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摘要:
积极参与国际财经合作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财政部国际经济关系司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有效统筹国际与国内、发展与安全,通过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深化与主要经济体财经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深化多边财经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
(一)积极发挥二十国集团主渠道作用。积极发挥二十国集团(G20)作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的作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一是成功主办G20杭州峰会并取得丰硕成果。通过G20财金渠道积极推动G20首次聚焦结构性改革议题,成功制定《G20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推动通过《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多边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基础设施投资的联合愿景声明》等重要成果。二是深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通过G20机制推动各方就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股权和投票权改革取得共识,并完成新一轮增资,将我国在世行股份比重提高至6%以上,位...
积极参与国际财经合作 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财政部国际经济关系司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有效统筹国际与国内、发展与安全,通过多双边财经对话机制,深化与主要经济体财经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营造良好外部环境,更好服务于国家发展大局和财政中心工作,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持续深化多边财经合作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完善
(一)积极发挥二十国集团主渠道作用。积极发挥二十国集团(G20)作为全球经济合作主要平台的作用,推动全球经济治理改革,促进世界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包容增长。一是成功主办G20杭州峰会并取得丰硕成果。通过G20财金渠道积极推动G20首次聚焦结构性改革议题,成功制定《G20深化结构性改革议程》,推动通过《全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联盟倡议》《多边开发银行关于支持基础设施投资的联合愿景声明》等重要成果。二是深化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通过G20机制推动各方就世界银行(以下简称世行)股权和投票权改革取得共识,并完成新一轮增资,将我国在世行股份比重提高至6%以上,位列第三大股东国;积极推动国际税收合作,推动完成反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15项行动计划,建立BEPS包容性框架,制定完成并实施税收情报交换国际标准,推动应对经济数字化税收挑战取得重要进展。三是促进全球团结抗疫,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充分发挥G20危机应对平台作用,制定了《G20行动计划——支持全球经济渡过新冠肺炎危机》,2020年G20各方推出规模达12万亿美元经济支持计划,推动全球携手一致应对疫情挑战,加快世界经济复苏进程。同时,通过了G20“暂缓最贫困国家债务偿付倡议”,并与G20各方核准了《缓债倡议后续债务处理共同框架》,中国首次参与国际多边债务处理进程,应对最贫困国家债务脆弱性,得到各方积极肯定。
(二)大力推动金砖国家财金合作。金砖国家合作机制是我国与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加强合作的重要平台,财政部大力推动金砖国家财金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和话语权。一是深化金砖国家合作,支持金砖国家领导人2017年厦门会晤取得圆满成功。重点推动的PPP合作、新开发银行发展、会计和审计合作以及税收合作等四项务实合作成果在《厦门宣言》中得到全面反映。二是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公平合理。积极推进金砖国家务实合作,做大做强金砖国家发起成立的新开发银行,并积极推动扩员进程;推动金砖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应急储备安排、跨境支付体系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金砖国家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机制建设,深化金砖国家在G20框架下的政策协调,积极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三是推动金砖国家加强抗疫合作,共同应对疫情挑战,支持全球经济复苏,维护全球产业链和供应链稳定。
(三)积极办好“1+6”圆桌对话会。积极办好“1+6”圆桌对话会,加强与国际经济组织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自2016年以来,李克强总理每年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劳工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等六大国际经济组织领导人召开圆桌对话会,目前已举办5届,成为我国家领导人与全球主要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人就普遍关心的国际热点问题进行交流对话的高级别平台。各方主要围绕全球与中国经济、维护多边贸易体系、促进世界经济开放、稳定和高质量增长以及中国经济与改革开放等开展讨论。我国利用该机制对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经济问题作了针对性强、有理有力有据的政策阐释,起到了正视听、解疑惑、鼓信心的积极作用。
