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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承财政百年红色基因 扎实做好财税改革和政策研究工作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欧文汉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党领导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重大问题研究,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党领导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
我们党自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财政工作,领导财政事业走过了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阶段,历经百年风雨,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不同时期财政职能定位和工作重心,建党一百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财政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革命胜利提供了财力保障。建党初期一直到革命根据地建立,党的经费主...
传承财政百年红色基因 扎实做好财税改革和政策研究工作
财政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 欧文汉
财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开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之际,需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党领导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着力点,进一步加强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重大问题研究,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有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党领导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百年历程和经验启示
我们党自成立伊始就十分重视财政工作,领导财政事业走过了革命、建设、改革等不同阶段,历经百年风雨,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根据不同时期财政职能定位和工作重心,建党一百年来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大致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建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财政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革命胜利提供了财力保障。建党初期一直到革命根据地建立,党的经费主要来自共产国际援助,未能建立起独立的财政。1927年南昌起义后,在农村革命根据地普遍采取“取之于敌”的财政政策,通过打土豪劣绅、筹款募捐和战争缴获等方式解决物资、经费需求,支出主要用于红军战争供给。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设立临时中央政府财政人民委员部(简称财政部)作为苏区最高财政机关,并颁布了暂行财政条例和暂行税则等制度文件,逐步建立起集中统一的财政管理制度。史料记载表明,从一开始,我们党的财经纪律就非常严格。早在井冈山时期,《三大纪律六项注意》中明确规定“打土豪要归公”。对个别贪污腐化分子一经查出,就予以严厉惩处。1934年1月,毛泽东同志在江西瑞金召开的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强调:“财政的支出,应该根据节省的方针;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
1937—1945年全面抗日战争期间,前期迫于抗日斗争形势,财政主要来源是没收敌伪财产,力争外援,在根据地实行减租减息政策,并通过发行公债等筹集资金。后期实行“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财政逐步由“半自给”转向“完全自给”。
1945—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在解放区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运动,基本沿用抗日战争时期的农业税政策,在城市开征工商业税收。后来,随着各大城市相继解放,城市工商业税收在财政收入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
第二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巩固国家政权和集中财力进行重点建设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新中国成立初期,面对百废待兴而财力分散薄弱的矛盾,我们迅速组建财政管理机构、统一财经制度、建立财税体系,探索实行统收统支、高度集中的财政管理体制。“一五”时期,国家在集中财力进行重点建设的同时,对财税体制进行了探索,初步确立了分级财政管理体制框架,在保证中央政府财力基础上,适当兼顾地方利益。
1958年“大跃进”导致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财政管理体制也受到较大冲击。为克服困难,1961年党中央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通过将税权向中央集中、加强企业财务管理、强化财政监察等方式,中央直接调控的财力资源增加,能够集中一部分财政资金用于充实和发展国民经济薄弱环节,推动各项调整措施顺利落实,较快扭转了国民经济困难局面。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民经济整体恶化,财政体制频繁变动,财政制度遭到严重破坏。在困境中,财政仍然坚持正常工作,竭力维护收支平衡,支持经济建设、开展对外援助,整顿和严肃财经纪律,在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仍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
第三个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财政改革发展主动适应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而不断深化。这一阶段又可以细分为三个时期: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在这一背景下,1979年邓小平同志提出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设想,并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由此,我国打破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开始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渐进式改革探索。为顺应党的工作重心转移,更好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财税体制作为改革突破口先行一步,调整中央和地方分配关系,从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到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给予地方政府较大的财政自主权。为激发企业抓生产、搞活经营的主动性,对国有企业探索实行了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利改税和税利分流等改革,向企业放权让利。
从党的十四大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为推进分税制改革和财政支持配合其他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动力。在前期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对财政体制、税收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在此基础上,探索实行过渡期转移支付。随后,又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财政管理逐步规范,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通过这一时期改革,我们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步构建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和财政宏观调控体系,推动金融、国有企业和资产管理等领域改革取得新的突破,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蓬勃生机和强大后劲,为之后二十年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从党的十六大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并“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此时,公共财政概念、内涵和建设路径逐步形成共识,为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推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我们着力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财政职能逐步向保障改善民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领域深化拓展,大大增强了财政收支的公共性,更加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
第四个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财政工作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2014年6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规划部署了预算管理制度、财政体制和税收制度等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又相继对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出部署、提出要求。这一时期,党领导财税体制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目前总体方案规划部署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现代财政制度框架基本确立,为有效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提出要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未来一段时期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部署,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既一脉相承、一以贯之,又有了新的拓展和深化,为我们继续深化改革、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回顾百年探索历程,党领导财政工作主动适应各个时期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国家财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支持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与此同时,我们统筹加强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和财税制度建设,基本建立了现代财政制度框架,财政事业发展也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通过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等,有力保障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一是不断增强财政资源统筹配置能力。