议筹备,组织开展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书面调研,召开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座谈会,与33个地方财政厅(局)深入交流座谈,主动问计问策,研究起草主题报告。11月25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全国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会议,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余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时期工作成绩和五条基本经验,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工作的主题主线,提出坚持“三个必须”、抓住“四个关键”、实现“三个转变”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会后,各地财政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明确了新时代财政行政政法工作的职责定位、工作思路和着力点。
二、统筹财政政策资金,服务两个大局展示新作为
(一)推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抗疫国际合作同向发力。一是精准支持国内疫情防控。中央财政足额保障海关系统筑牢外防输入“第一道防线”,支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和新冠病毒疫苗批签发工作,支持加强重点边境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人防物防技防装备配备等,批准国家移民管理局动用存量资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税费减免、社保、就业、信贷等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稳定恢复。二是积极支持港澳台侨解决防疫实际困难。落实中央支持香港抗疫有关方案,支持香港开展普及社区检测计划、建设社区治疗设施和临时医院。配合出台内地港澳同胞、大陆台胞和侨胞疫苗接种政策,支持向疫情严重国家侨界捐赠防疫物资。三是全力支持抗疫国际合作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世界卫生大会、全球健康峰会等重大外交活动宣布的举措,强化抗疫援助资金保障,向150个国家和13个国际组织提供抗疫援助物资,向80多个国家提供疫苗援助。支持国际多边机构开展全球抗疫合作,向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疫苗免疫联盟等提供捐款,支持加入“新冠肺炎疫苗实施计划”。支持开展海外中国公民接种新冠疫苗“春苗行动”,支持在华外籍人士接种疫苗。
(二)支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一是支持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落实质量安全监管、标准体系建设、打击侵权假冒以及冷链食品、网络交易、价格监管等经费投入,配合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安排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支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指导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完善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方案。二是大力支持反垄断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反垄断工作经费保障,制定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全力支持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加强专利受理审批和商标注册评审经费管理。积极配合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机制,激励经济竞争力创新提升。三是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支持商事制度改革、登记注册管理等工作,扶持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择机推进海关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政策转型,增强外贸综合竞争力。支持海关重构业务流程,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推动禁止“洋垃圾”进境、走私冻品归口处置等政策落实,筑牢开放安全屏障。
(三)紧扣国际合作主题助推全球治理新格局。一是全力服务保障大国外交。认真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系列重大外交活动的筹备保障,会同外交部研究拟订全球发展倡议概念文件、中非合作论坛相关成果文件等,做好习近平主席出席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会议、我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50周年庆祝活动等筹备工作,统筹制订向中国—东盟合作基金增资、向亚欧基金捐款等重大举措。二是积极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参与联合国大会行政和预算委员会、联合国会费委员会、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等工作,积极应对联合国会费比额调整,足额保障2021年会费和维和摊款,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强化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管理,推动基金发挥更大作用。三是切实加强向国际组织捐款管理。优化捐款结构,严控新增及规模增加捐款事项,提高捐款资金使用效益。立足发展中国家定位,积极参与世界卫生组织、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组织会费改革谈判,推进我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四是大力支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保障2020年阿联酋迪拜世界博览会中国馆顺利揭幕,会同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提出参与2025年日本国际博览会建议方案,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第六届中非民间论坛、“侨连五洲、沪上进博”主题活动等政党外交和民间外交工作。
三、创新担当,推动多项重大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和实地调研,召开七省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形成改革方案送审稿。
(二)推进政法领域重大改革。一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研座谈督导,联合印发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中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地方30个省份(含3个计划单列市)因地制宜推进改革。二是有序推进完善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适应财政、政法等领域改革的新要求,修订印发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三是推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多项涉案财物统一保管和处置相关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受托机构开展涉案财物接收、保管,推动罚没财物处置收入及时上缴中央国库。
(三)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一是全面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将剩余培训疗养机构全部纳入第二批改革范围,全面启动第二批改革。二是针对培训疗养机构数量庞大、情况复杂,改革矛盾集中、阻力大等棘手问题,梳理提出对策措施,与发展改革委形成共同行动方案。三是通过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参改部门的督促指导,推动培训疗养机构加快编报改革实施方案。四是优化审核批复工作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压茬推进三轮批复工作,基本实现应批尽批。
四、统筹规划,推动制度标准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制定“十四五”时期财政行政政法领域制度体系建设规划,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工作。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制度体系框架,做到横向分类准确、纵向层次分明,清晰体现制度的效力等级和从属关系。组织制定修订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等9项重点专项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重点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体系。
(二)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差旅费管理制度修订工作,测算提出差旅伙食费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等级等调整更新方案,研究理顺管理机制、压实责任的具体举措。有针对性地开展网络视频会议管理、会议定点管理、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管理等前瞻性研究和长远谋划。