(四)有效促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并与部内外相关单位密切配合,财政部于2017年5月、2019年4月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资金融通领域成果推进和分论坛筹备及参会任务,为推进“一带一路”资金融通作出积极贡献。一是精心设计成果,加大落实推广力度。推动27国财政部门共同核准《“一带一路”融资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正式发布《“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以下简称《分析框架》)。疫情暴发后,利用《分析框架》,为我国参与低收入国家债务脆弱性问题讨论提供支持,有效维护了我国家利益。二是办好资金融通分论坛,凝聚各方资金融通共识。首届及第二届高峰论坛期间,财政部会同人民银行分别举办了主题为“建立多元化投融资体系,促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促进可持续融资,构建开放、市场导向的投融资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资金融通分论坛,邀请沿线国家政府官员、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业智库代表就解决融资瓶颈、完善政策标准体系、推进可持续融资提出政策建议,有效凝聚优化融资政策相关共识。
(五)积极推动10+3财金合作取得重要进展。深入参与10+3财金合作进程,推动10+3财金合作取得诸多进展,有力维护区域经济金融稳定,提升了我国在区域合作中的领导力。一是加强宏观经济形势沟通与财金政策协调,凝聚区域合作向心力。二是推动10+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升级为国际组织,引导AMRO为区域财金合作提供机构性支持。三是提升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可用性和有效性,完成首次协议5年定期审议,推进CMIM本币出资,引导各方完善区域金融安全网功能,研发宏观结构性新工具。四是牵头制定亚洲债券市场倡议(ABMI)中期路线图,出资成立区域信用担保与投资基金(CGIF)并任大股东,深化区域本币债券市场发展。五是担任2016年和2019年机制联合主席,利用10+3财金合作20周年契机牵头制定《10+3财金合作战略方向》愿景文件,引领各方扩展未来方向,探讨在基础设施融资、结构性工具、灾害风险融资、金融科技等新领域合作,支持区域经济增长和一体化。
(六)深入参与APEC财经合作。深入参与APEC财经合作,进一步增强我国在亚太区域合作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圆满完成APEC财经合作系列活动,一是主动介绍中国经济发展形势,宣介我国在高质量发展、构建双循环发展战略、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具体举措,增强外界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的信心。二是在联合有关各方共同反对保护主义、倡导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维护多边贸易体制。三是推动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升级为亚太财经与发展学院,推动APEC务实财金合作。
不断加强双边财经合作 推动构建新型大国关系
(一)积极运筹中美经济关系。2013—2017年,中美双方成功举办第五轮至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和首轮中美全面经济对话,丰富了中美经济关系的内涵。2018年,美特朗普政府对我单方面挑起贸易摩擦,财政部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一方面采取强有力反制措施,坚定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作为中美经贸谈判小组重要组成单位,全程参与中美经贸磋商,为最终达成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作出重要贡献。2020年1月15日,中美双方签署中美两国政府间经贸协议。2月中旬协议生效以来,财政部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从国内需求出发,会同相关部门一同稳步推进协议落实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发挥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作用,为中英关系发展不断注入新动力。中英经济财金对话机制建立于2008年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英双方共同举办第五次至第十次中英对话,有力推进中英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和财金领域务实合作。2019年6月,第十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在英国伦敦举行。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及全球经济治理、贸易投资与大项目合作、金融改革与金融市场发展、战略性与新领域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达成启动“沪伦通”等69项互利共赢成果,见证签署第三方市场合作、英国牛肉输华、清洁能源、繁荣基金4项合作文件,有效增强双方在宏观经济、全球经济治理等重大国际问题上沟通协调,务实推动双方在共建“一带一路”倡议、财政、金融、农业、贸易、科技等领域合作,为推进中英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通过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平台,积极推进中法经济财金合作。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机制建立于2013年4月,迄今已举行7次,达成363项互利共赢的政策成果,有效加强了中法两国在宏观经济政策、全球经济治理等重大国际经济问题上的沟通协调,务实推动了双方在贸易、投资、金融、核能、航空航天、汽车、农业、科技等经济领域的广泛合作,从经济财金领域加强对中欧、中法关系的引导和塑造,为构建紧密持久的中法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作出重要贡献。2020年7月,第七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以视频方式举行,此次对话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中国与欧洲大国率先举行的首场高级别经济对话,双方就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国际和多边合作、深化中法重点领域和大项目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流,达成42项互利共赢的政策成果,发出中法携手抗疫的积极信号,切实推进落实G20缓债倡议,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倡议同欧亚互联互通战略对接,积极支持法国和欧洲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推进中法农食领域合作。