党中央统揽全局,运筹帷幄,改革调整政府与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投向和结构,国家宏观调控意图和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二是有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运行。经过长期的财政调控理论与实践探索,推动形成一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适合国情实际、适应不同经济形势,包括目标定位、政策取向、工具组合、时机选择、组织实施等要素在内的财政政策体系,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显著增强,在促进经济稳定运行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十三五”时期,将减税降费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举措,五年新增减税降费超7.6万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有力支持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三是持续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发展,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自贸港建设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四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财政公共属性,把更多资金资源用于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保障和文化等民生领域,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财税改革不断深化,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打下了良好基础。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财税制度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与时俱进和健全完善的发展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基本建立了现代财政制度框架。一是税制结构发生历史性变化,税收制度日益完善。基本建立了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多层次、多环节调节的现代税收制度,非税收入管理更加规范,为建设稳固、强大、平衡的国家财政提供了税制保障,为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有力支撑。二是逐步理顺和规范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财政体制更加优化。通过不断深化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中央与地方、省以下各级政府间的分配关系进一步规范,既保持中央的统筹和调控能力,有力维护中央权威;也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有效调动地方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是政府预算体系不断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基本确立。根据不同时期的情况变化和实际需要,不断改革完善预算制度,已经建立了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组成、相互衔接、有机协调的政府预算体系。探索实行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完善了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同时,扎实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推进公共资源管理改革,促进提高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效能。
第三,财政收支管理不断规范,财政治理的法治化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建设步伐加快,推动修订实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法定原则有序推进落实。试点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基本摸清了试点中央部门和地方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等“家底”。国库管理、政府采购、政府债券发行等制度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探索建立财政资金直达机制,预算监控能力不断提升。同时,预算公开已基本实现常态化制度化,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效实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较好保障。
在百年接续奋斗中,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开辟了伟大道路,建立了伟大功业,铸就了伟大精神,创造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人类社会进步史上一个又一个伟大奇迹。在这一历程中,财政事业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的领导下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要认真总结并继承发扬好这些宝贵经验,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我们推进各方面制度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根本要求。党中央治国理政、当家理财,财政部做具体服务保障工作,无论是促进发展、深化改革,还是加强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把党的领导贯彻和体现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各环节,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确保财政改革发展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
(二)始终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正是百年财政改革发展历史的生动阐释。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党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强化问题意识、时代意识、战略意识,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与时俱进,拿出更大的勇气、更多的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完善财税政策体系,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做好财政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强化财政的公共性和公平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始终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不仅是我们一路走来、发展壮大的重要保证,也是我们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保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预算收支安排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也是推进财税改革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原则。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和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持续完善制度机制,强化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始终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发展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三个重要支点。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发展是解决一切经济社会问题的关键,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做好财政工作的重要方法论。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必须加强系统谋划,妥善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增强改革措施、发展措施、稳定措施的协调性,在保持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面临的形势和主要着力点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面实现五年规划目标对于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和最终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关系重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好财政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坚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问题,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统筹谋划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从国际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这个大变局不是一时一事、一域一国之变,是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在新一轮科技变革、我国持续快速发展等多种因素的推动下,世界力量格局面临深刻调整,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必将受到冲击,新旧秩序并存和转换过程中,人类社会需要面对一些共同的挑战,这将对未来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更加错综复杂。一方面,国际形势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影响广泛深远,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上升,国际经济、科技、文化、安全、政治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另一方面,世界格局正以“东升西降”的大趋势进行深刻调整,主要推动力量是我国持续快速发展,这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最突出的特点。虽然目前“西强东弱”的总体态势还没有根本改变,但国际格局发展大趋势对我们是有利的,时和势在我们一边。
