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
3月4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或复航,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施行。
3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释放各地商务发展潜力和动能,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国内消费。
3月6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月13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3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月13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减免港口建设...
3月
3月4日财政部、民航局联合印发《关于民航运输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资金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中外航空运输企业予以支持,鼓励国际航线不停航或复航,自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施行。
3月6日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释放各地商务发展潜力和动能,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促进国内消费。
3月6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月13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支持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3月1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3月13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减免港口建设费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免征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减半征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3月16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规范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3月20日财政部办公厅发布《财政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措施问答》,从政策受益者和政策落实者角度,分类梳理出台的财政支持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帮助社会各界准确掌握和及时适用。
3月23日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沙特阿拉伯主持召开G20财长和央行行长特别视频会议,讨论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影响和G20下一步应对行动,同意共同制定《G20应对疫情联合行动计划》。财政部部长刘昆出席会议并发言.副部长邹加怡、廖岷陪同出席。
3月24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修订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相关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月27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渡过难关。进全国农担体系健康可持续发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3月2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3月4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切实加强地方财政“三保”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财政部门切实采取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各项贯彻落实工作,牢牢兜住4月7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促