(四)以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为抓手,推动中德财金关系迈上新台阶。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机制建立于2014年3月,聚焦宏观经济形势与全球经济治理、战略合作、金融合作与金融监管三大议题,迄今已举行两次,共取得55项互利共赢的政策成果。2019年1月,第二次中德高级别财金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全球宏观经济形势与经济治理、中德战略性合作、金融合作与金融监管等进行深入交流,共达成34项互利共赢的政策成果,签署3项政府间合作文件,发出中德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信号,增进双方之间的理解和互信,扩大利益共识,推动财金领域务实合作,进一步推动中德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发展。
(五)成功举办首轮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拓展中加务实经济合作。2018年11月,首轮中加经济财金战略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和全球经济治理、贸易与投资合作、金融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讨论。首轮对话取得43项积极成果,深化两国经济财金务实合作,丰富中加战略伙伴关系的经济内涵。
(六)成功举办两次中意财长对话,为深化中意经济财金领域合作创造良好开端。按照习近平主席访意期间关于充分利用好中意财长对话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财政部部长刘昆与时任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部长特里亚于2019年7月在意大利米兰共同主持首次中意财长对话,共同就宏观经济政策、双边财金合作、全球经济治理合作等议题开展战略沟通与务实合作,共达成16项互利共赢成果,见证签署3项合作性文件,期间还举办了中意金融论坛配套活动。2020年11月,第二次中意财长对话以视频形式举行,双方就宏观经济政策协调、全球经济治理、财金领域合作等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达成20项务实成果,受到中外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肯定。
(七)以中欧财金对话为契机,进一步紧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欧财金对话机制建立于2005年2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欧双方举行了第八次至第十三次对话。2020年7月,第十三次中欧财金对话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双方围绕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中欧宏观经济政策应对,中欧在G20、亚投行等多边框架下协调合作,中欧金融市场发展与金融监管合作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外释放了中欧深化经济合作、协同应对全球挑战的积极信号,为落实第二十二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有关共识精神,促进中欧财金政策交流与务实合作,进一步紧密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以中日财长对话机制为抓手,为中日关系改善发展贡献积极因素。中日财长对话机制建立于2006年3月,历次中日财长对话在应对保护主义、拓展多边框架下合作、深化宏观经济政策沟通协调和结构性改革经验交流互鉴、提升双边财金务实合作等领域达成诸多政策共识和合作意向。双方就审计监管合作达成共识,为双方机构赴对方国家发行债券提供了便利。通过对话,双方就中方给予日方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指定东京的人民币清算行和双方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等金融领域合作在技术层面达成一致,为中日高层交往做好财金领域政策准备。2018年8月,第七次中日财长对话在北京举行。此次对话于中日关系重回正常发展轨道后举行,双方一致同意加快落实两国领导人共识,推动中日财金合作提质升级和两国关系发展。自2018年以来,双方还在对话框架下启动了两国财政部联合课题研究工作。继双方共同完成以“中日养老金体系”为主题的联合研究后,以“地方财政结构”为主题的第二次联合研究正在稳步推进。
(九)深化中俄经济财金合作,为中俄新时代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夯实基础。中俄财长对话机制建立于2006年3月,通过中俄财长对话,双方深化宏观经济形势与政策沟通,加强在G20、金砖国家、“一带一路”、新老多边开发机构等多边框架下的立场协调,共同推动全球治理改革,并重点就债券合作、会计审计监管合作、支付结算合作等开展双边务实合作。2019年8月,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在莫斯科成功举行,首次发布财长对话联合声明,取得多项务实成果,签署了中俄会计准则、审计监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及财政研究机构合作等4个备忘录,为两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投融资合作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十)积极做好与印度、巴西、沙特等新兴经济体双边财金合作,共同维护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共同利益。多边层面,以上述对话机制为抓手,推动与有关国家在G20、金砖国家、世行、IMF、亚投行、新开发银行等多边框架下的立场协调,共同推动全球治理改革,维护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利益。双边层面,积极开展与上述主要新兴市场国家的双边财金对话与务实合作,为我国企业赴相关国家投资兴业创造良好环境,服务“走出去”战略。
相关推荐
主办单位:中国财政杂志社
地址:中国北京海淀区万寿路西街甲11号院3号楼 邮编:10003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240014 投诉举报电话:010-88227120
京ICP备19047955号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0967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317号
投约稿系统升级改造公告
各位用户:
为带给您更好使用体验,近期我们将对投约稿系统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在此期间投约稿系统暂停访问,您可直接投至编辑部如下邮箱。
中国财政:csf187@263.net,联系电话:010-88227058
财务与会计:cwyk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1
财务研究:cwyj187@126.com,联系电话:010-88227072
技术服务电话:010-88227120
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财政杂志社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