从国内看,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虽然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但我国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我们党已形成一整套成熟的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凸显;产业体系完备,微观基础活力充沛;具有超大的国内消费市场规模,投资需求潜力巨大;宏观调控稳定有力,政策工具充足。同时,也要看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创新能力还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方面还有明显不足等。
从财政看,进入新发展阶段,财政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也发生深刻变化。“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我国从中高收入阶段向高收入阶段迈进的关键时期。经济稳定增长,结构不断优化,特别是逐步实现高质量发展,将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但伴随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减税降费持续推进,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常态。与此同时,财政支出刚性增加较为突出,补齐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短板将形成较大的财政增支,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预算平衡将面临更大压力。
总之,展望未来,我国经济潜力足、韧性好、活力强、回旋空间大、政策工具多的基本特点没有变。我国发展仍处在成长上升期,发展的内生动力依然强劲,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不可阻挡。对此,我们有充足的信心和底气。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提升改革的穿透力和针对性,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更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在收入组织方面,重点是进一步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切实发挥税收功能作用。要按照“稳定宏观税负、稳定基本税制、优化税制结构”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现代税收制度。保持宏观税负总体稳定,更好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格局、促进结构优化和推动产业升级的作用。持续优化税制结构,进一步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坚持依法治税理念,提高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协调化、法治化水平。继续深化和拓展全球税收治理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税收新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全球税收环境。
(二)在预算管理方面,重点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更好贯彻国家战略和体现政策导向。要增强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全过程,强化对预算编制的宏观指导,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在资源统筹、挖掘潜力、规范管理、提高效率上下更大功夫。加强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各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部门或单位预算,强化对政府性资源的统筹管理,盘活各类存量资源,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将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提高预算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财会监督,促进财会监督与党内监督、检查监督等协同发力,强化监督结果运用。
(三)在财政体制方面,重点是加强事权、支出责任与财力的匹配,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一是持续深化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已出台的分领域改革方案。合理确定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和地方按照规范的办法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二是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按照税种属性等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分配关系,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三是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健全转移支付定期评估机制,特别是合理安排专项转移支付规模,精准支持地方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四是积极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加大财力均衡调节力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四)在财政支出方面,重点是在保持合理支出强度的同时,做到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发挥好财政总量调控作用,保持合理支出规模和赤字率水平,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大对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基本住房等领域的投入力度,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兜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发力。大力支持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五)在防范风险方面,重点是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后劲和财政可持续性。一是科学确定政府债务规模,依法构建和落实好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和刚性约束。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严禁地方政府以企业债务形式增加隐性债务,妥善处置和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三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对拟出台重大公共政策或实施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客观分析评估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四是实施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稳步有序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确保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五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加强综合性、前瞻性分析研究,备好应对预案,有效应对重大风险。
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的同时,要狠抓财政科学管理,推动健全目标优化、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治理水平和运行效能。
心怀“国之大者” 进一步加强财政政策研究
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我们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创新方法,特别是要科学把握新时代财政工作规律,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发展与安全、国内与国际、当前与长远等重大关系,增强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系统观念、精准理念,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服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财政政策研究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现代财税体制,对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现代税收制度等方面作出部署,并对促进共同富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提出明确要求。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以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政策研究人员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从政治上谋划推动财政工作,群策群力、深入研究、攻坚克难,及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同时,要坚持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加强对宏观政策特别是财税政策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政策研究的前瞻性、系统性和时效性。
(二)坚持正确方向,把握好财政政策研究工作的着力点。要充分认识财政工作的政治属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政策研究中不折不扣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度融入政策研究工作之中,体现在更好为党中央、国务院科学决策建言献策的成效上。要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跳出财政看财政,自觉将财政工作放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局中谋划、部署、推进,切实做到观大势、谋大局,协助抓好大事。要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聚焦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财政收支管理、财税制度建设等核心职能,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形成更多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三)加强协作联动,建立健全财政政策研究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机制和平台,加强横向联合和上下联动,形成政策研究工作合力。要完善和用好已经建立的财政系统专家工作室、部省共建、人才库等工作机制,统筹政府机关、科研院所等智库研究力量,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多方面智力资源融合互动,多出高质量成果,深化共享交流,为做好新时代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将财政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本文发表于《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
202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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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