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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履职尽责 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百年风雨,百年辉煌。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进程中,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牢政治司局定位,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在保障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服务中心、助力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落地生根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也是财政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靠制度抓问题、管根本、谋长远。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入手,及时跟进完善制度标准、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和过紧日子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中央八项规定...
坚持党的领导 强化履职尽责 以新思想引领新时代财政行政政法工作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
百年风雨,百年辉煌。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谋篇布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进程中,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在财政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始终把牢政治司局定位,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旗帜鲜明讲政治,在保障党的中心工作、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的生动实践中,服务中心、助力改革,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落地生根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也是财政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开局,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放到突出位置来抓,坚持靠制度抓问题、管根本、谋长远。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入手,及时跟进完善制度标准、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为作风建设和过紧日子提供坚强保障。
(一)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中央八项规定印发以来,党中央注重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财政部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研究制定,按照中办统一部署,压茬推进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拓展制度覆盖范围,严控财政经费支出,为实现将更多财政资金投入民生重点领域提供制度支持。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制度体系。集中制定修订会议、差旅、培训、外宾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因公短期出国培训等制度,督促指导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制定修订一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经费管理办法、细则及配套政策,仅省级财政部门出台的制度就达200多个,初步搭建起从上到下的全方位、立体式制度体系,实现各项公务活动经费管理有章可循,资金分配有标准,预算执行有依据,监督检查有标尺,有力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各级党政机关的贯彻落实。
持续调整完善制度标准。坚持管理办法和支出标准全覆盖目标,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在华举办国际会议、会议定点管理等制度,实现会议支出管理全覆盖。细化完善差旅伙食费、市内交通费交纳及票据管理等规定,明确交纳标准、交纳方式和管理要求。建立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上下联动调整完善差旅住宿费、会议费、培训费、部分国家(地区)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等多项支出标准,避免“一个标准管好多年”的问题,增强制度约束力和可操作性。
不断优化管理方式。党的十八大后,党风政风出现根本性转变,公务人员财经纪律观念不断增强。财政部门积极适应形势变化,主动从“管理+控制”为主向“管理+服务”为主转变,本着为公务活动和公务人员服务的理念修订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要求,停止执行会议、培训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逐步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差旅费管理自主权,积极支持开展国内差旅费报销改革试点、差旅费网上报销试点,各单位普遍反映“小举措解决大问题”。
(二)积极构建过紧日子常态长效机制。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中央要求,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长期指导思想,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健全各项制度机制,不断夯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基础。
规范加强预算管理。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量入为出、精打细算、有保有压。大幅压减中央部门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和公用经费,加强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及时收回存量资金,严控新增支出,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不断健全中央行政政法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督促机制,通过书面督促、集中约谈等方式,推动部门加快执行进度,树牢过紧日子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持续开展过紧日子情况评估。按季度对中央部门过紧日子情况开展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通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持续跟踪督促整改,充分挖掘部门过紧日子潜力。指导中央行政政法部门从制度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绩效、内部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把“五道关口”,拧紧经费支出的“水龙头”。积极推动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在过紧日子中的基础性作用。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预算安排与执行、评审、审计、绩效挂钩机制,年初预算安排结合结转资金情况、绩效评价结果等统筹考虑,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充分调动部门积极性,确保过紧日子要求逐项落实落细。坚持通过结构调整,把过紧日子省下来的资金和财力,更多用在支持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事业上,实现节用为民,建设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
以深化改革为主基调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关键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出台实施了一批具有标志性、关键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其中涉及行政政法领域的重点改革蹄疾步稳,成效显著。
(一)制定出台分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行政政法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涉及外交、公安、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2017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梳理外交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清单,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划分模式,率先出台外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为推进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提供支持,对其他领域改革发挥了标杆示范作用。积极推动公安、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发挥中央的权威性和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二)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财政部门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落实共同牵头改革任务,完善财政配套制度,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法领域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法检两院人财物统管。加强改革试点框架意见的顶层设计,指导各地财政部门完善预算管理体制,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并就省级统管后地方法院、检察院资产管理和历史性债务问题提出了政策意见,确保改革行稳致远。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3省份推进或启动了改革。改革后,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水平稳中有升,相关人员待遇政策得以兑现,非税收入上缴、预算安排、资产配置、债务化解等管理进一步规范,为基层司法机关实现独立公平公正办案创造了良好条件。
推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针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随案移交不畅,财物的保管、返还、处置等衔接不够紧密、管理不够规范等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集中管理的总体思路,明确“办案优先、分类管理、信息共享、职责清晰”的改革原则,推动开展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试点,部分地方积极探索建设实物平台,涉案财物管理更加规范、移送更加顺畅、处置更加及时规范。
加强制度综合配套,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完善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机制,修订印发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中央本级诉讼费退付暂行操作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推动中央政法机关交办案件涉案财物上缴及办案经费保障常态化管理,促进依法依规履职。
(三)积极支持推进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的历史阶段下党中央对党和国家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动作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集中行动。在改革过程中,财政部门注重加强经费保障体制与机构职能调整的联动,确保机构改革成效持续巩固深化。
构建税务部门经费管理新体制。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建立税务系统经费管理新体制,出台税务部门经费保障办法,明确保障主体,落实保障责任,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职责关系,保障国地税机构改革平稳推进,为税费征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平稳衔接跨军地改革。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公安边防、警卫部队集体退出现役,重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和公安部特勤局,切实做好转隶部门经费保障。财政部门紧跟军地改革步伐,高效组织涉改部门经费资产划转,指导新组建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大力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保新组建单位经费保障体制有序衔接、管理规范。