(三)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起草财政行政政法领域制度及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报告。落实国务院调整社保费征收渠道有关要求,研究税务部门委托商业银行代征社保费手续费“退坡”政策,保障社保费征收工作平稳过渡。
(四)开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修订调研。通过调研、征求意见、征文等方式,听取广大财政、财务、会计人员以及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就参公单位财务制度适用问题,对112个中央部门以及各地财政厅局开展专题调研。
五、精准聚焦,推动重点经费保障取得新实效
(一)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强化财力保障。一是加大新时代人才工作支持力度。加大对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的支持,保障相关重大人才工程深入推进。安排博士服务团等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和补助资金,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二是加大港澳中心工作支持力度,促进港澳地区长期繁荣稳定。三是加大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支持力度。牵头建立财政部统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重点经费保障,支持改善宗教院校办学条件。
(二)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大保障力度。一是加强建党100周年等庆祝活动、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经费保障。二是加强全国人大机关、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经费保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保障工作。三是支持民主党派开展中央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支持台盟中央盟史陈列馆、“网上工商联”等建设。
(三)聚焦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完善保障机制。一是研究完善铁路行业公安经费保障机制。二是会同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安部特勤局开展经费保障体制研究。三是加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履职重点工作经费保障,支持财政、审计治理能力提升,推动统计经费管理体制现代化。
(四)聚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经费保障。一是积极参加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支持平安中国建设再上台阶,支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等。二是支持信访、保密、禁毒、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长江禁渔等重点工作。加大对地方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法机关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相关工作。三是积极回应基层执法人员关心关切,分“三步走”免除统一着装经费个人负担部分,推动实现统一着装经费财政全额保障。
六、扎实履职,实现预算资金质效新提升
(一)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会议、差旅、培训、论坛等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二是健全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执行预警督促工作机制。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确定重点项目、结转资金超过一定比例项目的跟进、提醒、督促、通报,全年共集中约谈27家部门,对40家部门360个重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预算安排同执行、评审、审计的挂钩机制,该整改的整改、该收回的收回,强化预算安排约束。四是按季度开展中央行政政法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情况评估,总结梳理经验做法,提炼共性问题,指导部门把紧日子过好。
(二)深化行政政法部门预算管理改革。一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推动部门对二级项目打分排序,并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严从紧审核批复行政政法部门2020年度决算和2021年度预算,督促做好预决算公开,加强2022年部门预算及2022—2024三年规划编制审核,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加强预算绩效全流程管理。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突出预算安排绩效导向,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财政绩效评价结果、部门绩效考核情况等作为压减因素,推动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三是积极配合推进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试点。指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积极参与预算管理一体化软件整合推进,北京市税务局参与财政联合攻关工作,为2022年试点推广实施积累经验。
(三)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一是修订印发两项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内部控制办法,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和风险防控措施,规范填报口径,强化数据审核,切实防范财政资金管理风险。二是督促指导地方省级财政部门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开展政法领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提高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及时做好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纤维公正检验经费、反垄断相关补助资金下达工作,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等据实结算转移支付的测算下达。
七、用心用情服务,实现履职能力新增强
(一)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创建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财务管理信息交流机制、中央与地方财政行政政法工作信息交流机制,全年共收到对口部门和地方财政厅局报送的经验做法、工作动向等百余篇,整理编发《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动态》34期,促进交流互鉴。整理印发《财政政法领域重点课题研究报告汇编(2021)》,推进研究成果运用。建立与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及时跟踪调研项目实施情况,深入部门听取需求建议,主动挖掘该做什么、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优化资金安排和政策供给,协调推动落实。
(二)主动服务代表委员。做好走访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相关工作。与江苏、西藏代表委员年初年中视频座谈,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江苏团、西藏团听会以及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提案建议104件,全部按时办结。认真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提出的加大对基层政法单位转移支付支持力度等建议,及时转化为政策举措。
(三)用心用情服务群众。聚焦面向群众的重点项目和基层急难愁盼问题,引导支持对口部门主动挖潜,拿出切实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会同全国妇女联合会对妇女“两癌”治疗费用、报销比例进行摸底分析,及时安排资金用于救助患有“两癌”的低收入妇女。会同司法部合理测算安排法律援助项目,支持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法律援助,完善社会服务功能等,全年开展办实事项目12个。
(四)高效服务社会公众。2021年在财政部官网公开发布政务信息38条,在内网发布司局信息33期,承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编写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政策解释手册,统一共性问题答复口径,有效回复公众咨询161条。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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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