统一新组建部门后勤管理。针对国务院新组建部门缺乏后勤保障经验和基础的情况,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建立职责明晰、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保障高效、务实节俭的现代化机关后勤管理体系,深化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改革,并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有效落实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改革和完善对外工作体制机制是“十三五”时期党中央在外交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实现驻外使领馆预算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和驻外使领馆集中统一领导。以驻外使领馆执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为切入点,不断加强和完善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修订印发驻外使领馆馆舍建设经费、资产等制度,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驻外人员保障体系,修订驻外使领馆车辆管理制度,会同有关单位制定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制度等改革方案,把党中央关怀落到实处。
(五)稳妥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党中央高度重视培训疗养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改革启动以来,财政部坚决落实中央“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的要求,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守土尽责,在改革中走在前、作表率。
打响“头炮”,率先启动第一批改革。组织开展专项核查,对照改革指导意见,全面梳理审核70多家中央部门申报的500多家培训疗养机构材料,全面摸清改革底数。率先批复第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涉及的11个部门所属24家机构全部以撤销或脱钩方式改革。
强力攻坚,全面推开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集中整体推进、自上而下实施的创新工作思路,将所有剩余培训疗养机构全部纳入第二批改革范围,统筹确定改革方式,形成一揽子工作方案,打消部门等待观望念头,提高工作效率,得到改革牵头单位充分肯定。研究制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疗养机构改革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改革工作程序,指导部门解决改革堵点、难点、痛点。目前,第二批改革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六)切实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主动作为,从健全制度体系、理顺工作机制、完善政策规定、做好政策衔接等方面,提出改进和规范统一着装管理的一揽子方案,着力构建新的统一着装管理体制机制,为改进政府部门执法方式、执法形象和执法风纪,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及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五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着装的要求,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有力推动统一着装管理工作取得三大突破,即:六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制服和标志式样、颜色等实现高度统一,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不同行业着装五花八门的问题,提高行政执法严肃性;着装范围向一线执法人员重点倾斜,严格区分一线执法人员与行政办公、人事财务等内勤人员,避免着装中的“大锅饭”现象;管理方式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兼顾,着装人员既可按规定的种类、标准统一换发,也可在个人年度定额内自主选配,使之更加符合执法工作实际又避免福利化。
以服务保障“国之大者”为重点健全政策资金投入机制
近年来,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围绕“国之大者”,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供给,在服务保障党和国家大局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守土尽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闻令而动、迅速出击,大力支持疫情防控、社会维稳和抗疫国际合作顺利开展。
有力保障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相关工作。及时安排海关总署专项资金、药监局疫情防控工作经费,提升海关新冠病毒快速机动检测能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应急检验、平台建设与标准研制等工作。大力支持完善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机制,针对疫情防控需要完善特别程序,加强疫苗批签发经费保障,支持疫苗附条件上市。
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有序复工复产。与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从减免税费、社保、房租,加大信贷扶持力度等方面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对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共渡难关。
统筹支持政法部门开展疫情防控维稳。通过提前下达、重点倾斜、批复动用存量等方式落实相关资金,支持政法机关做好疫情防控和维稳工作,确保及时发放一线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补助。
切实履行抗疫国际合作财政职责。支持向海外中国留学生发放健康包,配合开展抗疫国际援助,共向150个国家和4个国际组织提供283批抗疫援助物资。密切配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外事组起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经费渠道。
(二)完善人才强国战略资金投入机制。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建成人才强国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实施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相关人才引进和培养项目的支持,及时调研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相关工作开展。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下派选调生到村工作”,以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经费保障,支持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鼓励和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支持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通过财政资金的有效投入,不断推动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改革。
(三)大力支持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重大判断。中央对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强系统集成,统筹部署推进。财政部门着眼新发展格局,立足财政职能,积极落实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四个最严”等高质量发展相关任务,持续构建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现代财税体制。
实施强制认证财政保障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大力支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对由生产许可证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费用,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负担,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释放市场活力。
支持地方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抽查检验等方面支出,提高地方食品药品监管能力。
大力支持反垄断工作。落实中央关于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部署要求,把支持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进一步加强反垄断经费保障和经费管理制度建设,印发反垄断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地方授权开展反垄断工作,更好保护市场公平竞争。
同时,中央财政进一步提高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大力支持实施强化市场监管的违法严惩、巨额赔偿、内部举报人奖励、风险分担的社会保险等系列制度,持续加大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事制度改革、标准化、纤维公证检验、食品药品监管、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的投入力度,大力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四)坚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重点工作任务。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参与全面依法治国有关顶层政策设计,推进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财政重点任务。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工作部署,积极参与法治文化、法治乡村、法治人才、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等法治建设相关政策制定,推进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做好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保障。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持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扫黑除恶经费保障,推动地方财政支持专项斗争。
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相关部门深化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新时代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五)统筹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外交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运筹下,在习近平外交思想指引下,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开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财政部门坚决落实中央部署,立足职能积极参与主场外交筹备、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等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交出了让党中央满意的答卷。
全力保障重大主场外交圆满成功。中国特色大国外交需要办好主场外交。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作为筹委会秘书处行财组牵头单位,积极参与亚信峰会、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北京峰会等重大主场外交活动筹备,制定专项财务制度,强化预算财务管理,研究设计峰会成果,加强经费保障,确保主场外交成为展示国家形象,增强国际话语权,推动全球伙伴关系构建的舞台。
推动国际治理体系改革与建设。积极参与联合国大会行政和预算委员会、联合国会费委员会、联合国行政与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指导委员会等工作,切实履行联合国财政义务,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按时向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注资,加强向国际组织捐款管理,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捐款结构,推进我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格局,围绕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到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财政改革,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奋进新征程、实现新蓝图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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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